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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论会计信息在国资监管中的重要性

2005-06-07 08:15 来源:

  会计信息是以货币单位来计量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它主要以各种财务报告形式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情况进行综合反映。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会计信息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宏观上讲,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国家制定宏观调控等各项经济政策提供重要的信息支持;从微观上讲,会计信息是投资人、债权人、客户、政府监管机构、企业管理当局等利益相关者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促进相关契约的履行。国资委作为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特设机构,其监督管理的对象是企业国有资产。而国有资产作为一个经济概念,其资产总量、分布、营运和保值增值情况,都是通过会计信息获得的。因此,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必然依赖于会计信息,这就决定了会计信息成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基础。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是确保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一、会计信息在国资监管工作中的作用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指导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依照规定向所出资企业派出监事会;依照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对其进行奖惩;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履行出资人其他职责和承办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资委这些职责的履行,都离不开会计信息,都必须建立在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基础之上。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已颁布了9个主任令,其中有6个是关于规范财务会计监管工作的,这足以证明,会计信息在国有资产监管中的重要地位。会计信息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会计信息是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基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人对独资、控股和参股企业履行的出资人职责是有差别的。国资委要确保对所出资企业的职责到位,首先必须清楚了解所出资企业国有资本及权益的真实状况,判断企业是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国有参股企业的类型,明确在企业中的控制地位,进而决定对出资企业履行职责的范围。国资委对出资企业国有资本及权益状况的掌握,是通过会计信息来实现的。同时,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还要及时关注国有资本及权益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变化的原因和结果,正确判断国有资本及权益是否得到保障,是否受到侵犯,达到维护所有者权益的目的。这一职责的履行,同样要借助于会计信息来实现。国有企业经过中介机构审计、具有法律效力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全面提供了国有资本及权益的会计信息,有效地推动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因此,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重要基础之一。

  2.会计信息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决策依据。目前,各地方国有企业存在数量多、规模小、资产质量差、债务包袱重、亏损面居高不下等问题,制约了国有企业的发展,使国有企业面临着艰巨的改革、改制任务。国资委组建以来,把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国有资产向优势企业集中、资本向优秀企业家集中、资金向优秀行业和优秀产品集中的“三集中”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案,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重组、整合和改制的进程。而改革改制方案中涉及的企业国有资产、资本、资金等情况,都要来自于企业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是制定改革方案必备的信息依据。没有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就不可能制定出科学、合理和可行的改革改制方案,就必定会影响国有企业改革的进度。因此,会计信息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

  3.会计信息是评价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国资委应当建立健全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负责人选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以调动积极性,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而企业负责人选用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就是建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签定业绩合同,根据业绩合同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目前,以财务数据来衡量业绩、评判工作,已成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核心内容。在业绩合同中,明确所考核的财务指标,并以这些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奖惩和任免。由于会计信息能充分提供考核所需的财务指标,理所当然地成为制定业绩考核办法、签定业绩合同、任免企业负责人的重要依据。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能够保证企业经营绩效的真实性,确保国资委公开、公平、公正地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和奖惩。因此,会计信息是国资委对企业负责人考核、任免和奖惩不可缺少的依据。

  4.会计信息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依据。所出资企业应当努力捉高经济效益,对其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这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对企业提出的明确要求。而国资委的责任是要通过稽核、统计等方式对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管。无论是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还是各地区、各行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都是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来衡量评价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是一个纯财务指标,是通过企业年度决算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计算得出的。国资委的基础管理工作之一,就是要利用会计信息,对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计算后,确认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分析保值增值结果变化的原因,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评价。因此,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必须依托于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质量,直接决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结果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直接影响对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评价。

  5.会计信息是国企监事会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国有企业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出资企业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权益不受侵犯。国有企业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有查阅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等财务资料,检查企业的财务资产状况,向有关部门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这些方式决定了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工作,是围绕企业财务管理,在企业会计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找出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达到全面、正确评价企业和企业负责人的目的。由此看出,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工作与企业会计信息密不可分,会计信息是监事会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二、国有重点企业会计信息的现状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不高,存在较为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主要反映为以下方面的问题:(1)应提未提或少提固定资产折旧;(2)应计未计或少计借款利息;(3)少计工资、养老金等期间费用,大量成本费用挂账;(4)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5)存货、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实物短少(6)银行存款未达账项多,有账无实;(7)未依法建账,或明细账与总账不符;(8)已完工程不转固,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9)企业内部往来款不符,存在潜亏;(10)投资核算不规范,未体现投资损失;(11)合并报表编制范围不规范,合并报表内部账项抵消不充分;(12)相关债权、债务无法函证,难以确认其真实性;(13)未按税法规定,计提和转销相关税金;(14)多转销售收入或少转销售成本。

  上述问题的存在,反映出部分企业通过这些手段进行了利润调节和粉饰报表,会计决算报表中存在一定的“水份”,导致会计信息未能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使国有资产的统计汇总情况产生一定偏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尤其是企业盈亏不真实的,给企业负责人的年薪考核、兑现带来截然不同的结果。国有企业目前的会计信息质量,是不能满足国资委监管工作需要的。如果一个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长期延续下去,就会掩盖企业存在的一些问题,影响企业的发展,势必会出现企业负责人在任时业绩好、评价高,而一旦离任,则会显现大量潜亏和不良资产,即所谓的“马桶效应”。因此,加强对企业会计信息的治理力度,杜绝假账,捉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已成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当务之急。

  三、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措施

  造成部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既有企业财务人员素质差、财务管理薄弱等客观原因,也有企业为了达到融资、寻求业务和企业负责人获得业绩好评等目的而进行人为调整利润的主观原因。因此,加大对会计信息的治理力度,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多管齐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1.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甄别。会计信息服务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全过程。国资委在使用会计信息的过程中,要重点加强对会计信息的甄别,构筑一道信息监督管理的防线。在审读会计资料、了解会计信息时,要充分关注企业和中介机构披露的各种信息,认真分析会计信息中揭示的问题,判断这些问题可能对企业产生的影响,继而提炼出准确的会计信息,掌握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此作为开展工作的依据。因此,国资委负责企业财务监管职能的各个部门,应担当起对会计信息的甄别、分析、整理的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对会计信息的沟通,提供尽可能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满足国资委各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要。

  2.建立健全有效的约束制度。目前,社会上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揭示,操纵利润的动机,决定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国有企业存在的调节利润、粉饰报表,造成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不容忽视。因此,国资委必须建立有效的约束制度,对这种行为加以制衡和限制。在进行绩效评价、业绩考核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中,对经查实证明有人为调节利润、粉饰报表的企业,要扣减所调节的利润。尤其是企业负责人的年薪兑现时,更要严格考核,不能单纯以企业账面利润作为考核、兑现的依据,而应将虚假利润扣除调整为真实利润,从制度上杜绝以调节利润获取年薪的做法。同时,国资委还要建立督促企业整改的相关制度,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限期不整改的企业,应停止企业负责人年薪兑现,并按照《会计法》有关规定,给予企业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通报批评等处罚。

  通过约束制度的建立,使企业认识到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反映企业经营鹿斯口财务状况的重要性,营造出企业自觉加强会计信息管理的良好氛围。

  3.构建“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需要国资委、企业和中介机构等方面的共同努力,应逐步构建以国资委、企业和中介机构为监督者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企业要自觉建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于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管理,积极倡导良好的财务人员职业道德,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国资委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财务监管职能部门的作用,另一方面,要重点发挥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国有企业监事会对企业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检查,监督过程最全面,监督方式最具体、监督效果最明显,有着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通过国有企业监事会的监督,可以有效地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及时了解整改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介机构的监督,具有独立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国资委探索实施的统一委托审计,可以提高审计效果,是充分发现企业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通过建立国资委、企业和中介机构为监督者的“三位一体”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好各自的作用,可以达到对企业财务监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