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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拨入资金核算的改进

2004-07-05 10:50 来源:水电六局财务部·苗雷

  如果你问一个财务主管其所在单位(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某一时段(比如几个年度期间)的盈亏情况,他(她)可能不能立即回答你,因为在财务帐上不直接反映,需要累加。那么累计盈余状况可不可以通过内部会计核算直接体现呢?笔者认为通过“上级拨入资金”科目核算是可以达到目的的。

  “上级拨入资金”科目核算的内容是企业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收到上级企业拨给的生产经营使用的资金,属于权益类科目。以往该科目只对固定资产核算,使用范围过窄,实际上它可以用来核算流动资产,而以往利润在年底通过“内部往来”科目转帐,这样“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所反映的内容不止是债权、债务,很令人费解。

  其实在“上级拨入资金”科目下设“原始资金投入”、“实现利润”、“上缴利润”和“结转利润”等明细科目可以满足核算要求,其中,“上缴利润”包括上缴管理费用及利润,这样“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的内容也能得到“净化”,也便于不同单位之间经营成果的比较;“结转利润”核算前面所提到的在年底通过“内部往来”科目转帐的内容,这两个明细科目是“实现利润”明细科目的备抵科目。

  当然“上级拨入资金”科目要与“拨付所属资金”科目的有关记录逐一对应。

  上述构想实施后可以计算内部核算单位资产负债率等一系列指标,但由于“结转利润”的存在,在计算指标时需要把该部分还原。

  上级拨入资金核算的改进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内部核算单位作为内部经济主体必须以企业“原始投入资金”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克服了以往报帐制核算所出现的年度之间经营成果不相关联的不足,有利于对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经营成果的客观评价。

  以上构思把微观的会计核算同宏观的企业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旨在说明:企业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我们要有进取心,理论联系实际,把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