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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特点、成因及揭示

2008-07-21 09:54 来源:马永义

  去年12月底,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二号)(以下简称“二号公告”),公布了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阅后不禁为之称快,它再次向国人展示了主管部门对会计信息“打假”的决心、手段、力度、结果。值此新《会计法》实行前大力宣传之际。笔者拟援引“二号公告”的内容,对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特点及成因进行概括,并对其揭示做出探讨,借此为 会计“打假”助威、尽力,并希望有益于注册会师对国有企业会计信息的社会监督。

  一、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特点

    依据“二号公告”所披露的违纪单位的主要违纪事实,当前国有 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特点可归类概括如下:

  1.虚增利润、掩盖亏损。有7家存在虚增利润或掩盖亏损的现象,占39%,表明国有企业浮夸现象突出。

  2.侵占流转税款。占39%的国有企业中存在虚增利润或掩盖亏损的现象,表明国有企业违纪单位逃避刚性较强的流转税情况十分严重,加强流转税征管刻不容缓。

  3.设置账外账、私设“小金库”。有3家存在此类问题,占17%,表明国有企业存在逃避银行监督、躲避宏观检查的现象。

  4.隐瞒利润、逃避企业所得税。占17%的国有企业存在此类问题,表明国有企业侵占国家税款的现象严重。

  5.基础管理薄弱、财务管理混乱。11%的国有企业存在虚增利润或掩盖亏损的现象,表明加强对国有企业的会计管理基础工作的检查仍不能忽视。

  二、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成因

    虚报浮夸、掩盖国有资产流失是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特色”之所在。下面试具体分析其一般的成因。

  1.地方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要政绩。为了在自己的任期内显现“政绩”,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的负责人热衷于搞浮夸,通过对企业实行效益目标、扭亏增盈考核等形式来给企业下达效益指标。当企业完不成目标任务时,又有意识地引导企业虚报利润,隐瞒亏损。此即流行的所谓“市长利润、县长利润”……。

  2.企业领导要政绩。与上述第一种成因相对应,企业经济效益考核指标经常与企业领导者个人的切身利益挂勾,从而导致了企业领导的短期行为,而置企业的长远发展及职工利益于不顾。于是乎在迎合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心意的前提下,自己也得到了所谓“目标管理奖”、“扭亏增盈奖”、“超额分成奖”o 3.企业要形象。非亏损企业的“良好”形象能使企业多方受益:其 一,与业务单位打交道时,在客户心目中留下良好形象;其二,有利 于争取国家项目、银行贷款、其它企业贷款担保;其三,有利于多吸 引外资、壮大自身实力。

  4.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上级有关监督部门工作不深入,片面地只从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效益来看企业领导的业绩,使得一些企业的领导以维护企业自身利益为名,指使企业财务人员做假账。从而就出现了个别企业实际效益年年滑坡、企业领导收入年年增加的现象。

  三、国有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揭示

    对国有企业出现的虚增利润、掩盖亏损的现象,可通过具体的会计技术性处理来予以揭示,总体来说可按照先明后暗、先易后难的顺 序展开。现在分别予以简述如下:

  1.关注待处理及待摊销项目的余额。从会计理论来看,待处理及待摊销的项目,虽然会计科目的属性是资产类账户,但从实际的经济意义上看,它们与实物性资产存在很大的区别。企业不会在以后的会计年度中;因拥有这些资产而收益,‘它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存在只是权责发生制原则使然。如果说待处理及待摊销项目对以后会计年度存在影响的话,那就是它们可以起到抵税和增加现金流量的作用。一般说来,在通常情况下“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和“固定资产清理”三个项目在年度会计报告中很少存在余额。如果某企业的年度“资产负债表”中存在着数额较大的上述三个项目,则表明该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存在操纵会计利润的行为,而且通常情况下都是虚增了以前年度的利润,或隐瞒了以前年度的亏损。这三个项目犹如“不定时炸弹”,一旦按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处理时,就会严重影响到企业以后年度的经济效益。笔者从有关媒体中注意到。一家在上海已经上市7年之久的上市公司。为了虚增企业规模和注册资本,竞然在“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项目中列示了4.9329亿元。对此,注册会计师在1997、1998年度连续出具了保留意见。时至今日,该企业所谓“历史遗留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2.关注相关摊销性费用的摊销情况。我们除了要关注上述三个项目的余额外,还要关注相关摊销性资产的摊销情况。这其小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摊费用“、”预提费“五个项目。对此,可根据企业的相关会计政策,结合企业”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相关项目做出判断。具体说来,可根据”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摊销“项目的数额。分别结合上述五个项目的年初与年末的平均数,对各该项费用的年度摊销率做出分析。如果据此所计算出的各项费用的摊销率,大大低于企业会计政策所规定的比率。则说明企业存在着虚增利润或隐瞒亏损的现象。对此应做出进一步的分析。

  3.关注“财务费用”计提的可靠程度。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企业的负债率均较高,“财务费用”往往形成了企业沉重的负担。有的企业为了虚增利润或掩盖亏损,往往改变利息费用的列支渠道,即少列“财务费用”的发生额。对此,可依据“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财务费用”项目的数额,与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短期借款”数额进行比较。如果所得比例与同期正常银行借款的利率相差较大,则说明企业存在虚增利润或掩盖亏损的现象。同时还可结合“资产负债表”中“预提费用”的数额,对企业的欠息情况作出判断。

  4.关注“存货周转率”。该指标一般说来反映了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 提供的劳务的畅销程度。如果依据“利润表”中“产品销售成本”项目的数额和“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的年初与年末的平均数额所计算出的比率极低,则说明企业存在少结转“产品销售成本”而虚增利润或掩盖亏损的问题。对此可结合存货的实际盘点结果作出进一步的验证。

  按照上述四个由明到暗、由简到难的顺序。就可以对国有企业的 虚增利润或隐瞒亏损的问题,作出初步的定性判断,并由此展开实质 性的定量分析,将问题查个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