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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创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思考

2005-12-04 10:25 来源:

  我们已经步入知识经济社会,智力成果在社会生产力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活跃和重要。会计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活动,也必须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创新,作为建立在知识和智力基础上的无形资产更应该如此。

  一、无形资产在当今社会的地位

  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无形资产的内容变得更加丰富多彩,除了传统的无形资产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外,还有更多的无形资产种类如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质量体系认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等。而且同一种类的无形资产数量也大大增加,在企业里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和大型企业中,无形资产价值在所在企业总价值中所占比例更大大增加。这些以知识为基础的无形资产推动了社会生产力,发展了我们的经济,提高了我们的生活水平,已成为决定企业未来命运的主要因素。

  二、无形资产价值的会计确认和计量产生的影响

  过去,由于无形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许多无形资产在企业账面上不予以确认,有的虽予以确认,但计价不准确,难以反映真实的价值。在我们老的国有企业创建的王牌品牌(如:自行车的永久、凤凰,手表的“上海”等),正是由于无形资产没有得到正确计价,导致在企业合资、交易等活动中,企业价值被严重低估,最后给企业和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知识及智力成果商品化的时代,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价值中所占的比例日趋增加,这就对无形资产会计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

  现行无形资产会计核算遵循稳健性原则,对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不计入无形资产价值中,仅以依法取得时注册费、律师费等来确认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这就使企业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发生巨额差异,导致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笔者认为,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体系应该被创新。

  三、无形资产会计核算体系的创新

  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包括购入、投入,接受捐赠,自行开发,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等,取得方式的不同,其初始计量也各不相同。但是除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外,其他所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都有一个协议确认的入账金额,这个被确认的入账金额的依据,与各自最初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初始成本有关。所以笔者在此专门对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进行探讨。此处所指的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是指自创的可辨认的无形资产,如自行开发的专利权、商标权等。

  对于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现行的会计处理是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支出来确认入账价值,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笔者认为,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费用全部费用化的处理,仅以依法取得时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认为无形资产入账价值,这种会计处理办法首先违背了会计核算客观性原则,因为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形资产的开发,一般时间长、耗资大,如果开发成功,按现行核算体系,就没有真实地反映无形资产实际成本,从而使企业资产的价值被低估。第二违背了会计核算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支出的经济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无形资产的开发费用符合资本性支出定义。第三违背会计核算的收入费用配比原则,一旦开发成功,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与按账面摊销的费用不配比。第四不利于鼓励企业进行研究开发、科技创新、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会使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越多,利润越低,同时造成企业账面资产金额减少,从而影响企业积极性,阻碍科技进步。

  自创无形资产的价值包括了开发费用和依法取得时的注册费和律师费用等。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真实地反映了无形资产实际创建成本。在以后各个受益期对无形资产价值进行摊销和提取无形资产的减值准备,就体现了会计核算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同时使整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到全面如实反映,鼓励企业从事科技创新,加速智力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