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的金融危机不仅震惊了全世界,而且也使中国意识到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性,所以,1998年被中央确定为“防范金融风险年”。而防范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又是防范全部金融风险的最重要的方面,因此本文想从会计的角度谈一些防范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思考。
一、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分析
(一)现行会计信息系统的缺陷是引发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根本原因
1.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作为一个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信息系统,其最重要的职能就是反映该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并为该会计主体的经营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信息。但是,目前商业银行的会计信息系统所提供的信息还达不到这样的要求,其主要表现:一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把会计信息反映的重点放在满足执行信贷计划等宏观管理的需要上,而对商业银行内部经营所需的信息缺乏针对性和相关性;二是受无规则竞争、小集体利益和地方保护影响,从而出现了假凭证、假账簿、假报表等三假现象,使得会计信息失真,进而导致了在商业银行的经营中出现了假存款、假贷款、假利润或者假亏损等虚假的会计信息;三是会计信息汇总的速度慢、处理能力差,因为商业银行作为一个统一的法人集团,它拥有数以万计的分支机构,要作出重大的经营决策就必须有准确和可靠的会计信息,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电子化水平还是很低的,会计信息的汇总、处理能力还很差,难以满足商业银行正常的经营管理需要。
2.会计监督弱化。会计作为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的手段, 必须履行监督这一基本的职能, 而要履行这一职能,就要求会计在核算时,依据会计的法规、制度,利用各种指标体系对会计主体的业务进行严格的监督,但是在现实当中往往做不到,其表现:一是商业银行的会计人员难以履行会计的监督职能,因为在商业银行中会计机构的独立性差,会计人员的工作受到各方面的制约和来自领导的干预,所以会计监督体系尚未真正地建立起来;二是会计监督还没有可遵循的一般准则。
3.会计的预测和参与决策的职能未能充分地发挥。首先,现代会计的职能除了反映和监督之外,还有预测和参与决策的职能,但是在目前,商业银行的会计工作只局限于单纯的记账、算账和报账,而忽略了预测和参与决策职能的发挥;其次,现代
管理会计的理论和方法也还没有在商业银行中广泛地推行和运用;再者,就是会计分析滞后、内容单一、缺乏针对性和系统性,在分析中使用的方法还是传统的比例分析和结构分析等传统的方法,而没有运用管理会计中的量本利和盈亏临界点等科学的分析法。
(二)现代会计制度在实施中的缺陷及其弊端是引发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直接原因
1.实施权责发生制,从而产生了大量的应收利息带来的风险。权责发生制是会计核算中的一般原则,它要求企业在处理收入和费用时,要把收入和费用与权利和责任联系起来,不受款项超前或滞后收付的影响。这一原则的实施,对于促进银行加强信贷资产的管理、 及时追索贷款本息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在实施的过程中,它又导致了商业银行经营结果的不真实和垫付税款,从而增加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按现行制度的规定,借款单位无力支付利息时,其欠付部分应作为应收利息核算,而这部分应收利息在二年内均应计入当期损益,这样以来,这部分应收而未收的利息还必须缴纳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附加税以及所得税,然后再参加利润分配。根据有关资料统计,商业银行逾期的应收而未收的利息一般占贷款利息的35%-45%。 随着贷款时间的延长,商业银行收回本息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以营运资金垫付税款的压力也就越来越大,从而也使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越来越大。
2.应收利息长期挂账与谨慎性原则相悖。谨慎性原则要求,在对某些经济业务和事项存在不同的处理方法和程序可供选择时,应尽可能选用一种不虚增利润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该原则还要求合理地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风险。我国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商业银行的应由利息挂账的做法与世界通用做法的差异也是很大的,例如国际会计准则在论述对收入的确认时就指出:只有在计量和收款上不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时,才能予以确认。而我国在两年内仍将应收而未收的利息计入当期的收入,这显然是对谨慎性原则的理解还存在着一定的片面性。
3.现行
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和方法与谨慎性原则的实质也有一定的出入。 现行坏账准备金的计提比例和方法与谨慎性原则的出入主要表现在:一是商业银行承担着信贷资产的风险,必须建立一套与商业银行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坏账准备金制度,但是目前我国提取的坏账准备的比例太低(即按年初放款余额的1%提取),与坏账的比例严重地失调,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几年坏账的比例大约在20%左右, 可见用1%的坏账准备金去核销20%的贷款坏账只能是杯水车薪;二是坏账准备金计提的方法单一, 只能按放款的余额计提,没有能考虑到账龄等因素。我国的《贷款通则》中所说的呆滞贷款是指“逾期”(含展期后到期)两年以上不能归还的贷款或者生产经营已停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 据统计, 目前各商业银行的呆滞贷款的数额都是较大的,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连年亏损,借款人已名存实亡,有些商业银行对呆滞贷款已经停止计息,因为收回的可能性是极小的。
(三)目前会计工作的现状是引发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制度根源和人为因素
1.会计改革不到位。1993年会计制度大改革以来,商业银行的会计制度虽然有了长足的发展,但迄今为止,完全能够适应商业银行发展的经营性的会计制度还没有出现,作为集团化的商业银行,现时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全行统一法人主体下的财会体制的严重分散,基层行、处核算混乱,使会计部门无论是从纵向上,还是从横向上,均不能有效的发挥反映、监督、预测和参与决策的功能,这自然也就使会计这一基础性的经营管理工作在防范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中发挥不了很大的作用。
2.会计制度不够健全。商业银行的会计制度是在其商业化的改革过程中,伴随着业务的开拓边实践边制定的,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些制度仍然缺乏系统性和严密性,例如会计科目的设置、凭证的审核和传递、报表的编制都与控制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的要求有很大的差距。
3.有章不循、监督不力。商业银行的会计制度强调,要“双复核”、“三分管”、“六相符”,以达到相互制约、监督的目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部分会计人员则有章不循,例如在凭证的受理、签名、传递程序等方面违规处理,往来账簿与现金和
银行存款长期不符,复核稽核等业务由一人操办到底,从而使会计岗位的作案率大大提高。
4.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低、观念落后、法律意识淡薄也是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增加的原因之一。商业银行在急速商业化的发展过程中,为了占领市场份额,实行外延式的扩张,在员工的使用方面也忽视了会计人员的素质,各个地区和单位基本上都存在着人员少、新手多、学历低、队伍不稳定等问题,这给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也埋下了隐患。
二、防范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会计思考及建议
(一)树立“大会计”观念,真正发挥会计的职能是防范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根本保证
我们必须从满足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防范风险的要求出发,树立“大会计”的观念,在不断充分发挥会计的反映、监督职能的同时,灵活运用管理会计的理论和方法,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业务,尤其是高风险的信贷业务,要进行风险的预测和分析,对经营过程实施追踪和监控,并建立一个严密的经营管理性的会计体系,以便从根本上防范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为此,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和强化会计工作:一是要建立起“集中统一管理与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核算体系,全面整顿会计工作的秩序;二是要治理会计信息失真,改革会计信息的揭示方式;三是要增强会计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建立科学的监控指标,尤其是要建立以安全性为主的流动比率、资本风险率、贷款逾期率、利息回收率、坏账损失率等指标体系,以改变和改变监控不力的局面;四是要积极地推行责任会计,通过划分责任单位,进而核算责任单位的实绩,这样就可以使责任数量化、控制具体化、管理科学化。
(二)进一步深化会计改革,坚持稳健性原则,增加商业银行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
我们必须在机制上建立起能适应统一法人集团要求的"统一规范管理,分级授权核算"相结合的会计体制,并应真正贯彻稳健性的会计原则。为此,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实行账务集中管理,实行统一会计核算,建立二级核算体制,改变层层作总账、出报表、业务部门独立核算的状况;二是在集中财务处理的同时,通过授权界定各级分、支行的会计管理职责,强化会计监督和控制的功能,这样做,不仅可以减少核算环节和随意性,并可进一步增强时效性和真实性;三是正确贯彻稳健性原则,进一步提高坏帐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扩大计提的范围,缩短应收利息的虚收时间,完善坏账准备金的核销方法,这样做可以增加商业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纠正会计行为编差是对商业银行经营风险进行标本兼治的基本措施
在近几年的实践中,会计工作的基础差、人员素质低、会计制度不严、会计人员有章不循等问题也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为了减少损失,就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在商业银行统一制度之下,建立和健全适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各项业务操作规范,做到每一笔业务从开始到结束都始终有制度约束;二是更新会计观念,树立参与预测和经营决策的观念,以自觉地纠正会计行为的偏差;三是要优化会计环境,采取多种渠道培养会计人才,并做好后续教育工作。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防范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尽管有多方面的措施可以采取,但树立“大会计”的观念,充分发挥会计的功能,继续深化会计改革,强化会计的基础工作,这些都是防范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必不可少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