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法,以销售(营业)收入的收现数为起算点,然后将其他收入与费用项目的收现数、付现数分别列出,以直接反映最终的现金净流量。二是间接法,以本年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收付的各种会计事项,最后也得出现金净流量。下面分别予以介绍。
1.间接法。间接法以损益表最后结果“本年利润”为起算点。所谓“净利润”,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全年收入与费用,凡应计入收入或费用的内容,不论其现金是否收付,都应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在会计处理上设置了一系列应收、应付、预收、预付、待摊、预提等科目,来解决“应计”数与“实现”数不一致的问题。间接法的基本原则,就是要将影响利润形成的会计事项由权责发生制还原为现金收付实现制,并将产生的差额,逐项在“净利润”中进行调整。调整的内容可概括为:
①凡发生应付事项,如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应计折旧等,在会计处理时,都借记了有关资产或费用科目,最终体现为净利润减少,但现金并没有付出。因此,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若本期应付款项增加则应“调增”利润,反之“调减”利润。
②凡发生应收事项,如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帐款等,会计处理时,都贷记收入类科目,转帐以后,表现为利润增大。但现金并没有收到。因此,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若本期应收款项增加应“调减”利润,反之“调增”利润。
③凡发生跨期费用的事项,如发生待摊费用时,则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现金”科目。最终表现在损益表上利润加大,但现金已经付出。因此,待摊费用增加时,应作为利润“调减”项目,反之则“调增”利润。当发生预提费用时,借记有关费用、成本科目,贷记预提费用科目,最终表现为利润的减少,但现金尚未支付。故应“调增”利润,反之则“调减”利润。
④存货调整。损益表中销售成本与存货的关系是:销售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从关系式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本期存货没有变动,说明本期销售成本等于本期购货成本;如果期末结存大于期初结存,说明购入(付现)数大于销售成本数,可理解为有一部分现金支付了但未计入销售成本,损益表中利润增大,故应作为“调减”利润项目处理;如果期未结存数小于期初结存数则作相反调整。至于“应收帐款”引起的存货增加,第①项已作了调整。
⑤费用调整。如应计折旧、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坏帐准备等会使利润减少,但现金没有付出,因此“调增”利润,反之“调减”利润。
根据以上原则,我们可以先编制一张工作底稿,然后再列入现金流量表。
2.直接法。在直接法下也是将现金流量分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与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三部分。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的数据,可以从会计记录中获得,也可以在损益表中销售收入、销售成本等数据基础上,将权责发生制的收支转化为相应的现金收付制数额来确定。其转换方法是:
①销售收入收现数=损益表中销售收入(权责发生制)-赊销商品的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货款收入
②购货付现数=损益表中销售成本(权责发生制)+存货增加额-赊购存货的应付帐款、应付票据的增加数+预付货款支出-工资付现数(单独列示)
③其他收入收现数=其他收入+其他应收款减少数-其他应收款增加数
④其他费用付现数=其他费用(如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等)-折旧摊销数+待摊费用增加数
⑤职工工资付现数。根据“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住房周转金”等科目分析填列。
三、两种方法的比较
采用直接法或间接法编制的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尽管最终计算结果一致,但报表上反映出的信息有所不同,当然作用也有所区别。
采用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由于以净利润为起点,调整非现金业务收入和支出,以及过去或未来的营业性现金收支的应计额,编制时只找调整数,因此工作量小。整个编制过程揭示了现金流量表与
资产负债表之间的内在联系,很好地反映了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的差异。但间接法不易理解。
直接法编制的现金流量表,由于它的编制原理简单明了,即从现金收入中扣除现金支出得出净现金流量,报表使用者很容易理解。同时,这种方法还揭示了营业产生的现金收支总额,这一信息正是其他报表所提供不了的,确实起到了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补充作用。但缺点是:若现金流动种类多,收支渠道复杂,编制起来就比较困难,不能揭示现金流量表与损益表之间的关系。
鉴于以上分析,财政部新公布的现金流量表,要求采用直接法编制,同时要以间接法对净利润进行调整,以更好地发挥现金流量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