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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目标层级构建

2005-09-26 10:36 来源:

  我国的政府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积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是我国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正确构建政府会计目标层级是我国政府会计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重要标志,本文就此作些探讨。

  一、政府会计目标的取向:公共受托责任

  政府会计研究的起点是会计目标,它应具备两个基本特征:①应直接反映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反映政府会计系统的内在要求;②在政府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上应具有一致性,能够将政府会计理论和会计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这两个特征是保证政府会计理论具有解释和预测能力的重要基础,也是保证政府会计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由于政府代表国家意志行使公共财政资源的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权力,所以必须受到资源提供者(社会公众)及其代表、国家法令、合同协议及其他约定的限制,必须对资源使用的效果性、效率性和经济性负责,这就是广泛存在于政府及其管理当局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公共受托责任。这种广泛而直接的政府公共受托责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受托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来自公民和立法机关,政府代表公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行政事务、发展经济和各项事业、管理社会公共资源的权力。公民及立法机关和政府之间形成的委托和受托关系是非常直接的,政府受公民的委托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对公民负责,公民和立法机关则要对政府的受托责任进行考察。例如,政府是否确实做到促进经济增长,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如果政府未能充分履行受托责任,公民有权收回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利,立法机构有权制订相应的法规来制约政府部门。

  2.资源的提供者将资源提供给政府部门使用,政府部门必须按照资源限定的用途使用资源,并且应对使用资源的经济性和有效性负责。这时,政府作为受托者,与委托者(资源提供者)之间的委托和受托关系是清楚、直接的。政府部门对资源的提供者及其代表负有责任,政府必须按照限定的用途使用资源,并产生一定的效率和效果。

  3.政府的公共受托责任是一个层次分明的“梯形受托责任”。政府的受托责任是广泛的,不仅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而且还表现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所以政府的这种公共受托责任是一个层次分明的“梯形受托责任”,可以分为五个不同的层次:①政府受托责任,涉及到政策的选择、执行和废止;②项目受托责任,指目标的设立和实现程度(如效果和效益);③业绩受托责任,指各项运营活动按既定的标准实现的程度(如效率和经济性);④过程的受托责任,指应该以适当的方法、程序来衡量各项活动计划、分配和管理的业绩;⑤正直性与合法性受托责任,指基金的使用与批准的预算、法律、法令等相一致。

  二、政府会计目标的层级构建

  政府会计目标具有可分性,包括三个层次:全面目标、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与企业会计相比,在政府会计中公共受托责任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所有政府会计目标都必须以公共受托责任为依据。同时,以公共受托责任为逻辑起点来构建政府会计目标也是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出发点。

  1.政府会计的全面目标。政府既可以指负责履行某一方面职能的政府部门,如公安局、公政局、消防局等,也可以指全面履行某地区乃至全国公共事务管理职责的一级政权的政府,如县级政府、地市级政府、省级政府或中央政府等。以政府或部门作为财务报告主体,报告其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反映其受托业绩和受托责任是必要的。但是,与基金主体一样,任何一个政府部门或单位的财务报告都只能反映该部门或单位的政府业绩及履行受托责任的情况,而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更不能反映政府履行广泛的受托责任的情况。政府会计的全面目标是:第一,帮助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为经济、社会和政治决策;第二,为评价管理和组织业绩提供信息。

  2.政府会计的基本目标。政府会计除了以基金为主体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结果外,还必须以政府或政府部门为主体,将政府或政府部门所有的基金财务报告按照一定的方法综合汇编成政府部门主体的财务报告,以便全面、综合、完整地反映政府或政府部门主体的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因此,政府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促进政府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帮助使用者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帮助使用者确定政府单位提供服务的水准。财务管理包括收税和其他收支、举债和还债等活动。对于一个运作良好的政府而言,这些活动都是通过预算或计划事先安排的,并通过适当的授权交易,将交易过程和结果记录在财务会计系统中。

  3.政府会计的具体目标。根据国际惯例,政府会计一般以“基金”来界定会计的空间,每一个基金都是为特定的目标或活动而设置的,并按照基金设置的预算、法律规章、行政法令或合同协议的要求,组织基金财务活动。为了反映各个基金主体的财务活动情况及结果,明确各自的受托责任,每一个基金主体都必须单独编制和报送财务报告。由此可见,政府会计的具体目标是:第一,保证公共财政资源或其他资源真正用于限定的用途,以体现资源的专用性,防范舞弊和贪污,保护公共财政资金的安全。第二,检查政府财务业绩和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

  4.政府会计目标的层级构建。政府会计目标所存在的三个不同的层次,分别反映了不同层面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受托责任。同时,将政府会计目标划分为全面、基本和具体三个层次,也是有秩序地构建政府会计系统的需要。因此,政府会计目标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递进的层级关系,用下图来表示。
 

  政府会计的全面目标属于高级目标或主要目标,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都是为了完成全面目标的需要而构建的。全面目标是整个目标层级的起点,只有在全面目标的统驭下,才能根据信息使用者的基本需要和具体需要,提出政府会计的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全面目标只是提出政府会计目标的基本框架,它隐含在所有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之中。

  政府会计的基本目标属于中级目标,可以理解为全面目标的集中体现,基本目标反映政府会计要提供的若干方面的财务信息,以及信息使用者据以作出的基本决策。

  政府会计的具体目标属于底层目标,是受托责任的内容在运用方面的展开,是全面目标的具体化,或者说是基本目标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