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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务会计研究综述

2006-06-22 10:35 来源:丁启丹 王千红

  摘 要:通过检阅和甄别1999—2004年维普数据库中的所有法务会计文章,再随机抽出其中的部分文章,对法务会计概念、产生原因、理论体系、建设建议进行归纳总结,由此提出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对发展前景和方向作出评价。

  关键词:会计 法律 法务会计 研究综述

  一、法务会计(ForenisAccounting)概念

  喻景忠(1999)认为法务会计是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在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各种法定的经济标准和经济界限规范过程与报告结果,进行计算、检验、分析、认定的运用型学科。

  盖地(2000)认为法务会计应分别从实务与学科两个方面定义,从实务的角度定义,法务会计是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处理涉及法律法规的会计事项,或者以法律法规和相关会计知识审查、检察、判定、审计受理案件、受托业务;从学科的角度看,法务会计是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以会计理论和法学理论为基础,融合会计与法学于一体的一门边缘交叉学科。

  赵如兰(2001)认为法务会计是运用会计学和法学知识,针对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的未决问题进行调查、计算、分析和认定,其目的是提供法律鉴定的专家性意见,是会计学和法学交叉渗透的一门边缘学科,属于会计学的分支。

  牛凌云等(2003)认为法务会计是以会计理论为基础,依据会计资料运用审计、调查等技术,对经济纠纷中的会计问题提出意见,作为法庭证据或解决纠纷依据的一门新兴行业。

  刘晓光、刘春玲(2004)认为法务会计是运用专业知识和财务技能,按照一定的调查程序和调查方法,对特定法律问题进行会计反映,给予诉讼支持,并将证据规则与此相结合融会计学、法学及相关学科为一体的边缘学科。

  文山东(2004)的观点和盖地很近似,他也认为法务会计应从实务与学科两方面定义。从学科的角度看,它全面吸收了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法学原理特别是证据学的基本理论,也吸收了审计和统计学中的某些统计分析、比较分析方法而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从实务角度看,法务会计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在经济管理和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法定经济标准和经济责任界限规范过程与报告结果进行计算、检验、审查、分析,作出专业鉴定,必要时提供“诉讼支持”。

  二、法务会计产生的原因

  现代法务会计最早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美国。它的出现主要与内部的股票舞弊案及储蓄信贷丑闻有关。归纳我国有关学者的意见,法务会计产生动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单纯会计知识的局限性。现代会计理论和实务的不断发展完善,大大提高了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但是,一涉及到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去证明有关法律规定的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的正确度时,则显得无能为力。

  2.法律对经济行为规范执行情况,必须通过会计信息和会计证据来具体量化与证明。

  3.法律实践促使了法务会计的产生和发展。

  三、法务会计的理论体系

  1.法务会计的目标。盖地(2000)认为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目标。企事业单位的法务会计目标在尽可能与财务目标一致的前提下,做到符合或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社会中介机构法务会计的目标是对受托单位的合法性、合规性作出正确的职业判断;公检法等机关的法务会计应是对受理案件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会计鉴定,准确判定法律责任。

  赵如兰(2001)则认为法务会计的目标是对经济活动(或者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供专家意见,以供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

  2.法务会计的假设。卞继红(2004)认为法务会计要遵循财务会计的基本假设,即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经营。

  赵如兰(2001)还认为法务会计作为现代会计的一个分支,其假设与财务是一致的,即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只不过是法务会计在其内涵和外延上有所侧重。

  赵海阳观点和赵如兰近似,但他还特别对会计主体和货币计量加以说明。他认为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本单位,通常是发生经济纠纷、经济犯罪的单位或责任人;在货币计量假设方面,除了货币反映外,为了说明具体的原因和情况,实物指标、文字叙述也很重要。

  3.法务会计原则。盖地(2000)认为法务会计遵循财务会计的各项原则,同时强调真实性原则、合法和合规性原则。赵海阳(2000)在此基础上补充了第三项,即公正性原则。

  牛凌云(2003)认为法务会计是从一个独特的视角即违法与合法、赔与不赔、缴与不缴的属性来分析、判断、计量、核算。它遵循以下原则:(1)形式实质并重原则;(2)遵守审计准则;(3)专业胜任能力准则;(4)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4.法务会计要素。赵如兰(2001)认为法务会计所关注的是经济纠纷、经济过失和经济犯罪等问题,以财务会计的凭证、账簿和报告为线索,对所关注的经济问题展开调查,进行分析、计算和取证,从而得出合理的结论。所以法务会计要素也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赵海阳(2004)也认为法务会计在对经济问题展开调查时需要查阅、分析有关的会计资料,因此相关会计资料构成了法务会计的资料,相应的法务会计的要素也就表现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5.法务会计的程序和方法。盖地(1999)认为法务会计是财务会计中的一个领域,因此,一般也可遵循财务会计的程序和方法,对涉及法律事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资料作为证据使用时,还要运用法学中的理论和方法,诸如证据理论,有时还要运用审计学、统计学的某些方法。赵海阳(2004)认为法务会计的任务不同,其实施程序也不一致,但总体来说包括以下步骤:(1)会见委托人;(2)初步调查;(3)制定行动计划;(4)获得相关证据;(5)分析;(6)报告。

  6.法务会计职能。梁运凤(2001)将法务会计的职能归结为:(1)在涉及冲突中,找出与冲突有关的财务事项并给予说明;(2)依法提供并解释财务会计信息,提供法务会计报告;(3)为会计法规及政策提供改进意见。

  杨卉(2002)认为法务会计的主要职能就是分析会计资料,为经济纠纷提供会计依据。

  赵海阳(2004)认为法务会计的职能应当是会计职能与法律职能的融合,具体而言包括会计调查和诉讼支持。

  7.法务会计内容。法务会计的内容取决于各归法体系的完善程度和法律、法规对经济活动、经济行为、财产资源等规定的详细程度,因此各国在不同时期,法务会计的内容有所不同。我国学者对当前法务会计的内容认识较为统一,认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企业税务会计(税收理算会计);(2)债权、债务会计;(3)保险赔偿理算会计;(4)社会公正会计;(5)物价会计;(6)基金会计;(7)司法会计;(8)海损事故理算会计;(9)社会保障会计。

  8.法务会计报告。法务会计的工作结果一般都要用报告的形式表达出来,以供委托人使用和参考。不同的业务对象和使用对象不同,各项业务所依据的法律和执行部门本身文件格式的统一规范要求不同,法务会计的内容和格式也不同。但是,各学者比较一致地认为法务会计报告首先应该明确所依据的具体财务会计及相关资料、采用会计专业方法等;其次,报告要有明确的结论(这种结论包括材料充分的“有结论”的结论和材料不充分无法得出“结论”的结论);最后还应注意,法务会计不同于法律裁决书,因此在报告中绝对不能使用法律中的定性概念,如偷税、贪污等,以确保法务会计报告的客观性、独立性。

  四、构建我国法务会计的建议

  我国会计学者通过对法务会计的研究,对其发展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建议,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1)加强理论研究。实践的发展离不开理论。在开展理论研究的过程中,会计界与法学界应加强联系,解决复杂的会计语言与法律语言之间的沟通关系,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建立起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2)大力培养法务会计人才。在有条件的高校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加强对在职人员的培训,对会计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对法律人员进行会计知识培训。(3)进行法务会计制度建设。包括建立法务会计人员资格认证制度、法务会计专家制度、法务会计咨询制度、法务会计操作规范等一系列法规制度。

  五、评估总结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务会计研究虽然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从整体上看,还处于起步阶段:在理论上,由于论文的作者都是相关的会计研究者或会计工作人员,所以关于理论体系构建还是在财务会计的理论框架结构上去讨论,没有能真正体现法务会计中法学和会计学的交叉;在研究方法上,都是规范性研究,缺乏实证研究,某些结论的可靠性差。在实践运用面上较窄,主要涉足的是司法会计,上海的司法部门已成立了司法会计鉴定委员会,这是国内惟一的司法会计鉴定机构。

  六、发展前景和研究方向

  1.虽然现阶段我国法务会计还很不成熟,但是笔者认为有理由相信在未来法务会计将有很大的发展。首先,从国际形势看,在英、美、加拿大等国家,法务会计的需求已节节上升。“9.11”事件之后,美国甚至在反恐调查中也大量动用了法务会计。加拿大特许会计师协会证明,现在银行、相关金融机构和大型企业纷纷开始聘用法务会计来防治公司欺诈和其他不道德行为。而一些大的国际性会计师事务所(如美国“五大”会计师事务所)纷纷在内部设置了法务会计部门,大量增加法务会计人员。我国香港特区在2002年成立德勤财务调查服务有限公司,包括黎嘉恩在内共有4名董事,整个团队由专业会计师、警察和电脑专家组成。黎嘉恩指出:“法务会计的工作,我们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在做了。两年前,我们看到,在香港,这个市场需求已经到了一定程度,有必要成立一个专业的队伍来提供这方面的服务。”尽管不便透露业务量增长的情况,不过黎嘉恩肯定:“几年来,这方面增长的形势一直不错。”他们的团队也从几个人发展到近20人,目前还在不断招募新人。其次,在国内,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经济关系已经将所有社会人都卷入其中。鉴别经济信息的可靠性、合法性已经无法被忽视了,这需要法务会计提供帮助。第三,越来越多的高校开设法务会计本科专业,复旦大学在2004年的会计硕士(MPACC)专业中还开设了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方向,中国法务会计网站的开通为法务会计研究者提供了交流的平台。这些都将为推动法务会计的发展提供人才和理论支持。

  2.研究方向。在研究方面,由于我国的研究起步较晚,所以既有一些领域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又有一些空白领域等待填补。比如法务会计的理论体系构建研究、法务会计制度构建、财务违法舞弊行为研究、高校课程开设研究等等。

  七、结语

  笔者是在会计理论和财务理论课程的学习中,对法务会计产生出浓厚的兴趣,但由于本文是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对有限的样本进行的检阅,再加水平的有限和经验的缺乏,所在论述过程中肯定会存在偏颇。

  参考文献:

  1.李秀真,刘学民,岳上植。建立法务会计准则,促进法务会计发展。财会月刊,2004(5)

  2.刘晓光,刘春玲。发展我国法务会计的构想。东北财务与会计,2004(4)

  3.陈慧慧。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与前景展望。中国工会财会,2004(4)

  4.赵海阳。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探析。电子财会,2004(4)

  5.卡继红。对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现状的认识与思考。华东经济管理,2003(17)

  6.文山东。我国法务会计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湖南商学院学报,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