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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浅论

2002-12-27 10:35 来源:《财会月刊》·刘昌进

  现行实务中,对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很不一致。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普遍重视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占企业总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大,高新技术企业尤其突出。将研究开发支出列作发生期的收益性支出或资本化,对损益和资产都将产生重要影响。鉴于此,笔者认为,适应知识经济环境的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将其资本化并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摊销。 

  一、研究开发支出符合资产的定义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将资产定义为:资产是可能的未来利益,它是特定个体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取得或加以控制的。该定义已被广泛接受。资产的重要特征有三个:①它蕴蓄着可能的未来利益,也就是它单独或和其他资源结合起来具有一种能力,将来能直接或间接地产生净流入现金;②特定个体能借助它获得利益;③使个体有权取得或控制利益的交易或其他事项业已发生。 
  
  研究开发活动就是进行新产品开发,改进旧产品或降低企业未来经营成本的活动,其目的是希望在未来时期获得收益,并且企业的研究开发活动业已进行,因此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成本要么是企业的一项资产,要么就会使企业现有资产的价值或现有资产的整体价值得到增加。所以,根据配比原则,研究开发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并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摊销。 

  二、对研究开发支出列为收益性支出的立新认识 

  通常,人们将研究开发支出列为当期费用,理由主要有三点:①研究开发支出的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②未来收益和支出之间缺乏因果联系;③将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所产生的信息缺乏有用性。笔者认为,上述理由不够充分,下面逐一进行分析。 
  
  1.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人们通常认为,研究开发支出具有很大的风险,未来收益是不确定的,因此认为应将研究开发支出在发生当期费用化。但是,上述观点忽略了以下几个问题:①实际上,企业通常都是先排除某些关键的技术不确定性,然后才进行新产品或新工序项目的开发;企业的经理人员也会考虑投入资金的风险而避免选择高风险的项目,这些实际上都会降低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风险,因此其实际风险要比人们想象的低;②将风险定义为各个研究开发项目失败的可能性不够妥当,风险定义为预期发生损失的可能性更合理一些。上述观点中,人们仅仅考虑了个别研究开发项目的情况,而忽略了各个研究开发项目组合的情况。组合研究开发项目可大大降低其风险。③已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各项资产,其未来收益也具有不确定性。即使企业持有的现金,其未来收益也是不确定的,特别是在高通货膨胀的年代。专业化程度高的设备以及技术发展变化迅速的设备,其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丝毫不比研究开发项目逊色。既然两者都存在收益的不确定性,那为什么人们对两者的记录方式不一样呢?因此,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不能作为研究开发支出费用化的依据。 
  
  2.收益和支出之间缺乏因果联系。有些人以未能 
  
  发现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和收益之间的因果联系为由,主张研究开发支出费用化,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他们列举的三个例子都未能发现收益和支出之间的因果联系,因而他们确信收益和支出之间缺乏因果联系。收益和支出之间的因果联系有时确实难以发现,但难以发现并不能说明二者之间缺乏因果联系。经济学中大量研究表明,研究和开发努力确确实实能为企业带来收益,这也正是企业管理当局开展研究开发项目的目的。而且在通常情况下,企业在研究开发项目中投入越大,将来收益也越大;反之,则将来收益越小。不可否认,有时投入小的企业所获收益可能较投入多的企业效益高,但这并不足以表明应将研究开发支出列作发生当期的费用。 
  
  3.将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所产生的信息缺乏有用性。这个观点是由有效市场假说推论而得。有效市场假说认为,信息的决策有用性只要求对信息进行充分披露,至于披露的形式则不重要。因为信息使用者能够轻易转化以不同形式披露的信息。但是,实证研究表明,我国证券市场甚至未达到弱式有效。并且实务中研究开发支出项目的披露仅限于成本,根本谈不上充分披露。例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曾建议披得:①研究开发项目的性质、状况以及成本;②专利的性质和状况;③有关新产品或改进后产品、新工序或改进后工序情况;④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宗旨。但是,企业认为上述信息属于商业秘密并且超出了财务信息的范围而拒绝披露,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最终放弃了该建议。再者,实证研究表明,将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或费用化与股票价格显著相关,但没有研究表明将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所产生的信息缺乏有用性。 

  三、在我国将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具有巨大现实意义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产品品种结构单一,科技含量低,产品更新换代速度缓慢,有些企业甚至长期对某一产品“情有独钟”。这与我国企业历来不重视研究开发有关。由于种种原因,原来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不设研究开发部门,即使有也多是象征性的。由于研究开发投入极度匮乏甚至不投入,企业根本就无法开展研究开发工作。党的“十四”大后,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都加大了对研究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科研经费的投入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另外,我国企业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也逐渐意识到研究开发工作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新产品开发和生产工艺的改进。例如,长虹、海尔、宝钢等大型企业都投入大量的资金,建立先进的实验室,还通过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建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以吸引高层次人才从事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工作,力图长久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就研究开发支出的会计处理而言,将研究开发支出资本化,可以避免出现因将研究开发支出费用化而导致的收益减少现象。从会计的行为影响角度而言,可避免企业为保持市场优势和效益时不恰当地削弱研究开发支出的短期行为,从而为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研究开发免除后顾之忧,有利于我国企业的新产品开发以及生产工艺的改进,不断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使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