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3 09:50 来源:对外经贸财会·周友梅
近年来,中国企业面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可谓努力应诉,但收效并不理想。面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笔者认为除了有效的积极应诉抗辩以外,合理规避应该是上策。
一、中国遭遇国际反倾销的会计因素分析
中国在国际反倾销中处于如此不利的态势,人们经常自问:事先就不能规避反倾销调查吗?这确实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从会计的角度看,还是由于我国没有建立反倾销规避会计,如果从会计学的角度来加以梳理,究其原因有3个方面:
(一)缺少反倾销会计的保护机制
纵观发达国家在应对反倾销调查方面,都有一个反倾销会计的保护机制。所谓反倾销会计,是指企业设立反倾销机构并运用会计知识。反倾销法知识和国际贸易知识,就反倾销中的问题提供会计保护和支持。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一般由进口产品的反倾销会计和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会计两大方面构成。就我国目前严峻的国际反倾销形势而言,迫切需要建立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会计保护机制。
(二)没有建立竞争对手会计的信息平台
在当今企业海外市场风云突变的时代,竞争对手会计是以权变管理思想为指导,始终贯穿“知己知彼”这一核心战略思想,通过各种现代管理方法搜集和分析竞争对手的财务与非财务信息,规避反倾销和应对国际反倾销。国外的大公司通过“竞争对手会计”这个 “前端”,就像高速运转的“雷达”,在不停地监测竞争对手的一举一动。如果一家公司没有建立竞争对手会计的信息平台,那么它在应对反倾销方面就如瞎子赶路。由于我国的企业绝大多数没有建立境外竞争对手会计,很多应该掌握的国外竞争对手的商情没有掌握,不了解进口国同类产品的产销情况,而引发反倾销调查。
(三)出口产品的定价没有会计的参与和决策
由于我国的劳动力相对低廉,一些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就相对较低,这本来应该是我们的优势,但是,由于我国部分企业之间无序竞争、竞相压价,出口产品的销售定价没有会计的参与及指导,盲目低价竞争。结果损害整个“中国制造”的产品。销售产品的定价已经是管理会计的一项重要事项,销售价格的高低是反倾销中要考虑的第一因素。产品的竟销定价,应该有会计的参与和运筹,在应对反倾销方面会计运筹的定价底线是出口产品的价格不能低于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否则,很可能引发进口国生产商对倾销的怀疑。
二、事前规避国际反倾销的会计策略
面对一浪高过一浪的国际对华反倾销,我国当务之急要着力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其主要作用:一是反倾销会计应诉;二是反倾销会计规避。反倾销会计规避主要是通过建立应对反倾销的会计预警体系,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的经营过程中依据会计战略,采取会计规避措施,做到有效预防出口产品被诉局面。事前规避国际反倾销的会计策略,可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一)启用反倾销的法务会计指导
规避反倾销要从会计与反倾销法两个方面研究策略。反倾销的法务会计就是反倾销法与会计的结合,在研究规避、应对国际反倾销业务时,就必须将应对反倾销的策略置于整个国际反倾销法和国际反倾销的会计规则的整体中去解读,只有了解并掌握国际通行的会计规则、国际反倾销法以及进口国的反倾销法,才能有效避免其倾销的控诉。我国企业一般不熟悉进口国的反倾销法律和经济政策,容易引发反倾销调查。因此,要求会计人员通晓《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WTO《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WTO反倾销委员会关于反倾销调查资料搜集期间的建议》、《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WTO保障措施协议》等国际反倾销法律制度,同时又熟悉进口国的反倾销法律制度,针对不同国家进行有利的会计运筹。
(二)启动定价战略的会计控制
从会计学的角度讲,在反倾销中,低价销售是第一敏感因素,出口企业制定正确的定价战略是反倾销规避会计的第一选择。在出口产品定价方面不仅要发挥会计的指导作用,为产品出口定价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要发挥会计在出口产品定价的控制作用,其基本原则是出口产品的价格不能低于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在此前提下根据目标市场的价格状况,安排好自己的生产、销售,通过国际市场会计信息来确定并及时调整出口价格,使其与进口国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相当或略低一点,因为国际反倾销法律将进口倾销幅度不超过2%视为“可忽略不计”,不足以发起反倾销调查,但必须依靠会计来控制低价竞销,避免引起进口国生产商的警觉。
(三)重视对产品成本及出口价格的确认
规避反倾销关键是在“抠法律”、“拼成本”,在国际上进口国反倾销机构都是以价格倾销标准为基础,由于成本是价格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成本计算又是直接受会计准则的影响,所以企业所采用的会计准则对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有重要影响。对我国出口企业来说,采用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准则是应对反倾销并进行会计规避的重要一环。同时,在确认出口价格时,与进口商商定将一般记在进口商头上的无形要素费用记入出口价格,这些费用如:为最终客户提供的售后服务费,在当地的营销、知识产权、运输等费用。
(四)实施出口产品更加明细的核算
出口数量的增加是引发反倾销调查的第二敏感因素。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市场的迅速增长,不仅会引起进口国生产商对其是否倾销的怀疑,而且容易成为进口国产业损害的证据。所以,会计要加强对出口产品更加明细的核算,使出口产品进度在会计上及时得到反映,并控制出口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的数量与速度,是避免引起反倾销调查的重要措施。
三、规避反倾销风险的会计之道
实施反倾销会计规避是国际间应对反倾销调查“前置化”的一项重要战略,根据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我国所面临的国际反倾销形势,出口企业在进行反倾销会计规避过程中,其会计在于突出会计应诉的威慑之道和会计前置的防备之道。
(一)会计应诉的威慑之道
我国的企业在应对国际反倾销方面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和专业的反倾销会计人员。为此,为应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我们的出口企业可以在内部设立反倾销专门机构,配备反倾销会计人员,收集和调研国际市场的相关信息,形成反倾销会计的信息平台,为企业在产品出口国别、出口数量和出口价格方面的决策提供依据。长期以来,由于我国企业没有建立反倾销会计机制,在应对国外的反倾销调查上,不仅应诉率低而且胜诉率也不高。我国企业似乎很少懂得如何通过会计应诉和举证来保护自己,使国外对华反倾销调查得以“顺利”进行,中国商品也因此屡屡被封杀。
据了解,在 2001年至2003年中,美国对中国发起的反倾销诉讼中,中国企业曾经赢得10次胜利。从这些成功案例中,美国反倾销法律专家西蒙。科斯勃格认为,如果中国反倾销应诉的胜诉率达到70%,将对美国产生威慑作用,美国企业不会愿意把金钱投入到无法获胜的官司中去。因此,我国的企业要有效地发挥会计在反倾销中的作用,提高反倾销调查的应诉率和胜诉率,那么国外的企业在对华反倾销博弈中也就不会轻易地提起申诉。
(二)会计前置的防备之道
应对反倾销的会计前置,就是通过建立避免引发反倾销调查的会计预警系统,在国外未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之前,出口企业实施反倾销会计的规避战略,达到出口产品的会计保护,避免反倾销调查的发生。反倾销会计前置的防备之道,应该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1.捕捉反倾销调查的早期信号
出口企业及行业商会建立行业出口商品的国外反倾销信息平台,尤其是反倾销会计信息应该作为企业的信息平台前端,就像高速运转的“雷达”搜集其情报,追踪进口国企业的生产成本,捕捉反倾销调查的早期信号。一旦从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上发现蛛丝马迹,如进口国公布我出口产品对该国企业造成的冲击、相关企业开始“诉苦”、陈述其困境等,出口企业应采取放慢出口速度、提高出口价格等措施加以防范,尽可能降低被提起反倾销调查的风险。从出口企业及其行业来分析,发现以下早期信号,就必须引起高度注意,否则就很有可能被提起反倾销:
(1)出口产品是否大幅度增长并已经在目标市场占据较大的份额;
(2)出口价格是否明显低于国内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水平,并大大低于进口国市场同类产品价格;
(3)为了这笔交易,出口企业和进口国生产企业之间是否存在激烈的竞争,并且进口国的相关企业开始“诉苦”;
(4)进口国生产商是否有对进口同类产品提起过反倾销诉讼的“记录”,从生产、利润、就业、投资、市场份额等方面来看,进口国该产业是否正在受到“损害”。
2.强化对反倾销法中反规避措施的会计控制
在国际上,有很多国家在反倾销法中有反规避条款,规定了反规避措施,反倾销规避会计必须全面解读这些问题,通过会计规避的机制来限制向与有“前科”出口产品相联系的产品进口国出口。同时,通过会计规避的机制来审查并挑选无倾销历史的合营者。如果外商要与我国企业进行合资,会计人员可以利用反倾销会计的信息资源,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分析该外商有无产品倾销历史,事先对其进行审查、指导企业选择那些在国际市场上没有倾销历史的投资者作为合营伙伴。根据国际反倾销法律和实践,有过倾销行为的出口商一般在5年内不得向原进口国出口同类产品,同样,这些产品出口到其他国家和地区亦容易被提起反倾销。
3.重视对目标市场“投资进入”的会计决策
我国企业在规避国外反倾销调查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反倾销法中均有反倾销规避的内容,如欧盟反倾销法中有组装规则,原产地规则等反规避条款,美国反倾销法也有与欧盟反倾销条款相似的规定。因此,要真正化解反倾销、反规避的风险,就必须推进国际市场进入方式的转变,由“出口进入”向“投资进入”转换,在转换过程中应该对到目标市场地投资建厂并在当地生产、销售进行可行性研究,做好目标市场“投资进入”的会计决策,有效避免反倾销税的征收。在这方面最有效地规避反倾销的方法,就是要把产品的价格链条在全球范围内配置,我国的康佳在墨西哥建生产基地、TCL收购德国施耐德、创维以OEM战略渗透欧盟市场等举措,就是对目标市场的“投资进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规避反倾销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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