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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计价的最新进价法

2002-10-30 10:25 来源:李正明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目前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移动加权平均、先进先出、后进先出、最后一次进价等多种方法。这些方法各有优缺点及适用条件。迄今为止,没有一种方法溶科学性、简便性和及时性于一体。本文试介绍一种全新的存贷计价方法——最新进价法。  

  一、最新进价法的操作方法及帐务处理  

  1、操作方法。  

  采用最新进价法,平时进货按实际数量、单价及金额入帐。进价如有变动,即使未发生销货或耗用(下统一只称销货)业务,存货结存成本也采用最新进价计价。发生销货业务时,结转的单位成本也为最新进价。这样,存货结存成本必定会大于、小于或等于按最新进价计价前的成本。物价上涨时,前者会大于后者,此时的进价差异在“库存商品”明细帐的进价差异栏用蓝笔或正数登记,表示贷差;物价下跌时,前者会小于后者,此时的差异也在进价差异栏用红笔或负数登记,表示借差。只有在物价保持不变或物价涨跌综合影响刚好相互抵消时,二者才会在金额上相等。销货成本无论是在月末一次结转还是每次销货时结转,进价差异(累计)数均在月末一次性调整该成本。  
  
  据上所述,最新进价法下存货结存成本或销货成本的计算与传统计价方法相异。存货结存成本的计算虽与最后一次进价法相同,但最后一次进价法销货成本并非以最新一次进价为依据,而是采用倒轧法,即可供销售成本减去存贷结存成本来求得。当期末存货结存数量超过最后(初)一批进货数量时,存贷结存成本的计算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下均要用到二批以上进价,而且这二种方法也是采用倒轧法来计算销货成本的。加权平均法无论在计算存贷结存成本还是销货成本时均与最新进价法有根本的区别。另外,最新进价法下进价差异的汇集虽与计划成本制度下材料成本差异的形成相似,但材料成本差异必须在结存存货与已销存货之间进行分摊。  
  
  下面举例阐述最新进价法的操作原理(仅以库存商品为例,其他种类的存货比照处理)。例中在发出和结存的数量以及价格变动方面幅度较大,目的是为了显示最后一次进价法的缺陷。  
  
  库存商品——A商品明细帐  

  3日的进货因价格上涨导致进价差异500元,表示期初结存的A商品100件,每件可能要取得5元的收益,正数记入进价差异栏目。10日的进货因价格下跌导致进价差异-1,770元,表示5日结存的295件,每件可能要损失6元,负数记入该栏目。进价差异可在每次进价变动时计算(如上表所示);也可在月末一次计算。前一种方法下,上例进价差异累计数为-1,270元;而后一种方法下则是-1,300元(可供销售成本4,450元减存货结存成本3,015元,减去销货15件每件9元的成本共135元),表示A商品在该月内因价格变动可能总共要损失的金额。两种方法下进价差异相差30元(导源于5日发出的5件在后一种方法下是按9元计价的,而在前一种方法下是按15元计价的)。然而这种差异同样存在于传统计价方法(如月末一次后进先出法或最后一次进价法,与每次销货时的后进先出法或最后一次进价法)。相比之下,前一种方法计算的进价差异数更为具体、精确,而后一种方法计算的进价差异则是综合的,它中和了各次的进价差异。  

  2、帐务处理。  

  (1)存贷收入时,按实际数量、单价及金额入帐,分录略。  

  (2)登记进价差异。设置库存商品明细帐“进价差异”帐户,帐户的贷方登记贷差及借差的转销数,借方登记借差及贷差的转销数。该帐户期末无余额。  

  (3)进价变动计算差异的方法。  
    
  a、每次进价变动时均计算差异:  
  
  物价上涨时,如3日进货:  
  
  借:库存商品一A商品      500  
   贷:库存商品一A商品进价差异  500  
  
  物价下跌时,如10日进货:  
  
  借:库存商品一A商品进价差异 1,770  
   贷:库存商品一A商品     1,770  

  b、月末一次计算进价差异:  
  
  借:库存商品一A商品进价差异 1,300  
   贷:库存商品一A商品     1,300  

  (4)结转销货成本。销货成本无论是在每次销货时结转,还是月末一次结转,其帐务处理均为(仅以5日的业务为例):  
  
  借:商品销售成本        75  
   贷:库存商品一A商品       75  

  (5)月末一次结转进价差异。以上表中的借差数据为例。若为贷差,则作相反的分录。  
  
  借:商品销售成本       1,300  
   贷:库存商品一A商品进价差异  1,300  

  二、最新进价法的评述  

  下面我们以计价方法是否科学(科学性)、计算是否简便及工作量是否繁重(简便性)和核算是否及时(及时性)三个标准,来评述最新进价法。  

  (1)科学性。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价随时都在涨跌,采用最新进价法既可使企业存货结存成本与市价最接近,又可使现行收入与现行成本相配比。这样可以避免物价上涨时发生存贷结存成本多计,销货成本少计,高估利润、分配超额的现象(先进先出法的弊端);也可以避免物价下跌时存货结存成本少计,销货成本多计,低估利润、分配不足的现象(后进先出法和最后一次进价法的弊端)。所以最新进价法不但保留了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和最后一次进价法的优点,又克服了它们的缺点。  
  
  最新进价法在比较极端的情况下(如5日和25日极小的销售量),克服了最后进价法的下列缺陷。若采用最后进价法,5日涨价销售的5件其成本应为-425元(1,000+3,000-4,425),单位成本-85元,明显不合理。又如25日的跌价销售,采用最后进价法其销售10件的成本为1,860元(4,425+450-3,015),单位成本为186元,也是明显不合理的。  
  
  最新进价法的突出优点是它能提供管理层所需要的价格变动可能引致的收益或损失信息。传统存贷计价方法下,管理层虽然能感觉到潜在的收益或损失,但无法从帐面上了解到具体的金额,更无法了解物价连续变动的综合效果。价格涨跌并不是直线的,也不是普遍的即所有商品均如此。采用此法,通过设置“库存商品”明细帐的进价差异栏目及明细帐户,可以随时反映各种、各类、全部商品的进价差异,便于管理层随时查阅并对存货进行管理。  

  (2)简便性。最新进价法下,若月末一次性计算进价差异、结转销货成本和进价差异,则核算也是相当简便的。若在每次进货和销货时都计算和结转并且采用手工记帐,不可否认核算的工作量会较大。但是我们评价任何一种存货计价方法,最主要的标准应是其科学性。另外,一旦企业采用会计电算化,则核算工作量的问题也就不复存在。最新进价法只需在“库存商品”明细帐增加一个进价差异栏目即可,也可以在进价差异栏目增加一借一贷两个小栏目,帐务处理不会复杂。需要指出的是,在现存各种计价方法中,只有加权平均法是适用会计电算化的。  

  (3)及时性。正因为可以随时结转销货成本及汇总进价差异,最新进价法不会像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最后一次进价法、后进先出法)一样受到及时性的困扰。  
  
  我们认为,与其他存贷计价方法相比较,最新进价法的科学性是主要的、突出的。它能较好地集科学性、简便性和及时性于一身,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方法。此种计价方法,既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存货核算,也适用于同一企业不同存发项目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