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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企业要正视股权投资核算

2005-04-05 09:39 来源: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与我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的深化,股份制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日渐增多。长期股权投资是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经常遇到的业务,企业要想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正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核算现状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现状如下:对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没有实行权益法核算,母公司实际上控制着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投资收益的确认被操纵,投资收益成为损益调节工具,或者长期无投资回报产生;将长期投资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没有相应的投资协议、合同,章程不规范,可能存在账外长期投资项目;按资本纽带建立清晰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工作尚未完全到位;会计报表合并不规范,对实质上的子公司没有进行合并报表或不予汇总,或者方法不统一,有些采用合并方式,有些采用汇总方式,企业汇总会计报表未能正确反映企业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财务人员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工作不重视,不适应新体制下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要求。

  原因分析

  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存在现状的原因主要有几个方面:企业相关管理部门领导主观上不愿意规范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国有企业改制存在盲目改制、产权不清、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领导多数为上级委派等现象,势必导致子公司完全听从母公司领导,而且要争先恐后地显示政绩。而规范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不仅将增加一些部门的工作量,而且也将在核算上控制和杜绝企业对投资收益的随意调节,因此企业管理部门领导不愿主动做这方面的规范工作。

  清理和规范核算的一些相关政策措施尚未明确。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清理和规范会计核算,需要在一些政策明确的前提下进行,否则将使实务工作难以顺利实施,或造成会计政策不统一,核算结果缺少可比性。

  规范核算缺乏应有的基础。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和实行会计报表合并是比较复杂的工作,对会计人员素质要求较高。另外,权益法核算和会计报表合并需要被投资单位与投资企业在平时积累、提供大量的基础资料,需要规范的公司管理机制来配合实施,而这些往往是目前许多企业所缺乏的。

  完善对策

  首先,宣传《会计法》,提高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管理层及会计人员对正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重要性的认识-正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是《会计法》的要求,是公司负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可以使投资收益反映投资企业经济意义上的投资利润,不受利润分配政策的影响;可以及时发现并调整以前年度投资损益,使企业当年和以后的经营成果真实可信,较好地满足会计信息的需求和防范投资风险,提高管理监督水平。

  其次,对长期股权投资作进一步清理。国资委对被投资单位进行调查和审计,摸清被投资单位的家底;补订投资合同、投资协议,规范企业章程,尤其是公司制企业;在规范核算之前,按控股程度和管理程序,对被投资单位的不良资产进行清理和处理,落实长期股权投资的真实价值,并将一定时期前产生的清理损失在考核时作客观因素另行考虑,以便趁今后规范或变更会计政策之际,作为前期损益调整项目并入股权投资差异予以摊销。

  第三,建立健全长期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建立对外投资管理委员会或落实相应的管理部门,以负责长期投资项目的长期管理和投资后的日常联系工作;完善被投资单位的组织机构,根据企业性质分别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相应的权力机构,保证各级机构按各自职责范围和程序切实行使权力,同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和决议;建立健全长期股权投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效益考核;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年度会计报表中介机构审计制度和集团内部定期审计制度,加强监督;形成红利分配制度,按规定程序实行利润分配,并向投资者及时公告和报送利润分配决议、公告红利支付情况等资料,使红利能真正反应股份制企业的经营成果,并能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实行国有股份制企业特有的红利分配与按股奖励相结合的制度,在红利不能即时分配的情况下,采取一定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奖励办法,调动职工购股的积极性。

  同时,要规范会计报表的合并工作,明确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统一一些重要的会计政策、会计报表内容和格式,统一在合并会计报表时必须抵消的项目及重要性标准。母公司必须牵头向各纳入合并单位规定和布置好一些基础资料的日常准备工作。

  此外,要对财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使财务人员从思想上重视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从技术上适应《企业会计制度》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