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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2002-07-08 17:14 来源:康玉科、李萍

    2000年7月1日,陕西省成立了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将67个省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的会计核算工作纳入会计核算中心,实行集中、统一核算。2001年元月起,集中核算的范围扩大到了所有省级部门。会计核算中心在单位财务自主权、资金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集中办理各单位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业务,及时向各部门提供会计信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在规范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工作中,我们深深体会到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必须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会计监督,防止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浪费等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这种监督并不是仅按书本、制度“硬卡”的监督,而是一种广义的、更高层次的监督,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会计核算过程由“暗箱操作”变成“阳光作业”,增强了会计监督的公开性。过去,不管单位领导人的批示是否符合规定,会计人员都得办理,如果事后遇到“检查”,会计资料都在单位,还可做“技术处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的收支经过单位审批后都要由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开支必须通过会计核算中心账户,而且,其会计资料也要由会计核算中心保存,整个过程在会计人员的公开监督下进行。实行这种办法后,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单位领导对各项开支的审批更加认真、谨慎,超标准、不合理的支出明显减少。许多单位经常事先向会计核算中心询问有关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或者有关具体会计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把不合理的财务支出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会计核算中心通过对各部门、各单位每笔支出的审核,解决了财政部门对财政资金支出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缺位”的问题,增强了会计监督的全程性。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报账员持经过单位领导审批后的单据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胀,首先要经过会计核算中心审核会计的初审,然后经过主管会计的复审,对超过主管会计审核权限的,还要经过主任或总会计师审核。会计核算中心运作以来,经过审核,拒付各种不合理支出121次,其中超标准的会议费、差旅费、电话费、不符合规定的补贴、补助以及各种违规罚款等,金额达1386万元;拒付应列入政府采购而擅自办理的业务支出4笔,金额136万元;拒付不符合规定向二级单位甚至无拨款关系的单位拨款8次,金额55万元;纠正和完善各种原始会计资料85份,涉及金额达1312.3万元。
  
  在实施会计监督的同时,我们更注意在服务上下功夫,要求每个会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为单位服好务的意识,按照“爱岗敬业、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一是要尽职尽责,搞好服务。会计核算中心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法规制度,认真做好所管理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录、计算和报告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要求中心会计除每旬、每月、每季和年末都定期向各单位提供资金收支结余情况表、月度会计报表、季度会计报表和年度决算报表外,还要根据单位的管理需要,及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资料。同时还在核算大厅设置了两个查询机,单位可随时查询本单位的资金状况。二是要替单位当好家理好财。为了保证各单位资金的安全完整,我们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确定了岗位分工和职责,各个会计岗位权限按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和内部牵制制度界定,对每个会计人员都建立了责任制,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监控,并实行会计人员定期与不定期轮岗制,确保资金运作的安全完整。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入手,做单位当家理财的好帮手。比如,针对某单位车辆费用开支超出当月总体平均水平的现象,我们及时提供信息,帮助单位寻找原因,使支出更加合理。三是要熟悉规章制度,正确行使监督权。会计监督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要以现行财政法规制度为准绳来正确行使监督职能。为此,我们采取讲座与业务辅导相结合、考核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让每个会计人员都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现行的财政法规制度,确保在行使会计监督时有理有据,使各单位信服。

  二、要处理好财务和会计的关系

  过去,许多单位财务和会计人员不分,财务与会计的职能也结合得比较紧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与以往不同的是将会计核算从单位的财务管理部门分离出来,也就是说把财务管理人员留在单位,把财务管理的职能留在单位,把会计人员集中到会计核算中心,把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纳入会计核算中心。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各单位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权按财务管理的要求仍归原单位。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积极筹集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根据预算和单位用款计划及资金结余情况,及时申请财政拨款;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审定、报送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活动分析;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其流失;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会计核算中心则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有关法规制度,认真做好所管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及时记录、计算和报告单位各种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结果;认真做好会计监督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及时向各单位和有关部门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
  
  正确划分财务与会计的关系后,明确了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各自的职责范围。这样,从制度上保证了单位资金所有权、财务自主权的实施,保证了会计核算中心会计职能的发挥。同时,把繁琐复杂、专业性强的会计工作从党政机关日常工作中分离出来,适应政府部门机构改革的需要;通过对会计技术方法的规范,还避免了由于会计核算方法不统一造成单位执行标准不统一、钻政策空子的现象。

  三、要处理好实际开支与财务制度规定之间的关系

  现行统一的财务制度的开支标准与具体繁杂的实际支出有较大差距,给会计人员的具体操作带来了一定困难。一方面,要求统一的财务开支制度完全适应千变万化的实际情况,还难以做到,而如果对超出标准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则有可能影响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任务的完成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如果对超出规定的开支只要单位审核后就一律报销,这不仅违背了财务制度,放弃了会计监督,而且还可能助长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最终也不利于各部门、各单位行政任务的完成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因此,处理好执行制度与实际支出的关系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制定了《陕西省省级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内部审核报账办法》,明确规定,对各项经济业务支出,除了执行中央及省有关开支标准外,对那些中央和省的规定不明确或没涉及的,则执行各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对超出财务制度规定标准而又属于合理或非开支不可的支出,在单位进行详细说明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给予报销。
  
  其次,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分析原因,区别对待。比如现行的差旅费开支标准是1996车制定的,其中的住宿费报销标准与现实差距太大,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住宿费普遍超标,而要做统一的修改条件还不成熟,对于这种问题,我们除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外,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核标准,区别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较好地解决了这一矛盾,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