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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尚处于信息发布与交流的初级阶段

2003-11-28 13:07 来源:新华网

  国家经贸委的最新调查表明:我国企业互联网应用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尚处在信息发布与交流的初级阶段,亟需采取切实措施推进。

  这项《中国企业互联网应用和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和案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向各地经贸主管部门、中央管理企业、520户国家重点企业和地方骨干企业发放约1300份问卷。同时对中国五矿集团、中国石化集团等11家企业进行了案例调查。

  调查表明,当前我国企业互联网应用和电子商务发展有以下特点:一是全国发展不平衡,差异性较大。总体来看,东部企业比中部好,中部比西部好;大城市所在地的企业比地处偏远的企业好;新建企业比老企业好;经济实力强,利润空间大的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的建设开展较好;产权越明晰的企业互联网应用水平越高,效果越明显。同时,企业之间差异很大,有的企业完成了供应链各个环节的信息化,做好了电子商务全部基础工作,有的企业内部的信息化建设才刚刚开始。二是信息技术资金投入不多。1995年至2000年末,企业在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办公自动化、信息管理系统、计算机辅助系统等)应用方面的累计投入占企业总资产的0.21%,而发达国家大企业信息化的投入占总资产的比例多为8%—10%.从行业看,民航、轻工、医药、电子、铁道、烟草等行业的投入占总资产比例较高;从企业性质看,非国有企业的投入占总资产的比例较高。三是受各种因素影响,电子商务需要网上网下结合进行。受网络安全、网络支付、社会信用以及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等因素制约,大多数企业的电子商务尚处在信息发布、收集、交流的阶段,定单与合同的正式签定、支付及配送等活动基本上还只能在网下进行。四是多数企业有利用互联网的愿望,但实际应用范围较小。在被调查的企业中,接入互联网的企业占86.7%,建立网站的企业占69.1%,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占21.6%;从事网上采购业务的企业(有采购额)占4.1%,从事网上销售业务的企业占3.4%.五是企业普遍重视电子商务,但大多数企业缺乏清晰的战略规划。案例调查表明,主要原因在于企业管理层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有很大分歧,难以形成统一的思想。六是电子商务采购比销售做得好,B2B比B2C做得好。从问卷调查的638家企业来看,已经通过电子商务开展采购业务的企业有26家,开展网上销售的企业有22家。从案例调查的11家企业看,只有联华超市开展了B2C业务,其他企业电子商务主要以B2B模式为主。目前B2C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是网络用户的规模和消费习惯不到位、第三方物流配送体系尚未形成。

  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我国企业互联网应用的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建立在网络基础之上的企业内部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正在由信息孤岛向信息集成跨越,但建立在互联网应用基础之上的电子商务建设,仍处在尝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