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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外披露信息过载问题探讨

2008-08-19 16:43 来源:兰州商学院会计学院

  一、表外信息披露的产生与作用

  伴随着企业两权分离产权模式的产生,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范围也逐渐扩大,包括所有者、债权人和政府在内的一些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活动的利益相关者,都希望通过会计报表了解企业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然而会计报表在很多方面不易于非会计人员的理解,于是用于解释和说明会计报表的表外信息便应运而生了。特别是在资本市场不断发展和完善的今天,企业会计报表所反映的财务信息早已无法满足投资者和债权人的信息需求。为了能够保证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投资者也迫切希望获得更多有关企业经营财务状况的表外信息。与此同时,随着企业交易和事项的日趋复杂,严格的确认标准将越来越多的经济事项排除在会计报表表内确认之外。因此,为了能够更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企业有必要运用表外披露的方式来补充会计报表。从国外实际情况来看,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早在1978年就开始探讨扩大会计信息披露的新思路,提出利用表外披露的方式将会计报表逐步扩大为财务报告,形成了以会计报表表内确认为核心、表外披露信息为补充的财务报告体系。换言之,财务报告已成为企业最终正式对外揭示并传递财务信息的手段、在国内,财政部2006年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现代财务会计理论认为,财务会计提供财务信息的完整职能是由财务报告完成的。财务报告具有不同的手段与形式,会计报表是财务报告最基本的手段,但不是惟一的手段。其中,有助于企业内外使用者经济决策的财务会计信息主要是通过一系列会计报表来提供的,会计报表便构成了财务报告的核心。而表外披露所揭示的主要是那些不符合会计报表要素定义、难以用货币计最以及不确定的信息。它仅是为了补充说明会计报表。

  表外披露信息具有双重性质。就其内容看,它同报表项目密切联系。表外信息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解释和说明报表项目的详细内容,并对一些难以确认的事项进行补充,以提高报表内容的可理解性,进而增加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因此,会计报表和表外披露信息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但表外信息和报表内容的质量特征又有所区别。会计报表表述的信息都符合严格的确认标准,既有相关性,又有可靠性。而表外信息则不同,可以既用文字表示又可兼用数字表述,也可只用文字说明。尽管报表附注中多数项目是由相关准则所规定,但企业也有权自愿披露某些可使使用者增进了解报表内容的说明。由此可见,表外披露在财务报告中应始终处于辅助地位,仅是在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帮助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和获取会计信息。即便当前表外信息披露的数量逐渐增多,报表附注和其他财务信息也不会轻易动摇会计报表表内确认的核心地位。但我们也应该看到,逐年增多的表外信息披露有可能降低财务报告的可理解性,并间接损害着会计报表的核心作用。

  二、表外披露信息过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从国际经验来看,表外信息的迅速增长导致了大量的附注披招,对于优质上市公司而言,报表附注已成为其与投资者进行有效沟通、获得投资者信赖的重要保证。据统计,近十年来美国公司的年度信息平均每年以3.12%的速度增长,而同期财务报告的增长速度则高达7.5%.从我国目前公布的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来看,附注信息同样有增无减,表外信息变得越来越冗长,信息过载问题十分严重,其主要表现在:

  1.披露的信息只重数量,不重质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表外披露内容不充分的问题。信息披露的充分与否并非以披露信息的数量作为衡量标准,而应该从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出发披露与决策相关的信息。从某种角度上看,当前财务报告中存在的表外信息过载现象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弥补披露内容的不充分而盲目增加信息数皿造成的。这些日益增多但质量较差的表外信息,并没有解决现存的信息不充分问题,反而使得会计报表在财务报告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少,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会计报表的核心地位。

  2.表外披露多数采用的是与事项法相类似的“事项说明”方式。该方式只重视事项的完整性,对经济事项稍作甚至不作加工,造成了表外信息罗列过多。特别是在自愿披露的项目上,某些企业会选择一些与增进报表理解无关的非财务事项将其列入附注中以充斥财务报告内容,从而降低了会计报表的可理解性。

  3.准则规范宽松,随意性较大,存在滥用表外披露的现象。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对表外信息披露仍缺乏统一、系统的规范要求,何时披露以及如何披露都没有较为严格的规定。因此,就给企业创造了一个规避报表确认的空间,他们把一些不利于企业的会计信息列入附注中,并且仅用文字描述而不进行量化,这种行为无疑会降低会计报表的真实性。

  4.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一些具有较高决策相关性的表外信息本可纳入表内确认,但当前仍混杂于附注之中,难以引起信息使用者的重视。譬如,企业对某些带有极高风险性且出现概率很高的或有负债只是在附注中进行披露,实质上会降低了会计报表的完整性。

  笔者认为,化解信息过载可采取以下对策:

  首先,筛选高质量的表外信息,辅助会计报表提供有用信息。可根据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以及报表可理解性的需要,积极运用多种方法从众多的信息中努力筛选出高质量的表外信息,不断完善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进而提高财务报告的有用性。所谓高质量的表外信息是指,能够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且与信息使用者决策相关的财务信息。换言之,作为表外信息不仅要符合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要求,同时也应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企业的财务状况。只有符合以上要求的表外信息,才能够真正提高会计报表的可理解性,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更好地运用会计报表。

  其次,改进表外披露的方式,增强信息披露的可理解性。可采用“事项说明”的方式披露筛选后的表外信息,不仅要真实公允的反映企业经济事项,而且要适当的对披露的信息进行加工与浓缩。换言之,财务报告的编制者应当改进披露方式,对信息进行一定程度的汇总,在注重信息完整性的基础上,提高其决策相关性,从而减少信息使用者的信息混淆,以帮助会计报表的理解。

  第三,制定统一的表外披露规范,提高财务报告整体的可信度。为了规范与完善表外披露,有关部门应抓紧以准则、制度或其他形式对需强制披露的表外信息内容作出具体规定,对披露方式作出明确要求,以避免企业过多的披林无关信息或者利用表外披露粉饰财务报告。此外,表内

  确认和表外披露是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如果表外存在虚假信息披露的现象,必然会影响到信息使用者对报表的理解和运用,因而规范表外信息披露至关重要。

  第四,将某些表外披露转为表内确认,以丰富会计报表内容。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一些特殊交易逐渐成为某些企业的重要交易事项,仅对这些交易进行表外披露势必会影响到会计报表的完整性和有用性。基于此,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应该从当前的市场环境出发,不断的对准则进行修订,制定出一些合理的方案,并对那些重要性较高的交易事项实行表内确认。这样,不仅可以减少表外信息的披露,同时也可以增加会计报表的内容,提高其在财务报告中所占比重,巩固会计报表的核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