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在介绍公司治理和会计政策选择基本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基础上,阐述了两种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下会计政策选择所表现出的一些特点。进而论述了公司治理相关利益主体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以及现阶段我国会计政策选择的现状,并提出从公司治理入手,提高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
「关键词」公司治理 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选择
一、公司治理与会计政策选择的内涵及其关系
公司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的利益(李维安,2001)。
会计政策选择亦称会计选择,是指在既定的可选择域内(一般由各国的会计准则、相关经济法规等组成的会计规范体系所限定),根据特定主体的经营管理目标,对可供选择的会计原则、方法、程序进行定性、定量的比较分析,从而拟订会计政策的过程。经济事项的不确定性,以及会计所独具的技术性、社会性的双重属性,都决定了会计选择行为存在的必要和必然。问题的关键是,为了维护特定主体的合法利益,我们必须恰当地把握会计选择行为的动机,分析其可能导致的结果,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会计系统是在一定的治理结构下运行的,必然要受到所在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也就是说,财务会计与公司治理结构之间是系统与环境的关系,公司治理结构这一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公司治理还会影响到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内容,从而影响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同时,会计系统作用的发挥亦离不开科学、严密的企业组织管理和公司治理对它的引导和控制。当企业组织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内部和外部控制时,会计信息就可能成为内部人控制以及欺骗股东等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工具。没有健全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就不能保证会计政策选择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会计信息质量就得大打折扣,公司治理各相关利益主体就无法作出正确的决策。
会计政策选择在形式上表现为会计过程的一种技术规范,但会计政策的选择绝不是一个单纯的会计问题,它是与企业相关的各利益集团处理经济关系、协调经济矛盾、分配经济利益的一项重要措施(李端生、朱力,1996)。对同一会计事项的处理,往往因选择的会计政策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甚至是相反的会计结果,从而影响各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导致各利益集团作出不同的决策,最终影响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效果。因此,会计政策选择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博弈规则和缺席安排,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和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过程是会计报告的编制者与相关经济利益集团博弈均衡的结果。
二、公司治理的主要模式及其会计政策选择的特点
由于社会文化传统、经济发展道路和政治法律制度的不同,不同的市场经济国家经过长期的公司发展历程和企业制度演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公司治理模式。从大类上分,主要分为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无论是内部治理结构还是外部治理机制,这两种模式都存在着巨大差异,其会计政策选择也体现出不同的特点。
英美模式以股东主权加竞争性资本市场为特征,又称为“外部治理模式”或“市场控制模式”(李维安,2001)。在英美公司治理模式中,由于股权分散,直接治理的外部效应很大,并且还会受到法律的限制,公司的外部资源提供者主要依赖于资本市场以“用脚投票”的方式(股东)和破产接管机制(银行等债权人)进行治理。这样的治理方式就使得公司外部的利益相关者特别强调会计信息的公开披露,强调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性,他们会利用各种方式对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实施影响,他们还会发展强大的独立审计以限制公司报表编制者的会计剩余控制权。在英美国家,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是分离的;股利相对于利润也比较有弹性,股利不一定是利润的一定乘数;经营人员的工资计算比较复杂,除了基本工资之外,还有认股权、股票增值权、业绩股份等多种形式,使得经营人员难以通过直接操纵利润获得高薪。虽然在技术和成本约束下,税款、股利和工资的计算不可能完全脱离财务报告所提供的数字信息,但大趋势是分离的,这种分离为财务报告凸显其决策作用建立了基础。
德日模式,以主银行制和法人相互持股为主要特征,又称为“内部治理模式”或“组织控制模式”(李维安,2001)。在德日公司治理模式中,银行作为大股东通过内部治理结构直接参与公司治理。由于他们是“内部人”,他们所需要的信息不需要象公司外部的利益相关者那样要等到年度终了才能从公司发布的年报中了解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他们随时可以从例行的董事会或内部各管理层获得所需信息。因此,在这种治理模式中,外部利益相关者利用会计信息披露满足决策的需求往往不受重视,所以在这些国家并不十分强调会计信息公开。这样,会计政策选择的中立性就容易受到破坏。首先是税务法规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在德日两国,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都是由政府制定,由于受社会环境尤其是文化传统的影响,也为了节约成本,往往是会计准则完全服从于税法的规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是一致的。为了降低稽征的费用,税法通常会尽量减少给公司管理层主观判断的空间,如计提坏帐、存货减值等一般都有严格的限制。然而,当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就要求对这些帐项的处理给予判断的空间,财务报告才有决策价值。显然,这种公司治理模式下的财务报告不支持投资决策。可见,税法的考虑会降低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性。其次是股利政策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由于控股公司的现金流量和所分得的股利直接相关,股利的多少又取决于当期的利润,所以控股公司有操纵利润的动机。再次是经理层的报酬和职工的红利对财务报告的影响。由于经理层的报酬和职工的红利也取决于同一个利润数字,管理层和工会代表也会利用其内部人的优势给财务报告的编制者施加压力,核算出符合他们利益的利润数字。由此可见,在德日两国,公司治理尤其是外部治理对财务报告的依赖较少,会计的独立性较低,每年的利润数额是上述各方利益整合的结果。这几方面的利益有个共同点,就是大家都偏好年度间均匀平稳的会计利润。利润均饰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降低了财务报告的决策有用性,使得公司外部的股东无法利用财务报告进行公司治理,抑制了资本市场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三、相关利益主体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
按照经济博弈理论的观点,企业作为会计信息的生产和提供者,与政府、投资者、债权人、供应商、顾客及员工等相关利益主体构成博弈的一方和多方。出于利益和需求的动机,各方均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策略并付诸实施。
(一)政府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政府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主体,为企业及其投资人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直接或间接地为企业带来利益,同时也通过分享企业利益来满足自身的支出。一般来讲,政府在参与企业利益分配时,常以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形式取得收入。政府总是期望从企业能较多较快地获得收入。这必然会直接影响投资者、经营者、员工等相关主体的可分配利益,也会减少企业的可支配收益。因此,在会计政策选择上,政府往往偏于激进,因为这有利于增加税前会计利润,进而增加政府收入。但另一方面,企业为了向政府少缴税,整体上会趋向于保守或谨慎。这种对抗性集中体现在税务会计的计量方法选择上,且政府往往处于优势,如政府可以禁止企业在税前列支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实际成本,限制企业所提供服务的形式及数量。政府还可能采取向企业转移支出的办法,间接取得收入,并不允许企业抵扣税金,而是直接列支成本。
另外,由于会计准则的不完全性和会计信息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企业在政府的宏观调控中,也可以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会计政策。一般来说,较低的报告赢利会减少政府采取不利于企业的行为和增加政府对企业进行补贴的可能性。
(二)投资者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投资者作为企业的出资人,为企业运作提供了物质基础。投资者不仅是企业现有净资产的产权权利主体,也是企业增值资产的主要产权权利享有者。投资者在参与企业利益分配时,与经营者和职员也是对立的。投资者要维护其产权权利,就必须确保其投入资本的安全,为此,会计计量方法的选择应有助于资本保全。另外,投资者也希望将收益保留为资产状态。因为只要企业有收益,各相关利益主体都会参与分割,结果会减少企业现存资产数量。因而,在会计政策选择上,投资者往往偏于保守。另外,投资者在进行资本交易或产权流动时,必然涉及如何处理与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关系。资本交易或产权流动的对象是企业的净资产及其潜在的获利能力。从出卖产权或让渡资本所有权的一方看,他们总是希望高估企业的净资产和获利能力,体现在会计政策选择上,他们偏好于选择激进的方法,这常常与他们在充当企业投资者时所做的选择相反;购买产权或获得资本所有权的一方则总是希望低估企业的净资产及其获利能力,而偏好于选择保守的会计方法。买卖双方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对企业管理当局施加影响,进而影响到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
(三)债权人对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大部分企业都有债务,可能来自于银行、供应商,或是发行债券。债权人在特定的条件下将资金以信贷的方式投入企业,是期望能从企业所创造的利益中获得相应份额的利益(利息)。然而由于债权人和投资者、经营者之间利益相异,当企业有部分负债投资时,资产替代及支付问题的存在将刺激管理者采取一些行动将公司价值从贷款人转移给管理者和股东。因此,债权人在贷款时,往往要求债务人提供经
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以详细了解企业的偿债能力及盈利能力。并且,在贷款还款期限内,与债务人之间订立一系列保护性条款,以限制企业在营运资本、
固定资产、现金流量等方面作出对债权人不利的选择。对所有者与管理者而言,违反与债权人的合约是要付出代价的。违约行为的判定是以会计信息为依据的。这将使企业管理当局选择可减少违约可能性的会计政策。这类会计政策不仅包括选择会计方法或技术(如先进先出法或后进先出法),而且包括选择可伸缩支出(如研究开发费用及广告费等)、应计账项调整(如坏账准备)、交易时间决策(如资产处置或转让)等。此外,如果在某种会计方法下将发生违约行为,企业将变动会计方法以增加报告收益,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通常情况下,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比没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更可能采用增大收益和资产的会计政策。就有债务合约的企业来说,他们与关于利息保障倍数的限制性条款联系越紧密,就越有可能采取那些能提高此财务比率的会计政策。
(四)企业管理当局对会计政策选择的影响。企业管理当局作为企业运行的经营者,为企业运作提供管理要素,并成为企业财产保值和增值的关键所在。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所有者和管理当局之间存在潜在矛盾,加上会计信息市场的不完全竞争,管理当局就成为企业事实上的控制者,他们控制了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会计政策选择。所有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导致了管理当局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工作,而不是为了所有者的利益最大化而工作。首先,企业要从资本市场上以较低的成本获得所需的资金,就必须学会利用会计信息的披露来树立其良好的财务形象。因此,企业管理当局的最佳选择通常就是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影响会计信息的生成,以显示企业“稳中有升”的形象。其次,当投资者对经营者的激励计划与某一会计信息直接相关时,管理当局将利用其独特的、对会计信息的垄断地位,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会计政策。再次,管理者被更换时,现任管理者往往偏好于提前使企业实现利润,而选择把成本和损失向后期递延的方法;相反,继任管理者为保证其以后的利益,则偏好于使企业留下潜在的收益,而不愿有任何潜亏递延。从会计方法的选择看,现任管理者易于选择激进的方法,而继任管理者易于选择保守的方法。
四、我国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现状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余地甚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动因已经具备,使企业会计政策选择成为必然。
首先,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企业从其自身利益出发就具有了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动因。企业通过优化会计行为,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其次,我国已经建立和正在完善之中的会计准则体系也赋予了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自主权和一定的选择空间;再次,面对市场的不确定性和瞬息万变的竞争环境,从会计角度出发,企业的会计系统必须具有高度的灵敏度和适应性,通过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应对不断出现和变化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第四,企业的利益相关者由于利益驱动也会通过各种渠道影响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给企业以压力,那么,如何选用会计政策以恰当表述并有效传递会计信息给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也成为企业会计工作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但是,处于目前发展阶段的我国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同时也呈现出以下一些特征和不足:
(一)在会计政策选择目标上,突出国家利益。与美国、英国会计主要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不同,我国目前由于资本市场不够发达,国有企业不论是规模还是数量所占比重都较大,国家仍是企业主要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由于国家所具有的强大经济管理职能,使得企业会计信息提供主要为国家宏观经济管理服务。这也是我国《
企业会计准则》中为什么把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摆在首位的原因。
(二)在会计政策选择的规范和监管上,由《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法》、《税法》及其他财经法律法规所组成的会计规范体系尚不够完整和协调,有关规定不够明确和具体,而且法律法规间有时存在不一致和不协调的情况。另外,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国目前对会计政策选择及其信息披露存在监管和处罚不力的问题。
(三)在会计政策选择的法律制约方面,除受制于《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还直接受制于《税法》的规定。由于目前我国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只是实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分离,《税法》对会计核算的影响仍然较大,因此,企业在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报告的过程中不得不考虑纳税影响,否则申报纳税时必须进行繁杂的调整,这样,无形中增加了会计政策选择的难度,同时也使得准则赋予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空间缩小了。
(四)在会计政策选择的效果上,真正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企业还为数不多,大部分企业没能达到整体优化的目的。企业目标与所选择的会计政策方法和程序缺乏内在的一致性,这就部分抵消了会计政策选择的作用。很多企业在政策选择中没有统一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选择程序,会计政策选择的随意性较大。会计政策选择的信息披露中,很多企业没能充分披露会计政策选择的信息,信息透明度不高。
五、完善公司治理以提高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
由于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不一致,他们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施加影响,所以在会计政策选择时就不可避免地会出现矛盾。因此,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始终成为各相关利益主体关注的焦点。又由于财务信息非常重要,而企业管理当局通常处于信息处理的有利地位,因此,管理者通过会计政策和方法选择进行投机的动机和条件都是具备的。为维护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证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就必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针对我国当前公司治理与会计政策选择的现状,我们应立足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明晰产权,发挥产权制度对会计信息生成过程的规范和界定功能。产权是法律规定的对某一资源的所有及其使用方式。产权制度则是指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能对产权关系实现有效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它的最主要功能是降低经济活动的交易费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产权的明晰界定,为会计信息系统目标的实现创造了两个重要条件:一是股东追求资本收益的最大化,二是各利益相关方与管理当局之间有契约关系。有了这两个条件,既可允许和鼓励企业根据企业交易费用的高低来选择会计政策,又可以发挥会计准则的激励约束和资源配置的作用,使企业进行会计政策选择时减少随意性,尽可能反映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利益。因此,产权的明晰界定,是企业开展会计活动的先决条件和基础,只有产权界定清楚,会计准则的运行和会计信息的生成才会有效率。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现代企业制度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通过特定的治理结构和治理程序,在利益相关者之间形成相互合作、相互制衡的机制。我国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内部董事的比例普遍过高,这样就难以发挥董事会的监督作用,而主管部门的介入,则无法消除政府对企业决策的行政干预。因此,增加上市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特别是保持一定数量的具有专业知识、经验丰富的、并具有独立判断能力的独立董事是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对经理层实行有效监督的重要措施。2001年5月31日,中国证监会已经颁发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其中应当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在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正式提出要在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由此,我国公司治理审计约束机制就在原先监事会模式的基础上又引入了审计委员会模式。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下,企业所选择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政策的变更、变更的理由及由此产生的会计影响等,应受到独立董事的监督,并向各利益相关方披露,各利益相关方或独立董事对管理当局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有权要求其做出解释或予以调整。
(三)建立报酬和业绩相对称的激励机制。激励问题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长期困扰我国企业改革的关键性问题。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激励主要是短期的报酬激励,缺乏与公司业绩挂钩的长期激励机制。近年来,虽然已有不少公司在探索并尝试以股票期权来改革报酬制度,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实行长期激励。但是这些做法还不够成熟,股票市场的有效性、法律环境等还存在诸多的限制因素。因此,应进一步探索与上市公司业绩挂钩的股票期权激励机制,制定较长期的经理人经营绩效的评价标准,使经营者的目标函数与所有者的目标函数趋于一致,以增强公司经营者对股东的责任心与忠诚度,减少经理人员的道德风险,提高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
(四)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发挥它们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从根本上说,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股权结构的优化,有赖于机构投资者的壮大。只有机构投资者队伍壮大了,股权过于集中和流通股过于分散的现象才能得到缓解。只有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的股票大量增加时,它才会一改“用脚投票”、对企业管理被动、旁观的态度,开始积极介入企业战略管理,从外部施加压力,要求上市公司改善治理结构。这一点已经被成熟市场的经验所证明。这种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格局,可以从根本上改变资本市场的结构,极大地推动上市公司的治理,使市场的整体素质得以提高,从而使所有投资者都受益。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近两年有了很快的发展,但与成熟市场相比所占市场份额还很低。因此,我们应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发挥它们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制度。大量事实证明,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是上市公司实现有效治理的前提条件。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对公司进行监督的典型特征,是股东行使表决权能力的关键,是影响公司行为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力工具。其他的利益相关者也需要利用公司披露的信息,尤其是会计信息进行相应的决策。在证监会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上市公司披露以下信息:一是上市公司的持续信息披露;二是公司治理信息的披露;三是股东权益的披露。就会计政策而言,会计政策揭示是对会计政策选择结果的综合披露。从世界范围看,各国准则都强调企业既有适当选择会计政策的权利也负有进行充分披露的义务。这就使得企业会计政策选择的透明度增加,将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置于公众监督之下,在一定程度上防止经营者利用会计政策选择而损害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提高了会计政策选择的公允性。另外,我们还应进一步完善会计规范体系,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和惩处力度。
主要参考文献
李维安。2001.公司治理。南开大学出版社
黄菊波,杨小舟。1995.试论会计政策,会计研究,11
李端生、朱力。1996.论现代企业会计政策的选择。会计研究。8
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征求意见稿)》2001.9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