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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公司应增设适应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会计报表体系

2004-12-14 10:01 来源:上海会计/沈阜周

    我国加入WTO后,大量外国保险公司将会进入我国,外资的进入在充实我国保险市场主体的同时,也将促进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监管的日益完善。随着保险公司自律能力增强和市场秩序的好转,我国保险监管将由目前的市场行为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并重,逐步向国际上通行的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监管模式过渡。这就需要增设一套统计口径与偿付能力监管相适应的会计报表体系,以解决保险监管者与一般报表使用者信息需求不同的矛盾,并为强化偿付能力监管打好基础。

    一、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与偿付能力监管

    1.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界定。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指在未来某一时点上,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入弥补现金流出的能力。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其现金流出则主要包括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筹资活动现金流出。某一时点上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相比较,也就决定了保险公司当时的偿付能力。影响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宏观经济环境、监管法规、自然环境,以及保险公司自身的经营发展战略等。

    2.偿付能力监管。

    (1)严格监管。在严格监管方式下,保险监管者对市场行为和偿付能力进行双重监管,所有的保险活动都受到监管,包括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对保险产品的质量(条款)和价格(费率)的管理以及对保险资金运用和偿付能力的监督等。严格监管方式适用于保险业起步发展,保险市场中各主体风险意识不强的阶段。我国目前的保险监管就采取了这种方式。

    (2)偿付能力监管。该方式以确保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为核心,保险监管者并不对保险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具体环节做出明确细致的规定,只是规定相应的偿付能力额度。保险公司必须以特定的方式向保险监管者提供有关的信息,保险监管者主要通过这些信息实现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偿付能力监管是一种比较宽松的监管方式,与严格监管相比,偿付能力监管给了保险市场主体更多的自主权,能促进保险服务涵盖范围的扩展,是保险监管发展的方向。偿付能力监管适用于保险市场主体自律能力较强、市场秩序规范的阶段,要求具备完善的会计评估原则和会计报告制度以确保保险公司所提供信息的相关性、充分性和真实性。

    二、我国保险公司会计报表体系现状

    1.我国保险公司现行的会计报表体系。我国保险公司现行的会计报表体系主要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三部分构成,包括相应的报表附注。

    (1)资产负债表。由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其中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贷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等。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实收资本,资本汇差调整(外汇营运资金),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总准备金,未分配利润等。

    (2)利润表。我国保险公司利润表属多步式,由保险业务收入、保险业务支出、投资收益、利息支出、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项构成,分别计算承保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

    (3)现金流量表。由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等部分构成,包括相应的补充资料。

    2.现行会计报表体系不能完全适应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是不同的。保险公司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监管者、公司股东、债权人、潜在的投资者。可粗分为两类:一类是关注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者;一类是关注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投资者。虽然监管者与投资者各自关注的是同一问题的不同方面,但侧重点的不同造成了他们所需会计信息的现实差异。

    我国保险公司利润表的现行模式兼顾了投资者与监管者的需要,比较适应偿付能力监管的要求。主要是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侧重于投资者的需要,与监管者的需要有一定的差距。

    我国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基本上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考虑了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收入、费用与营业周期的相互匹配,侧重于公允反映该公司在特定时点的财务状况。其提供的会计信息不能完全反映该公司的偿付能力。以资产的组成部分为例,保险公司资产中包括预付费用和待摊费用。预付费用是提前支付的代理人费用及其他营业费用,在未来时点很难变现(收回)以抵补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出。待摊费用是与一个以上营业周期相关,需在各期分摊影响利润的已支付费用,完全不能变现抵补保险公司的现金流出。这两项资产提供的会计信息与偿付能力的相关性很小。

    我国保险公司的现金流量表着重于反映当年度的现金流量,缺乏动态的现金流量分析,没有反映各经济条件变化对保险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即弹性),不利于监管者估计其可能出现的现金盈余或现金短缺。监管者只能从中判断保险公司准备金存量的充分性,难以判断准备金流量的充分性。很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保险公司现金流量表上反映的状况是良好的,有足够的能力弥补未来的现金流出。但如果某一经济条件(例如利率)出现不利变化,保险公司现金流入的利率弹性又较大,导致现金流入骤减,超出了原有的准备金估计,则可能形成偿付能力危机。而且对这种危机监管者事先没有准备,若涉及范围较广,又没有应对措施,很可能引发全保险业的偿付能力危机。

    三、我国保险公司应增设与偿付能力监管相适应的会计报表体系

    我国可考虑在现有的保险公司会计报表体系上增设一套适应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报表体系,以解决投资者与保险监管者所需会计信息侧重点不同的矛盾。由于现行的利润表模式兼顾了两种不同的信息需要,所以只需增设相应的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包括必要的会计报表附注。增设的会计报表体系的总目标不应侧重于公允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盈利能力,而是从动态的角度反映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状况,揭示可能出现的偿付能力问题。

    1.增设适应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资产负债表。具体做法是把保险公司的资产分成两类:一类是认可资产,另一类是非认可资产。非认可资产是那些不能或不易转化为现金流入的资产,在保险公司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时不能支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非认可资产主要包括:除预付赔款外的各种预付款,递延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应收款中实际已形成呆账部分,有价证券取得成本超过当前市价的部分,资金运用中已形成呆账的部分,不动产固定资产的1/10,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变现的资产或在变现过程中可能遭受损失的部分。在适应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资产负债表中只计入认可资产,同时扣减相应的负债及所有者权益,以保持报表平衡。

    2.增设适应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现金流量表。具体做法是在不同经济条件假定下(当前可只考虑利率因素,实行一段时间后再加入其他变量),对保险公司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的发生时间和发生数额进行估计和比较,揭示可能出现的偿付能力问题。以利率为例,可假定:(1)利率不变(利率水平保持不变);(2)利率突然上升(利率突然上升2%,此后利率水平保持不变);(3)利率突然下降(利率突然下降2%,此后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在以上每个利率假定下,通过对可能的现金流入流出的估计,判断保险公司账面准备金的充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