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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会计国际化的一些认识

2005-11-05 14:43 来源: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卢艳

  近年来,会计国际化在全球倍受关注,在我国也不例外。会计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和资本市场国际化的必然需求,是大势所趋,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是推动这一潮流的组织机构,会计国际化便是会计准则的国际化。我国,在会计准则国际协调和趋同趋势下,财政部已经发布了数项准则的征求意见稿,以加强跟国际准则的接轨。

  我们可以以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中固定资产准则的比较为例来了解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以及我国会计的国际化进程。

  一、我国与国际固定资产准则比较

  中国近年来对会计准则的修订使得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基本实现了大同。但是,在一些细节上还存在一些差异,笔者通过对两种固定资产准则的比较来分析它们之间的差异。

  1、 国际会计固定资产准则简介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3年修订的“财产、产房和设备(即固定资产)”准则(IASC16)对固定资产的计量有一些重大的突破:基准处理与中国相同,按初始确认的历史成本计量;在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中规定,在以后期间,固定资产的计量原则上除按其账面价值(成本减累计折旧)来表述外,还允许按公允价值(现时用途的市场价值)进行重估计价。重估价是在持续经营假设该资产在同一类似企业中继续使用。当固定资产允许重估时,固定资产的价值按固定资产重估日的公允价值减随后按重估价值计算的累计折旧的余额来表述。重估价与历史成本的确差额处理考虑谨慎原则。若重估发生增值,增值不计入当期损益而列为所有者权益中的单独项目-“重估价盈余”,若发生重估减值应作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若过去以有重估增值并曾贷计重估价值盈余以后再重估时出现重估减值则先用重估价盈余抵补,即借计重估价盈余。重估价增值后的固定资产由于按重估价计提折旧,其每年折旧实际上是由按成本计提和按重估价增值计量两个部分所构成。折旧中的重估部分,相当于固定资产在使用中已出现的重估盈余。在重估增值日后的固定资产,每年集体的折旧费都包括了按重估增值计提的折旧额,这将使当年成本提高,利润减少。已实现的重估增值盈余则可用来补偿所减少的这部分利润。国际会计准则16号规定,已实现的重估盈余不再通过损益表中表现利润的恢复,而是作成借计“重估盈余”和贷计“留存收益”的会计记录,只在资产负债表进行转账,以达到利润增长的目的。

  2、我国会计固定资产准则简介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其成本入账”。这里的成本指历史成本,亦称原始价值,是我国固定资产计量的主要方法。除此之外,还可按固定资产净值即折余价值,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这是计算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等。

  3、两种固定资产准则比较国际会计固定资产准则中固定资产计量的基准处理与我国固定资产的计量方法相同。我国的固定资产准则征求意见稿基本上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也允许企业根据重估价政策对固定资产进行重估,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照搬。其中,关于重估增值的处理方法不同。我国对重估增殖计入的是“资本公积”科目,重估减值与国际准则相同计入当期损益。不同之处还有,我国没有相应的重估政策对重估的时间规定,以及固定资产重估后应如何计提折旧和会计处理。中国会计准则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借鉴只是实质的借鉴,并未完全在形式上照搬。

  二、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异同的原因分析

  会计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会计的国家性决定了会计差异的存在是必然的。国际会计和跨国企业权威Radedaug和Gray(1997)认为:“必须承认,一国会计的解决办法对于他国未必适用或可行”。“尽管存在某些相似性,现存会计系统至少与现存的国家一样多”。这些差异基本上是由环境决定的,各国的会计实务在其现存的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的影响,在会计实务方面存在差异是正常的。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在我国不适用正是由于我国的现实环境不允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首先要有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其次是对会计人员素质有较高的要求;再次是信息使用者对信息提供者有较高的信任度;最后,还要有较完备的计量体系。这几个条件在中国,目前尚不成熟,因此,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在中国不适用。这也说明了会计差异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三、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协调

  会计差异是不可避免的,而会计国际化也是历史的潮流,要解决这个矛盾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协调中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国际会计准则在我国的实践首先体现在1985年发布的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进而影响到1992年11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随后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后修订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迄今为止已经发布的16项具体会计准则从形式到内容都有着国际会计准则的深刻烙印,近10年来则表现为发行B股和境外上市公司遵循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在会计的基本概念、原则、具体确认计量方法等方面汇集了我国会计改革的众多成果,在实质上与国际会计准则并不存在重大原则性差异。我国在会计规范的国际化方面的进步,得到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和世界银行的充分肯定,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在逐渐缩小。

  会计国际化、会计准则国际化需各国共同努力,国际会计准则不应该只照顾某些发达国家的需要而忽视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应该加强会计的国际协调,逐渐缩小各国会计实务的差异,进而实现各国会计的标准化-国际化,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中国在使自己的会计准则与国际趋同的同时也应清醒的认识到中国有自己特定的历史和现实,我们可以、而且也一直在借鉴国际准则和其他国家会计准则中可取的内容,但我们不能全盘照搬国际会计准则,我们应该根据我国的国情,趋利、避害,搞好会计改革,制订出一套高质量的中国会计准则,一套完整的中国会计法规体系。这才是中国会计国际化的阳关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