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会计日益国家化和国际化,会计信息披露已不再只是公司行为,它的供给将主要受市场机制和公共权力等力量的交叉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基本理论也随之不断发展,下面笔者将简述西方会计信息披露的三种基本理论。
一、会计信息披露的新古典理论
新古典经济学假定会计信息是一种商品,它既存在会计信息的需求方(公司、政府、工会、投资者以及债权人),也存在会计信息的供给方(公司)。如果证券市场和经理人市场正常运转,那么,市场力量就会激励信息供给方提供信息直至每一单位会计信息产生的边际成本等于所带来的边际收益(资本成本的降低),此时市场就达到了完全市场竞争均衡状态,从而实现资源配套的帕累托效率(Pareto efficiency)。但这种状态需要以下假设:(1)市场上存在大量的会计信息需求者和供给者;(2)会计信息是完全和完美的(Perfect&Complete);(3)市场无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4)会计信息需求者完全有能力理解信息的实质内涵(Content)并对此有一致性预期(Homogeneous expectation);(5)参与会计信息市场交易的个人都是理性的,都追求效用最大化。实际上,上述假设就是资本市场有效性应具备的充分条件。也就是说,如果有用的信息以不带任何偏见的方式全部在证券价格中得到了反映,那么可以认为市场是有效的(Farna,1970)。威廉。比弗(1973)曾在《Whatshould Be the FASB's Objectives?》一文论述了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对财务会计及其
报表的若干启示:(1)只要会计政策没有导致现金流量产生有差别的后果,或对所采用特定会计政策所形成的差别予以披露,以及投资者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以至能够在不同的会计政策之间作出抉择的话,公司所采取的会计政策便不会影响证券的市价;(2)有效证券市场是与充分披露的概念紧密相关——实质重于形式;(3)市场有效性意味着公司不必过分考虑无知的投资者,即会计报表信息不必用过于简单的方式表达,以至任何人都能理解;(4)会计报表并不是惟一的财务信息来源,市场竞争机制会促使信息需求者通过其他渠道(如
财务分析师、媒体以及公司管理人员的披露等)来搜集信息,从而使信息需求者能够衡量公司的真正财务状况。由此可见,会计信息披露的新古典理论意味着:(1)资本市场具有强大的惩罚和激励机制促使自利的会计信息供求双方尽力披露和搜集信息,任何第三方的(包括政府)干预都是无济于事的,此时会计准则毫无必要;(2)这个理论的假设——完全竞争市场和证券市场的有效性都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理论模式,现实中并不成立,更何况人们都是有限理性的(Bounded rationality)(Simon,1950),信息需求者不可能完全有能力来理解信息的实质内涵;(3)披露有关战略信息及其经济价值可能损害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从而致使信息供给者面临着一种权衡,亦即在提供会计信息帮助证券市场充分发挥资产定价功能与隐瞒会计信息使公司在产品市场的优势最大化之间作出判断选择(Newman&Sansing,1993),进而可能影响该理论下会计信息的充分披露原则。
二、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理论
会计信息披露的新古典理论认为,信息生产的社会最优数量是使社会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相等的信息数量。然而。会计信息具有公共产品(Public goods)的特性,而公共产品具有外部性(Externality)和搭便车(Free-riding)行为。会计信息的这种特性恰好是新古典理论和规范理论最根本的分歧,因为前者会计信息是视作为私人产品,而不是公共产品。
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理论指出,会计信息产生的公共产品、信息不对称以及缺乏一致性等导致了会计信息市场的失灵,从而造成市场力量不能最有效地调节会计信息的供求,因此必须借助第三方(政府)加以干预(准则制定)来实现会计信息披露机制的标准化,以限制资本市场上的垄断和投机行为(瓦茨和齐默尔曼,1999)。此时,为了实现“最优”的政府管制,会计信息生产的准则应达到什么标准又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许多财务会计学家试图借助社会选择理论来解决此问题,例如,查蒙博斯(Chambers,1976)、布若米维奇(Bromwich,1980)和卡星(Cushing,1981)等论证了会计标准化或部分标准化是可行的。然而,(1)上述三种市场失灵都存在一些同样的缺陷。例如,他们假定政府的选择会带来最佳产出,然而他们并未向考察市场结果那样周密地考察这些选择的结果(Verrrcchia,1982),亦即犯了“草总是绿的”的错误(Demetz,1969)。(2)会计准则的制定需要全面衡量成本与效益。准则的成本不仅包括准则制定机构在制定和实施会计准则以及公司遵守这些准则时所耗费资源的直接成本,而且还包括影响公司的投资、生产以及融资等方面决策所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效益是指在私人市场力量已发挥最大作用的前提下,管制能减少仍然存在的市场失灵,但是目前管制的成本效益性并不能作出明确的论断(司可脱,2000)。(3)准则制定过程是一种“微妙平衡”的政治问题(Zeff,1978),它需要对不同的社会目标和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进行评判和权衡,从而可能影响会计准则应有的“技术性”规范。
三、会计信息披露的实证理论
20世纪60年代以来,对有效市场假设所进行的大规模实证性检验促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规范会计理论的合理性。鲍尔和布朗(1968)的开创性研究导致了实证会计理论(Positive AccountingTheory)特别是实证会计理论研究方法成为上世纪70年代以来会计理论研究的主流。瓦茨和齐默尔曼在实证会计理论领域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于1986年合著的《实证会计理论》一书已成为会计理论的经典之作。
实证会计理论着重于分析公共干预的政治程序和解释会计标准的制定过程。按照公共利益理论,会计准则制定者被假定为大公无私者,它会权衡管制成本与市场运作改善后所带来的社会收益两者间的大小,从而尽量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然而,由于会计准则制定过程的复杂性,立法监督准则制定者的具体操作是很困难的,因而最佳会计准则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这又导致了另一种管制理论——利益集团理论的粉墨登场,并且该理论也可能比公共利益理论更能预测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司可脱,2000)。根据利益集团理论,由于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需要经过有关政治程序,因而各类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就会组成压力集团对准则的制定施加各种影响,以便把结果引导到有利于他们的方向,致使公共干预不能为总体利益而是为强大的利益集团服务。总体利益只不过是那些利益集团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托辞而已(Watts and Zimmerman,1979),因而会计准则制定被人们视为是各利益集团冲突博弈的过程,而不是理性算计的过程(司可脱,2000)。显然,会计准则制定过程中会耗费大量的成本。这种成本不仅包括制定和实施准则的机构运行成本(直接成本)和公司的遵循成本,可能更多的是间接成本——政治成本(Political Cost),亦即是一种为了转移财富而进行的竞争所导致公司财富转移的经济后果(Zeff,1978)。例如,美国政府为防止类似1929年经济危机的重演于1933年颁布了《证券法》,实证研究表明这一法规作用甚微,其原因就在于管制成本太高(汤云为、钱逢胜,1997)。因此实证会计理论认为,会计准则制定应尽量发挥市场机制而避免利用公共干预。尽管他们也承认会计信息市场的失灵,但是他们依然强调公共干预的成本会远远超过市场失灵所带来的成本。
实证会计理论以代理理论为依据广泛运用于
会计实务的解释。自从1933年伯利和米恩斯(Berle&Means)合著的《现代公司和私有产权》一书出版以来,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已成为现代股份公司的重要特征,而且公司所有者与公司经营者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Principal-agent)。霍姆斯特朗认为,最有效的激励计划就是让代理人分担一部分行动后果(如利润分享、剩余利润等)(Holmstrom,1979)。运用到财务会计上就是建立完善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促使公司经营者提供他们与股东双方可共同观察到的,能传递不包含在回报衡量本身中的有关经营者努力程度的专有信息,并且也能限制经营者通过各种会计政策的选择来操纵上述信息的相关可靠性,从而使股东较容易观察和控制经营者的行为,进而减少两者之间的代理成本,并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理财目标。
可以说,实证会计理论在对会计信息披露实务的解释方面是卓有成效的。首先,实证会计理论揭示了资本市场对会计信息生产者的激励机制。规范会计理论(NormativeAccountingTheory)认为,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和获取与理解信息的能力不同,公司经营者会基于自利和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总是倾向于少披露真实会计信息甚至披露虚假、扭曲的会计信息。相反,实证会计理论指出,在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假设下,经理人才市场(Fama,1980)和公司控制市场(Manne,1965)是公司经营者产生充分信息的非契约性动力,从而有利于股东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督,进而减少两者之间的代理成本。其次,实证会计理论对于会计准则制定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实证会计理论认为,不管资本市场有效性理论的含义如何,即使会计政策不直接影响公司的现金流量,但是会计政策的选择对于财务会计报告的各种使用者也还是具有经济后果的(Economic Consequences)(Zeff,1978)。也就是说,会计准则制定不仅要考虑“技术”(如使用何种会计方法能更有利于计量公司的收入与成本),而且也应注意到执行会计准则将会产生的各种经济后果(如财富的再分配、风险程度及其分布以及制定、执行条例和诉讼成本等)。正是如此,会计准则执行所产生的诸种经济后果使得会计准则制定更加复杂化,因为它要求在会计理论领域和政治领域两方面达到“微妙平衡”,从而使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必须允许不同的利益集团参与会计准则制定,并发出征求意见稿(Drafts),让所有的利益集团有机会对拟定的会计准则公开发表不同意见。当然这也使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和会计理论研究更具有挑战性和趣味性。
四、结论
不难发现,上述三种会计信息披露理论各有侧重。具体而言,会计信息披露的新古典理论是研究会计信息披露理论的参照系(Reference)或基准点(Benchmark),是一种理想化的会计信息披露框架,不具现实可行性;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理论和实证理论考虑到特定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的各种综合因素,并反作用于理论研究的结果,只是在准则制定过程中,前者更强调第三方的干预,后者更偏重于发挥市场机制应有的作用。然而,这些理论都只是从静态角度,而未以会计制度变迁(动态和发展)的眼光来考察会计信息的披露。20世纪90年代以来,比较制度分析(ComparativeInstitutionalAnalysis)不断应用于社会科学中的众多研究领域,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它主要采用相互作用式的研究方法对现行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侧重于在博弈论的框架中研究制度的多样性、互补性与路径依赖性。在一个信息不完备和不对称的世界里,好的制度可以帮助有限理性的参与人节约决策所需的信息加工成本,因此运用比较制度研究中的分析方法研究会计信息披露无疑是一种独辟蹊径的研究思路。它不是单纯地比较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所产生会计制度(会计信息的公允披露)的优劣性,而主要是研究某种会计制度安排在特定环境中的起源、变迁以及自我实施等问题,更好地实现了会计制度安排与其他制度安排的互补。当然,一国的会计制度也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文化环境中的各种利益集团力量此消彼长的综合结果,从而影响了它的制定、变迁以及交易成本的高低。毋庸置疑,世界产品与金融市场的日益全球化,将推动各国会计准则的不断趋同,佐证就是最近欧盟宣布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来处理欧盟内公司的会计业务。然而,由于政治、法律、文化及其历史传统的差异,这种演化的方式很可能会相当不同,这就意味着全球会计制度的趋同将是一个逐渐演进的长期过程。这对我国如何制定和修改会计准则无疑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