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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中心应强化监督职能

2005-11-07 09:14 来源:中国审计报·唐递成

  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会计核算中心应运而生,单位的会计业务由过去各单位分散管理变为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集中管理,这对于规范财政、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无疑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是必须肯定的,但是其中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方面。

  从会计核算中心运行的实际情况看,还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因而存在潜在的责任风险。其表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对部分有专项资金单位的账务处理不合规,对专项资金没有设立专款、专户、专账,单位的所有资金(含专款)放在暂存,而单位用款只要有暂存款就准予支出,这样就容易出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二是现金管理不严格。审计调查中发现,在现金的支付中没有严格按照银行法和现金管理条例关于现金支出的规定办理,在某些单位货款结算中直接开出大额现金支票,付给单位报账会计提取出现金与货主结账,这就为可能作弊者留下了可乘之机。同时也给有关职能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对需要查证的有关问题带来很大的难度。由此可见,如果在专项资金管理和现金管理方面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会计核算中心就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此,加强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职能势在必行,会计核算中心应该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和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监督,促进专款专用,从源头上预防犯罪,防范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