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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模式创新及现实选择

2004-07-14 09:56 来源:谢振莲

  一、各省村级和乡镇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模式的选择。

  村级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中最基层单位,数量众多,管理基础薄弱。而村级单位业务范围较窄,业务活动不多,财政收入较少,加之村级单位财务管理基础薄弱,会计核算不规范,村级干部随意支取款项挪作他用,违反财务制度的事情屡有发生。因此,村级会计管理可选择“村账乡管”办法,即在乡镇财政部门下设立会计核算中心统一代理村级会计核算,取消村级会计,保留一名报账员,根据发生经济业务时取得的合法凭证,及时或定期到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报账,由会计核算中心代理核算和监督。这样既可以精简村级管理人员,减少经费支出,又可以统一核算,规范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乡镇政府各行政事业单位仍然属于最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其业务量比较单一,业务收支活动不多,经费预算有限,而在财务管理上比较混乱,在会计核算和监督上力度较弱,会计信息失真问题较为严重。根据大多数地方经过试点取得的经验,并结合“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和各省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特点,乡镇政府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选择“零户统管”模式或会计集中核算模式。

  二、市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模式的选择。

  市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层单位,也是行政工作的具体执行单位。从其业务活动来看,主要包括为了实现市县级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而进行的专业活动和一些非专业的经营活动。从其收支活动来看,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或主管部门的拨款,以及在非专业的经营活动中取得的经营收入;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专业活动的各项支出。从会计管理上看,一般的行政事业单位都有较为健全的会计机构和相应的会计人员,但是,会计人员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人员”,在会计工作过程中无法独立有效实行核算和监督职能,会计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以及财政资金利用效率低下等不合理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在会计管理模式的选择上,应根据县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结合目前通过试点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地进行选择。

  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建议市县政府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可视其具体情况,在财政集中支付模式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中选择其中一种。由于第一种模式较稳妥,作为一种过渡,可以在实践中运行,待条件成熟后再向会计核算中心过渡,像改革力度较大的市等可以直接实行会计核算中心。以上两种方式只是具体操作上的区别,实质是一样的,改革的目的也是一样的。

  市县级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如果条件具备可以分步实施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由主管部门内设立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在行政关系上隶属于主管部门的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如果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地理位置相距较远,也可以采用会计委派模式,由财政部门成立会计管理中心,组织会计人员经过培训后,派出会计主管或会计人员代表政府部门到下属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

  三、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模式的选择。

  各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推行的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物资统一采购制度以及职工工资银行开户结算办法等,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来选择会计管理模式。第一,省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费预算来源于省政府财政部门,在业务活动上受省本级政府的管理和控制,在行政活动和资金结算上相对集中。而且,省政府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已建立了以财政部门为中心的财政资金集中支付制度、设立了物资统一采购中心以及职工工资银行开户结算办法等,已经具备了集中会计核算的条件。因此,应选择会计集中核算模式。第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可参照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采用会计集中核算模式,在主管部门内部设置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如果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中心搞的比较成功,在实行了财政集中支付制度、物资统一采购制度、职工工资银行开户结算办法等后,也可以将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都纳入到会计核算中心,成立统一核算省级所属各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大型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楼),在大型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楼)内再分别设置不同的部门分别核算所属单位的业务活动。对于不具备推行会计核算中心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如拨入经费数额较大必须建立有效的会计管理机构,以及不在本地不宜实行统一会计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等,可以实行会计委派制,即由财政部门设立会计管理中心(会计局),组织有丰富经验的会计人员,经过培训后派往所属单位,代表政府部门对所属单位进行会计监督和管理。

  不论选择何种会计管理模式,行政事业单位都要注意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1.处理好会计管理与财政管理、财务管理的关系。财政管理和预算管理是政府部门进行财政收入和支出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地方性财政收入的集中和规划,财政支出的预算和控制,以保证政府职能机构和事业单位正常和有序的运营。而会计管理是对会计主体的资金流入和流出进行核算和监督,以确保及时反映和监督财政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会计管理从属于财政管理,财政管理的一些方针、政策和措施都会直接影响到会计核算和监督,因此会计管理模式的选择必须考虑到本地财政管理和预算管理改革的需要,处理好会计管理和财政管理的关系。财务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预算资金的取得、使用和结存进行规划、控制和分析,以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及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虽然会计管理和财务管理都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职能管理部门,都是对预算资金进行的核算、监督、规划和控制,但是会计管理可以根据政府管理模式的需要而调整,可以采用会计集中核算制等不同模式,而财务管理则不能取消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采用政府集中财务管理。

  2.处理好会计人员和会计主体的关系。会计主体是会计为之服务的对象,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就是行政事业单位,而会计人员由于采用不同的会计管理模式,可能是会计主体内部的管理人员(单位会计模式),也可能是外部人员(会计核算中心和会计委派模式)。如果是内部管理人员,需要处理好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与会计人员的关系,避免重复出现会计人员受制于单位领导而无法独立行使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的现象;如果会计人员隶属于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会计核算中心和会计委派模式),更需要处理好会计人员与会计主体的关系,否则会计人员很容易被派入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架空,无法深入细致地了解单位的业务活动,也就无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3.建立和健全会计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有效的会计管理机构必须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作为保证,在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内设置的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内部的规章制度,包括机构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核算和监督制度等。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也要根据有关改革措施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并且严格执行,这样才能在制度上保证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4.解决好会计人员的待遇。会计委派制和政府会计管理模式中存在着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和待遇问题。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主要来源于现在岗的单位会计人员、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调入的会计人员和向社会公开招聘的会计人员等,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各不相同,不利于会计人员的公平竞争。从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上看,表面上隶属于财政或主管部门,但是实际上有的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形成了多重管理,加重了会计人员的经济和思想负担。因此要统一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统一会计人员的工资等待遇,这样才能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搞好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