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事业单位重要的经济资源,是完成各项科研、开展业务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事业单位在深化改革中实现科技与经济相结合的极其重要的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
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主要用于科研、行政管理;其价值大到几万元、上百万元的仪器、设备设施,小到几百元的办公用品。其主要特点:①配置领域的非生产性。即从社会范围来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分布在非生产领域的组织之中,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②使用目的的服务性。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作用在于保证事业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③补偿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后形成的消耗补偿资金,不可能从其固定资产使用的结果中获得,而只能来源于财政的事业经费
预算支出。
当前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普遍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不力,经济意识淡薄。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事业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不同程度吃“大锅饭”的问题,平时只关心固定资产物质形态的使用,没有把固定资产同时作为价值形态来进行管理,“重投资,轻管理”。
2.体制不完善,缺少有效的管理约束机制。由于事业单位缺乏统一的管理与协调机构,使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交叉重复,造成各部门之间遇上难办的问题就相互推诿、踢皮球;有的固定资产本已落实专人保管使用,但当人员更换或调离时,不及时作相应的调整或收回资产,使固定资产不知去向,固定资产在财务账上反映也不及时、全面,有的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多年财务账上尚没有反映,有的早已报废却仍挂在财务账上。不少单位固定资产实际有多少心中无数,虽经多次清查仍家底不清,前清后乱,无法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固定资产使用效率低下,缺乏统一协调的调配使用机制。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往往带有人为因素,要么符合领导的意思,要么符合部门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各部门各自为政,只顾局部利益,追求“小而全”的固定资产配置模式;从自己使用方便出发,要求增加投资用以购置仪器设备,造成了固定资产重复购置的现象;实验室求宽而大,设备要求高精尖,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考虑较少,使购置的设备得不到充分的利用。一方面事业经费紧张,另一方面却有许多闲置资产没有充分发挥作用,造成了固定资产价值的贬值与使用价值的隐性流失。
4.对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作经营性固定资产的管理不到位。经营性固定资产与非经营性固定资产产权不清,经营活动无偿使用国有固定资产现象普遍存在。有的事业单位依托自身的行政职能,办起了各种经济实体,把事业性质的土地、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长期无偿地供经营单位使用,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有的将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转为经营性固定资产后,实体单位不提或少提折旧,使得经济实体成本费用核算不实,造成国有资产受益的流失。
因此,应积极地探索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模式,完善有关制度,规范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一、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共同抓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必须确立以“钱物分离、互相牵制、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清产核资,对所有家底进行全面彻底清理。并在“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思想指导下,统一思想认识,进行合理分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1.固定资产账目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核算本单位全部固定资产的原价:①在收入固定资产时设立卡片,登记固定资产的名称、类别、编号等原始资料;②在使用过程中,凡有固定资产内部转移等情况,都应及时在卡片中进行登记;③固定资产报废或调出时则登记有关调出和报废的日期,并注销其卡片。
2.固定资产实物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①设立固定资产登记簿,反映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和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②制定固定资产标签,并统一组织人员进行粘贴;③与各科室、部门签订固定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书。
3.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由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①签订固定资产使用、保管责任书;②保证日常的安全使用与维护保养;③对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提出意见和申请。
二、规范操作、统一程序、将固定资产日常管理落到实处
1.设计固定资产日常管理的流程图
第一步:由业务部门写出书面材料,提出申请(购置、转移、报废、处置程序相同),上报计划交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
第二步: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共同审核并汇总报领导研究。
第三步:领导研究决定后,由财务部门编制预算。
第四步:财务部门按正常程序上报主管部门、财务局。 第五步:经主管部门审核、财政局批准后,下达预算计划或批文。
第六步:财务部门将预算或批文分别通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
第七步:业务部门具体实施,并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验收或备案。
第八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验收单和处置结果交财务部门入账或销账。
2.确立固定资产管理的环节和内容。在明确职责,知晓流程后,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同时对各管理环节和内容加以界定。具体分以下几点管理,重点放在对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上:
①固定资产购置管理。国家专控及政府采购商品应当按照预算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不得私自采购。自行采购的固定资产需由采购人根据预算计划进行采购。购置贵重精密仪器及大宗的、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要事先进行可行性论证,采用招标形式,提出两种以上方案,择优选购。采购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价值较高的物品采购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并由两人以上参与采购。
基建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及自建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施工前单位要有项目预算,公开招标、询价择优选用;项目竣工交付使用时,应按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工程结束后要组织专业人员
审计;审计后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参加验收,做到手续完备,责任清楚。
所有固定资产都必须经验收后入账。
②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各部门根据已入账的固定资产,与单位签定使用、管理责任书。按照规定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内部转移和报废清理工作。加强对固定资产的定时保养和维修工作,减少固定资产的非正常损耗。
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需由使用部门写出书面报告,列出清单,报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批准方可核销;一般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由使用部门提出,列出清单,报财务部门、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经领导批准后核销。
变卖固定资产后取得的收入及残值变价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全部转入单位的修购基金,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
④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每年至少一次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盘点,以查实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通过清查盘点,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和解决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有关制度
1.建立专家评审论证制度,慎重作好购置计划的科学论证。由财政或各主管部门召集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对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社会、经济效益)、选型论证等进行论证把关,再交职能部门决策。减少重复购置和低效购置,改变布局与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使设备优化投资和合理布局,以适应事业发展的要求。通过论证,确定财政资金投放的方向,力求做到决策合理、科学。
2.建立设备使用评价制度,进行仪器设备调查。为了较全面地掌握设备使用情况,应对单台大型设备设计调查表,表中内容既要有实质内容,又要尽量准确量化。表格中除了设备的基本信息外,设计若干条栏目,包括:本年度累计开机时数,本年度累计完好天数或大修天数,设备闲置率,设备使用率,影响使用率的原因,自启用以来完成的事业任务(含收入)和科研课题、成果论文等。通过统计调查,验证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3.运用财政预算机制,采取有效奖惩措施。对各单位或部门购买的闲置设备,一经发现将无偿收回,并对该单位(部门)的下一年度设备经费给予控制与压缩。对购进一年以上尚未正式使用的大型仪器设备,要追究单位(部门)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根据实际需要重新做出调整。反之,则给予财政经费和政策上的支持与倾斜。
(作者单位: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