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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产权的逻辑及其博弈

2004-09-07 09:47 来源:杜兴强

  [摘要]本文注意到会计信息“面纱”后面蕴涵的利益关系,提出会计信息产权的命题,并着力揭示会计信息产权命题的基本逻辑。会计信息产权的界定是一个持续性的博弈过程,企业所有权分享与会计信息产权界定密切相关,剩余索取权为利益相关者参与会计信息产权界定提供动力,并决定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动向。会计信息管制的内因在于矫正企业所有权分享下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无效性。

  [关键词]会计信息产权;企业所有权分享;管制;交易费用;博弈

  一、引言

  长期以来,会计界将“会计信息”视为会计信息系统的最终输出“物”,因此过多地侧重于会计信息披露技术环节的讨论,过分关注会计的技术属性而忽略了会计的社会属性的现实,导致我们忽略了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可能因会计信息而受益或受损的事实。实质上,“会计信息”之于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言,其实意味着“权利”。换言之,一旦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发生利益冲突时,会计信息“面纱”后蕴涵的各项权利就凸现出来。所以,不同利益相关者因为会计信息而受益或受损的事实要求界定会计信息产权。关于会计信息的各项权利问题,是公司治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不同国家和组织颁布的一系列公告中也均有涉及(李维安,2001)。对于会计信息的产权问题,曾对会计信息产权的利益主体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界定(刘峰,1997);曾专门提供一个关于会计信息产权的基本框架,并以其为基础研究了国有企业会计信息产权的畸形性问题(杜兴强,1998)。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对会计信息产权这一崭新的边线性论题的逻辑基础及其博弈过程进行论述,并内涵地提出一些可供经验检验的命题。

  二、会计信息产权问题的基本逻辑

  1.会计信息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

  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实质上是一系列契约关系的契合(Jensen,Meckling,1976)和法律虚构(legal fiction)——更确切地,市场里的企业是一个由人力资本和非人力资本缔结的契约(周其仁,1996)。委托代理关系中,由于个人禀赋的差异、社会分工等因素的影响,人力资本所有者往往居于代理方的角色,而财务资本所有者则居于委托方的角色,而且企业是由人力资本所有者(管理当局,下同)负责日常经营的。由于委托方和代理方之间效用函数的差异,并不能够排除代理方在某些情况下以牺牲委托方的利益为代价来追求个人私利的道德风险行为。为了防止管理当局“虐待”非人力资本,必须对其进行监督。但由于知识结构和交易费用的制约,资源投入者将不可能选择对企业的“投入——产出”过程(一个连续函数)和管理当局进行实时监督(real-time mintoring),否则资源投入者就毋宁选择自己直接经营企业。为此,恰当的激励有时必不可少。激励方案的存在虽不能够保证完全消除委托方和代理方效用函数的差异,但是至少可以部分弥合两者之间的差异程度。然而,要实现监督和激励的相容性(compatible),必须有充分含量的信息,因为监督需要信息,而激励可以促使代理方提供信息。

  考虑到财务资本投入者是追求货币收益满意化的经济人,且最为关注货币收益,而企业会计又是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葛家澍,1983),会计信息可以反映一个企业特定时日的财务状况、特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净流量情况,因此可以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因此管理当局通过会计信息这种替代变量,供远离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投资者了解情况。同时考虑到投资者对管理当局进行监督和进行相应的决策需要信息,这就衍生出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和管理当局的信息提供之间的供求关系。会计信息的作用正在于其能够降低投资者决策过程中面临的不确定性,从而达到改进决策效用、促进社会资源趋利性流动的功效。在市场经济中,经过独立。客观、公正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维系并体现着委托代理契约关系的均衡(watts,1997),而以财务报表作为媒介传递的会计信息是衡量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是否相匹配、监督和激励是否相容的关键变量,因此良好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也成为公司治理机制必不可少的有机组成部分(杜兴强,2001)。必须注意,上述对企业的契约性质的表述既蕴涵着拥有排他性的财产所有权是缔约的前提,也蕴涵着如下的思路:当财务资本所有者和人力资本所有者向企业投入了资源之后,其必然相应地要求分享对企业产出的产权。会计信息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资源投入者拥有对企业产出的产权相应地要求对会计信息拥有产权。

  上述论述内涵的逻辑是:排他性的财产所有权→企业所有权(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对企业产出的产权→会计信息产权。可以说,会计信息产权根源上是从企业所有权分享中找到其理论依据的,更具体地,企业剩余索取权为利益相关者参与会计信息产权博弈提供动力,而剩余控制权则决定着会计信息产权博弈的动向。但同时,企业所有权分享并不是导致有效率的会计信息产权的充分必要条件,适当的情况下,国家作为一种管制者的角色出现,以保护公众利益为由,通过矫正企业所有权分享下形成的会计信息产权来确保其效率和贯彻、履行。

  2.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性及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必要性。

  会计信息的供求蕴涵着外部性(externality),而且外部性具有相互性:管理当局的盈余操纵(Earning Management)行为可能给投资者的决策带来损害,而投资者的过分挑剔(overchoosing)行为同样可能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居于不利的地位,甚至丧失竞争优势。会计信息外部性的存在还在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效用函数的不一致性:股东主要关注企业的持久性盈利能力和竞争优势,债权人主要关注企业的长短期偿债能力,而国家有关部门作为社会事物的宏观管理者,更多地侧重于对企业的社会贡献能力、社会积累能力信息的需求,企业的管理当局则主要关心自我效用的最大化。此外值得提及的是,股东和债权人主要是追逐货币收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而企业的管理当局则既关心货币收益、也关注一些非货币性收益如更多的闲暇、舒适的办公环境、更是热衷于构筑自己的经理帝国(empire)。利益相关者之间效用函数的不一致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企业通过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后果(economic consequence),企业通过一整套通用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包括质和量两个方面)不可能满足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普遍需要。那么,必然就存在着部分利益相关者将因会计信息而受益,而另一些利益相关者则可能因会计信息而受损的情况。

  既然会计信息供求过程存在着外部性,那么外部性就应该被内部化(internalixation)。这是Demsetz(1967)观点的延伸(Demsetz,1967)。按照Alchian的观点(Alchian,1965),可以通过产权规则对外部性进行部分的内部化。会计信息的外部性的存在,意味着利益相关者可能因会计信息供求而产生冲突。冲突的解决必然衍生出明确双方对于会计信息的产权(一组权利)。若没有明确界定的会计信息产权,那么会计信息供求过程中将充斥着强权逻辑(strong power logic)。强权逻辑的存在将给会计信息的供求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利益相关者也将因此耗费巨大的交易费用,也容易引发与会计信息相关的不公平现象。会计信息产权与会计信息外部性之间的密切关系在于:会计信息对于各个利益相关者(供求方)的影响之所以成为外部性,是因为让存在利益关系的利益相关者的某方单独承担该会计信息外部性影响的成本太过于高昂,以至于不值得或不可能。为此,若能通过对会计信息产权进行界定或对会计信息产权进行信当安排,使得会计信息外部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由企业的利益相关者所共同承担,就可借以内部化(internalize)会计信息的外部性。当对会计信息外部性进行内部化的收益超过内部化的成本时,会计信息产权就得以界定和发展起来,不断地将会计信息外部性进行内部化。外部性的存在,要求会计信息的初始产权界定;外部性的存在导致的公共领域的边界,诠释着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效率,促使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优化发展。

  3.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基本思路。

  会计信息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就必然存在一个问题,即作为替代变量是否具有“充分性”的问题。考虑会计信息及其意欲反映的、关于企业产出的耦合度,那么出于成本——效益原则和效率角度的考虑,投资者并不追求完全的。100%的耦合,而只追求进行决策所需的、具有“充分”含量的会计信息即可。但是会计信息披露的“充分含量”,是一个动态的变迁概念,它大致取决于这么几项因素:投资者的决策模型、决策偏好,环境的不确定性程度和企业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若将满足投资者进行决策所需的会计信息的“充分量”作为契约性(contract)部分,那么与企业产出100%耦合的会计信息含量和“充分量”之间的部分就可以看作是剩余(residual)部分。会计信息产权的界定就可以表述为“在会计信息的契约性部分和剩余部分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的过程”。注意到由于交易费用的制约,会计信息产权并不旨在消除会计信息的剩余部分,尽管一些投资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具有“贪婪性”,并希冀获取越来越多的会计信息。界定会计信息产权其实是界定企业产出产权的一个关键环节。会计信息产权的内涵在于,其作为企业产出的替代变量,和分配规则共同发生作用,影响企业利益相关者对企业产出的分享结果和比例(包括影响潜在投资者的期望),从而影响利益相关者的决策,导致资源的不同配置结果。会计信息产权的逻辑可概括如下:

  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产权的界定:一个博弈过程

  遵从上述关于会计信息产权的基本逻辑,企业的所有权分享对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影响是连续性的,而且在这个持续性博弈过程中,剩余索取权份额与企业投资者和管理当局进行博弈的动力相关,而剩余控制权则决定着会计信息产权博弈的动向。在对该博弈过程进行揭示之前,作者认为有必要对企业的所有权进行一番解释:

  企业所有权是一种典型的状态依存(States-contigent)(Aghion&Bolton,1992)。假设企业的总收入为R,W为工人应该得到的合同工资,L为对债权人的本金、利息支付额(假设工人的索取权先于债权人)。那么:(1)如果R≥W+L,则自有资本拥有者即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2)如果W≤R<W+L,则债权人是企业的所有者;(3)如果R<W,工人是所有者;(4)考虑到股东是追求货币收益满意化的、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如果企业管理当局经营结果(譬如以净利润衡量)能够达到甚至超过股东要求的满意利润,那么股东并不希冀去监督管理当局,此时管理当局就是企业实质上的所有者。

  1.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描述。

  当企业规模扩大从而转向社会公众筹集资本来满足进一步扩张的需要时,股份有限公司这种组织形式就开始出现了。面向社会筹集资金带来了委托方数目的急剧膨胀,每个人的出资额在企业中占据的地位(百分比)逐渐下降,甚至微不足道。小投资者往往将追求定期的收益(股利或者利息)放在第一位,一旦他们不能够获得预期的收益,他们往往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即以‘淹场退出“的方式来对管理当局进行”惩罚“,而并不希冀去撤换、控制或监督管理当局。其实早在公司制度创立的早期,亚当。斯密就曾经在《国富论》中指出”小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业务往往一无所知,他们只是心满意足地接受每年或每半年公司分配给他们的股利,而并不找公司管理当局的麻烦“(斯密著,王亚南,郭大力译,1974)。此时,财务资本所有者作为股东拥有的是一定比例的企业剩余索取权,而剩余控制权实际掌握于管理当局手中。财务资本所有者实际上完成了委托方角色向投资者角色的转换。

  在此种情况下,分散的委托方(投资者)理智地认识到,对公司的管理当局实施监督所引发的成本可能大于实施监督所带来的利益,因此他们往往会对积极地监督管理当局持有理智的冷漠态度(The Rational Apathy);随之,每个股东都希望其它的股东积极地行使监督权利而自己由于“搭便车”(Free-raider)而获得利益,结果由于众所周知的“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原理使得无人行使对管理当局的控制权而由管理当局“信马由疆”!因此著名的法学家Stock作出结论:“在股权十分分散的经济中,希冀股东监督管理当局是徒劳的。”

  2.会计信息的初始产权。

  了解股份有限公司中存在的上述状况,对我们分析其中会计信息的产权大有稗益。这带给我们的思索就是,由于股权的零散性和过于分散性,使得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并不匹配。股东拥有终极的剩余索取权,但是剩余控制权更多的只停留于法律规定的、形式上的层面上,实质上的剩余控制权掌握在职业经理(管理当局)手中。当投资者需要会计信息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相关决策,但原来的契约中又没有考虑到这些情况而未注明且缺乏外部强制力的情况下,围绕会计信息的博弈中,占据优势地位的就是管理当局,因为管理当局实质上掌握了契约中未曾注明情况下的决策权。除非众多的分散投资者能够形成一个强势集团将企业的剩余控制权从管理当局手中夺过来,从而在会计信息的产权博弈中占据优势。但这需要借助于集体行动,并往往因为交易费用的高昂几乎不可能。作者认为,上述情形的出现,可能是基于以下的原因:

  ①会计信息初始产权界定使然。股份有限公司出现的初期,由于投资过热、过渡期内资金供大于求,以及投资者对投资以后会计信息的重要性缺乏认识(由于未来不确定性所导致),使得会计信息的初始产权被随意地忽略了。那么此时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支配权掌握手管理当局手中,投资者几乎没有具备会计信息的任何产权。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这种状况不足为奇,甚至可以说是当时环境的使然。因为投资者认为在初始状态下(企业规模扩大初期)于自己是有利的。但不幸的是,后来的“累积性效应”出乎了众人的最初想象或者愿望。

  ②当投资者意识到会计信息的重要性之后,会计信息产权初始界定的“累积效应”就开始呈现出其特有的顽固性。前期关于会计信息产权的界定极大地影响到会计信息产权的嗣后界定。即使投资者意识到会计信息公开是有益的,也根据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要求披露会计信息,而根据“相对福利要义”和“制度悖论”原理,此种会计信息的产权要求在这段时期内并不会实现。首先立法机关可能并不愿意立即采纳要求公开披露会计信息的诸多措施,尽管它可能是对投资者整体而言是明显有益的,原因在于立法机关认为一旦采取了会计信息公开的措施,管理当局可能是首先受损(至少一无所获)的一方,他们完全可能、也有能力对之进行抵制。事实上,在1990年到1933年间,600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美国65%的制造性资产,2000多名职业经理实际上控制了美国的经济生活(Edwards,1961)。公司的管理当局决定着财务报告和会计信息,他们掌握的公司正成为一种社会势力,在争夺经济权利之外还争夺政治权利(chatfield,1977)。

  ③在1990年到1933年期间,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化和投资者的分散化,越来越多的企业“所有者”(股东)事实上已经被和平“剥夺”了企业所有权,尤其是剩余控制权。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决定是否持有一个企业的股票。如果他们根据各种正式或者非正式途径得到的消息(更多的是非正式途径所得到,但都未必是会计信息)判断不应再持有该公司的股票,那么他们将利用股票市场特有的“退出机制”来对管理当局进行惩罚。此时,寄希望于股东采取集体行动来限制管理当局是不现实的。曾经有一些人力图如此做,但是一则他们自身对经营者的直接影响十分地微弱,由于众所周知的“理智的冷漠”态度和“搭便车”的心理使他们根本得不到公众的强有力的支持,因此就不可能将其主张转换为法规;二则他们本身并不能够约束管理当局改变既定的会计信息产权状态,更不能迫使管理当局提供会计信息。最终,会计信息产权的初始界定状态处于绝对僵持状态,并未被打破。

  ④概而言之,缔结契约时,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个人有限理性和对未来不确定性认识的局限性,使得会计信息的初始产权未曾等到良好地界定,这种累积效应直接影响了管理当局和会计信息使用者再次就契约中关于会计信息各项权利的协商和讨价还价。而资本市场追求公平和效率、保护投资者的目标又赋予了投资者对会计信息应有的产权,此种矛盾日益激化,陷于一种绝对僵持的状态,最终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良性运转。在这个过渡期间内,欲打破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绝对僵持状态,用于保护投资者对会计信息产权的外部强制力量的介入势不可免。这就是对会计信息的管制。

  3.企业所有权分享下蕴涵的会计信息产权界定的无效性。

  在管制出现前,会计信息产权主要取决于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所有权的既定分享状态,这导致由此确定的会计信息产权仍然不能够将相当部分的外部性进行内部化。因此,当缺乏外部力量介入时,单纯由企业所有权分享因素界定的会计信息产权无法有效地将会计信息披露导致的外部性进行内化。原因在于:

  ①借助于企业所有权分享界定会计信息的产权,对外部性的内部化是存在着限度的,很大程度上受到交易费用的制约。交易费用的存在使会计信息产权作为内部化会计信息披露的外部性的一种机制不可能非常完善。作为缔约方的使用者(利益相关者,下同)出于理性的考虑,只愿意在“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的约束范围内与管理当局就会计信息的产权进行讨价还价和博弈,一旦使用者的“边际收益小于边际成本”,这个讨价还价过程将会终止,留下相当一部分有价值的资源置于“公共领域”(Public Domain)之中。“公共领域”的存在意味着关于会计信息产权博弈暂时、动态的均衡,公共领域内的外部性就无法得到内部化。注意均衡存在时并非说外部性已经消失,而是使用者个人在“成本——效益”约束条件下不愿意就公共领域内的外部性与管理当局进一步展开博弈,结果公共领域内因为会计信息提供导致的外部性就由使用者默默(而极不情愿)地予以承担。一言以蔽之,当会计信息产权是使用者和管理当局之间依托企业所有权分享进行博弈的均衡结果时,任何内部化处于公共领域内的外部性都因过高的交易费用而意味着不经济。

  同时应该注意,借助于企业所有权分享、通过缔结私人契约进行会计信息产权界定,因为交易费用的高昂性,留下了一定的公共领域,这意味着在该方式下没有投资者继续愿意对公共领域中的会计信息的产权进行攫租(rent-Capturing)。但是,企业所有权分享方式下的公共领域边界不应该是它实际呈现出的那样大,归根结底在于股份有限公司内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不匹配。企业所有权分享方式下,最初体现为财务资本所有者的个人理性抑制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个人理性,换取会计信息产权的效率;后是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个人理性超越财务资本所有者的个人理性。财务资本所有者个人理性需要宣扬,因此财务资本所有者之间个人理性超越集体理性,导致会计信息产权界定长远来看的低效率。

  ②在上述分析中,作者进行的一个隐含的假设是将会计信息使用者看作是一个整体(假设使用者的同质性),但事实并非如此。会计信息使用者可以分割为若干利益集团,譬如国家宏观管理部门、债权人、股东等,这些利益集团的利益并非一致,甚至存在着冲突。此外,单个的会计信息使用者拥有的企业所有权份额、禀赋(可以用知识结构来简化表示)和由此决定的谈判能力是存在差别的,那么将导致不同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会计信息的获取上面临差异,甚至对于反映企业基本情况的会计信息,管理当局在提供时也可能存在着歧视(discrimination)。这样,大的投资者可能因其财富显示信号导致的博养能力而获得更多的会计信息,从而内部化大部分会计信息带来的外部性;而小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将获得较少的会计信息,或者甚至被愚弄,外部性对于他们而言,要么默默地承受,要么以用脚投票的方式拒绝承担外部性。由此可能产生大股东和管理当局共谋(collusion)损害小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情况。而衡量一个资本市场健康和成熟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志恰恰是看其能否保护小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利益。

  ③在上述分析中作者的另一个隐含假设是投资者愿意,并能够与管理当局就提供的会计信息展开博弈。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使用者未必愿意直接与管理当局就会计信息产权展开博弈。一则由于信息不对称,使用者并不能够立即辨别管理当局是否提供了充分的会计信息,或者管理当局提供的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公允地反映了企业的基本经营情况——对管理当局的上述行为进行判断,在时间上具有严重的“滞后性”,需要根据管理当局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决策的结果呈现以后才可以进行相应的判断,而此时木已成舟,为时晚矣;二则对于股份上市的企业而言,投资者面临着诸多投资选择,当投资比例不大时完全可能以市场退出的方式将其投资进行转让(“用脚投票”),而不愿意耗费人力物力(交易费用的体现,还包括时间的机会损失)与管理当局就会计信息讨价还价。其次,使用者也许并不能够与管理当局就会计信息展开博弈。原因为:投资者可能只持有企业很小比例的股份,所以他们往往保持一种如前所述的、“理智的冷漠”态度,希望“搭便车”的心理使得无人愿意主动与管理当局进行会计信息的博弈。因此,管理当局在与投资者针对会计信息进行的博弈中,一般来讲处于一种强势集团的地位,单个投资者无法与其处于平等的地位进行讨价还价。这是一种“公共知识”(Common Knowledge),理性投资者当然会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往往并不希冀与管理当局进行会计信息的博弈。那么投资者是否可以缔结一个联盟(coalition)与管理当局进行会计信息的产权博弈?答案是否定的。原因在于该联盟同样是松散的,由于联盟内部每个投资者持股比例有区别,所以仍然存在寄希望于“搭便车”的人,况且交易费用终将阻碍该联盟的自发形成。

  由于股东之间联合通过公共选择(public choice)来制定共同政策的不可能性(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尤其如此),也由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一个十分复杂而广泛的群体,所以财务资本提供者逐一与管理当局缔结私人契约要求,会计信息的交易成本十分高昂,而且考虑到不同企业间会计信息的不可比性,这决定了需要标准契约(standard contract),即管制来约束会计信息提供的迫切性。

  4.会计信息管制对会计信息产权的矫正。

  企业所有权分享作为界定会计信息产权的一种方式,在交易费用为0(假设)或交易费用较低时(譬如在业主型企业、合伙制企业或投资者数目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可以借助企业所有权分享、通过私人契约的方式对会计信息产权进行比较有效的界定,其结果是一方的个人理性(财务资本所有者)抑制了另外一方的理性(人力资本所有者),以此为代价确保会计信息产权的局部效率。但是,当企业组织形态比较复杂时,人力资本所有者的个人理性借助于财务资本所有者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的个人理性冲突、获得了个人理性的优势。出现这个结果的原因在于每个财务资本所有者的个人理性使得集体理性受到削弱、甚至荡然无存。理性的冲突带来了这样的结果:借助企业所有权分享界定会计信息产权的低效率或不可能。这样,大量外部性未能够得以有效的消除,相当有价值的会计信息的产权被留置于公共领域之中。

  因为交易费用的高昂,财务资本所有者之间个人理性冲突,导致集体理性的削弱和采取非合作的方式,人力资本所有者(管理当局)从而取得了会计信息产权博弈的优势。但是,这是不正常的,尽管我们并不否认人力资本所有者应该拥有一定的会计信息产权。然而从本质上讲,企业会计信息的产权是奠定于企业所有权分享的基础之上的,利益相关者对会计信息产权的拥有程度,体现为一种剩余控制权,应该与其分享的企业剩余索取权相对应。否则,财务资本所有者服资者在企业中的剩余索取权和其他将无法得到保障,其投资也将置之于巨大的风险之下,如管理当局可能“虐待”其投入资本。如此,风险将威慑投资,资本市场、乃至国民经济将不会发展,经济增长也因此出现障碍。

  企业财务资本所有者应该拥有与其分享的企业所有权相应的会计信息产权,但个人理性使得如此界定的会计信息产权缺乏效率。对于这个现实与逻辑、现实的会计信息产权低效率和会计信息产权理应具有的效率之间的背离,最终需要通过一种补充措施,来试图克服通过企业所有权分享界定会计信息产权导致的无效的状态。由于会计信息产权界定关系到,至少间接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风险和投资关系。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强制力将势必介入,进行干预或管制,对会计信息产权进行界定。管制界定会计信息产权,是通过克服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相悻的方式,以不同于企业所有权界定会计信息产权的方式来施行的。管制的目的、至少初衷是“矫正会计信息产权”(getting property rights of accountiong informa-tion right),力图以一种中立的身份在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找到契合点。

  通过管制矫正(本身也是一种界定)会计信息产权从本质上讲是离散的,当且仅当会计信息的外部性和企业所有权分享界定的会计信息产权时的不确定性无法实现对会计信息外部性的有效内部化时,管制才可能“反应性”地产生。这个论断可以从整个历史发展的纵向和历史发展的横截面中得到解释,美国对企业会计信息进行管制就是典型的例子。通过管制界定通用会计信息产权总是从通过企业所有权分享界定会计信息产权留下的“公共领域”的边界开始的,目的在于为会计信息产权的嗣后界定和博弈提供一个依据,使利益相关者对于会计信息形成一种理性地预期,因为会计信息产权博弈对初始产权界定是具有很高的敏感性的。会计信息管制的功效就是进可能地将会计信息的各项权利分配给最能有效运用他们的利益相关者,以促使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一种激励,维持一种有利于经济高效运转的分配格局。但是,由于执行成本方面的原因,管制也留下了一定的、与其联系的“公共领域”,在该公共领域中,企业所有权分享对会计信息产权界定起着补充的作用。

  四、会计信息产权:小结及进一步研究的可能性

  会计信息产权起源于会计信息的外部性,企业所有权是会计信息产权博弈的基础,剩余索取权为会计信息产权博弈提供动力,而剩余控制权决定会计信息产权博弈的动向,会计信息管制是矫正会计信息产权的一种机制。应该指出的是,本文主要是以股东导向的企业治理为背景进行的研究,正如作者注意到的,会计信息是企业治理的一个关键环节,那么不同的企业治理框架下会计信息产权博弈是否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会计信息产权的应用应怎样借助其理解稳健性原则、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关系问题等都是有待研究的课题。此外,本文的一些结论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经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