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证券市场的不断成熟,企业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利润操纵问题也随之而来。那么,利润操纵行为是在怎样的背景下产生的?如何识别利润操纵行为?可以采用那些手段来有效地遏制这种行为?本文就以上问题作了相应的阐述。
关键词:利润操纵;原因;表现;对策
利润操纵行为一般是指企业为了某种目的,运用各种手段人为调节企业实现利润的行为。这种行为,歪曲了企业的盈利状况,隐藏了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危害性极大。为此,本文就企业利润操纵现象的成因、操纵的手段作一番剖析,提出了遏制利润操纵行为的具体对策和措施。
一、利润操纵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企业领导为追求政绩而提高企业利润
由于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一般以一定的财务指标为基础,其中利润往往是最主要的财务指标。如利润的计划完成情况、投资回报率、销售利润率等均是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经营业绩的考核涉及到企业厂长经理管理业绩的评定,并影响其提升、奖金福利等,因此为了业绩,企业难免要对利润进行操纵。
(二)企业为追求良好外在形象而虚增利润
市场经济体制下,特别我国在加入WTO后,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尽量减少风险的需要,绝大多数情况下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信誉不足的企业。而资金是决定着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必要条件,决定着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在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着资金短缺的情况,为了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和维护其在商业经营中的信用,一些企业便存在着虚增利润的现象。
(三)上市企业为了自身利润或大股东利益而夸大甚至编造虚假盈利
在我国,上市指标一直是一种稀缺资源,其壳资源价值连城,受利益驱动,便产生了利润操纵现象,其动机不外乎以下几种:
1.为获得股票发行资格。企业首次发行时,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必须最近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业绩比较突出,才能通过证监会的审批。一些业绩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不得不进行利润包装而获得上市资格。
2.为了提高发行和配股价格。发行价格和配股价格,在其发行和配股额度一定的情况下直接决定着募集资金的多少,因而一些企业不惜铤而走险提高每股收益的发行价和配股价(每股收益的提高只有通过增加利润来解决)。
3.避免股票被摘牌。按规定,上市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证监会将会暂停其股票交易并限定限期消除亏损,如果限期内未能消除,其股票将被摘牌,终止其在交易所的交易。上市公司为了保住上市资格,在一定程度上会进行利润操纵。
(四)为规避所得税而隐瞒利润
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乘适当的税率而得出的。一些企业为了偷税、漏税、推迟纳税时间,便会隐瞒利润。但也存在着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为了能够维护其在社会上的形象,为了能够筹措到足够的资金,不惜虚报利润,多交所得税,而这部分所得税往往又通过地方政府的税收返还形式返给上市公司。
二、利润操纵手段的具体表现
(一)通过虚假销售,提前确认销售或有意扩大赊销范围,调整利润总额
这种利润操纵现象在年终表现尤甚,往往是企业年终达不到既定的利润目标时,便采取虚假销售或提前确认销售,从而达到既定的利润目标。这种销售无法取得现金,因此当企业出现这些现象时,应收账款的金额就会增加,表现在财务指标上,一方面体现为应收帐款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增加,另一方面还可能体现为应收账周转率的降低。这种利润操纵现象比较普遍,主要有两种方式:
1.错误运用会计原则,将非销售收入列为销售收入。主要手段有:其一,对开增值税销售发票,虚增收入。即通过与有关单位对开
增值税发票的形式,虚拟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然后巧妙地利用增值税抵扣制度。对开增值税发票,既达到了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又不增加税负。其二,利用有关出口货物
优惠政策,虚增收入。即利用出口货物企业可以自制销售发票的条件,虚拟外销业务,以达到虚增收入、利润的目的。
2.通过混淆会计期间,把下期销售收入计入本期,或将本期销售收入延期确认,来调整当期利润。这种做法的目的,多是企业为了树立自身业务逐年增长的外在形象。如“星火公司”上市后,在利润归属期上大做文章,将1996年度的销售收入1.76亿元和销售利润3800万元,调整至1997年度。1997年度又以同样的方法,将该年的销售收入2.26亿元和销售利润4700万元转移到1998年,从而制造连续3年稳定盈利,销售和净资产利润率稳定增长的假象。
(二)利用关联方交易调整利润
我国的许多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成,一般是通过对国有企业局部改组而成,因此股份制改组并上市后,上市公司与其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将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通过资金拆借,向关联企业收取资金占用费。按我们的法律法规规定,企业间不得相互拆借资金,但企业间相互拆借比比皆是。这种资金拆借行为,上市公司无法事先对外披露,所以投资者及有关监管部门无法对其合理性作出判断,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一些企业利用拆借资金调节利润。
2.通过转嫁费用的形式调节当期利润。上市公司与母公司之间对于费用问题应该有明确的划分,但上市公司效益不理想,或不足以达到所需要的利润目标时,便采取替上市公司分担部分费用如广告费、离退休人员的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的办法来调节上市公司的利润。
(三)通过人为的调整有关账务调整利润
1.通过“资本公积”科目进行利润调整。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潜亏应当通过规定的程序,计入当期损益,在利润中予以反映。但相当一部分企业,尤其是需将利润作大的上市公司,通过资产评估将待处理财产损失、坏账、毁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待摊费用等确认为评估减值,直接冲减资本公积,以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
2.通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调节利润。按照现行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企业发生的非购销售活动的债权,其他应付款主要核算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的应付暂收的款项,但一些企业违背其核算内容,通过这两个科目进行利润调节。例如,其他应收款,通常被人称做“垃圾箱”,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应该结算而未结算的费用,由于种种原因而长期挂账,以此隐藏亏损。其他应付款,通常被人称做“聚宝盆”,其中实际有相当一部分是虚列而无须支付的款项,以此隐藏收入。
三、遏制利润操纵行为的对策
(一)加快会计准则和制度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会计准则和制度的不完善,给企业操纵会计利润,粉饰经营业绩创造了“契机”。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种准则和制度,以遏制利润操纵。
1.有关资产评估会计处理准则,对资产评估减值究竟是作为损益还是冲减资本公积,作出进一步的规范,防止企业以此来调节利润。
2.要保证会计核算方法的延续性。例如,不得通过来回随意地对成本法核算和权益法核算进行转换,应对此两法的转换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和界限;不得随意地改变折旧的计提方法,尤其是在一些企业经营成果有较大幅度变动的年份,防止以此调整利润。
(二)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企业操纵利润引发和产生的信用危机,实质上是腐败及各经济集团利益相互交织作用的结果,
注册会计师只不过是各种利益集团手中利用的工具而已。因此,要遏制企业操纵利润,一定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大执法力度。为达到此目的,一方面要对会计人员进行道德教育,另一方面要净化会计行业环境。对于违规造假进行利润粉饰的企业,帮助其进行利润粉饰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责任人员,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严厉的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严惩不贷,彻底改变目前低廉的违规成本敌不过强大利益诱惑的现象;二要建立企业、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企业蓄意造假和注册会计师因徇私舞弊或重大过失而不能发现上市公司的重大会计造假,致使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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