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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应诉中的会计问题与对策

2006-10-20 09:19 来源:徐朝宏

  近年来,中国出口产品越来越多地遭到国外反倾销调查和起诉。从1979年8月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糖精及其盐类反倾销以来,全球发起的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共有500多起,列全球首位。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来,随着中国外贸出口的迅猛发展,欧美一些国家加大了对我国反倾销的力度,反倾销已成为这些国家的主要贸易保护手段。在此背景下,如何应对反倾销,特别是反倾销中的会计问题,已成为我国企业界和会计界不可回避的问题。

  一、国际反倾销法的会计要求

  西方各国反倾销法把贸易国分为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对市场经济国家,在反倾销调查时通常采用其出口产品的国内价格作为其正常价值,在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倾销调查时,并不是以其国内价格为准,而是以替代国的价格因素为参考。虽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但西方很多国家对我国实行歧视性贸易政策,在2015年以前仍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的国家。由于一些国家在选用替代国产品价格时的随意性很大,这样认定的产品正常价值与出口价格常有较大的差距,容易造成我国企业在反倾销诉讼中处于被动局面。用替代国的方法比较中国产品的出口价格,是导致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主要原因。拚争市场经济地位是应对国际反倾销诉讼的关键。经过多方努力,国外反倾销法规定对于中国的出口商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申请有条件的市场经济地位。

  以欧盟为例,中国出口商要争取市场经济的地位,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1)生产投入、销售、投资方面的价格成本,要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没有国家干预;(2)企业要有一套用于所有场合的、按国际会计标准审计的财会账簿;(3)具有生产成本的构成、财务收支状况方面的说明;(4)企业在法律保护下经营,不受政府干预而成立或关闭;(5)货币兑换实行市场汇率。上述五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

  很明显,中国企业要取得市场经济地位的待遇,关键是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要达到市场经济地位的会计要求。

  反倾销会计是指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反倾销知识和国际贸易知识,对反倾销的贸易问题提供会计支持,进行会计规避、举证、调查、鉴定的活动。从国际反倾销的具体运作分析,反倾销会计能提供权威的“诉讼支持”。西方国家在这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相比之下,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会计核算方法在应对反倾销方面存在诸多缺陷。

  二、现阶段我国反倾销会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制度不符合国际会计标准。由于我国的会计制度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会计要素的计量标准还带有较多的计划经济的痕迹。迄今为止,尽管财政部于已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体现了中国会计的国际化,但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仍存在着与市场经济发展、国际资本市场一体化不相适应的方面。比如,在会计准则的运用功能上,企业财务报告应该只是让投资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但我国还赋予了会计准则一些规范企业行为的功能;在会计目标的定位上,我国会计准则更多地强调了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在成本费用的构成、确认和计量方法上也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另外,我国会计准则的内容还不完备,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公布了41项具体准则,内容体系已比较完备,相比之下,我国现公布的17项具体会计准则还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

  2.会计信息受非市场因素的影响。我国出口产品的企业有很大部份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由于这些企业产权大部分归国家所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大多由政府任命,企业的会计信息难免不同程度受非市场因素的影响。如我国现在不少企业的土地、厂房很多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划拨的,只是按很低的划拨价格进行折旧评估,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是按现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折价。另外,由于我国受会计环境的影响,财务管理不规范,在会计制度的执行中有一定的随意性,存在着人为操纵成本费用或随意变更成本计算方法和费用分配方法的情况。在我国反倾销应诉中,由于会计资料不真实而导致应诉困难和败诉的情况屡屡发生。

  3.现行会计信息系统难以应付反倾销调查。应诉国际反倾销关键是填答调查问卷,其主要内容是企业的总体情况和财务数据及成本信息。由于我国很多企业会计档案保管制度不健全,既没有会计档案管理机构,又没有指派专人管理,加上企业不熟悉国际贸易和反倾销的相关会计法规,对国际竞争对手的财务会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也缺乏了解,在企业遇到反倾销诉讼时,不能及时提供反倾销调查所需要的会计及相关方面的信息资料。

  4.成本核算体系不够细化,成本核算范围与国际惯例不一致。我国企业目前在计量生产成本时,采用的是制造成本法,不考虑期间费用的分摊。而国际反倾销法中所认可的产品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销售、管理和一般费用”两部分。也就是说,国际惯例摊入成本的费用除了生产成本外,还加入了每个产品所含的包装费、研发费、保险费和广告费等,成本核算相当详细,另外国际成本核算中还考虑容易被我国企业忽视的信用成本,知识成本,环境成本等,这些都造成了我国企业产品成本与国际反倾销法所认可的产品成本不一致。

  5.企业存在不规范定价和无序竞争。我国企业素有“薄利多销”的传统,常采用低成本扩张策略,在国际上不是靠质量取胜,而是着眼于价格比拼,甚至有些企业为换取出口补贴和出口退税,无利也销售。行业管理不规范,缺少自我约束机制,对同一市场同行业往往蜂拥而上,加之缺乏协调,导致本国企业恶性竞争,互相杀价,破坏了公平竞争和公平贸易的准则,为国外提出反倾销提供了口实。

  三、我国反倾销会计的几点对策

  1.加快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加入WT0意味着企业在体制、管理、财务等方面都要向国际标准看齐,按国际规则行事,要尽快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准则,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对经济全球化会计共性的问题,我们要力求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会计准则,对特殊问题,也应在国际会计准则的指导下进行协调。

  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制度》其内容基本体现了会计标准的国际化,其核心准则所规定会计政策、会计确认、计量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主要是要加快推广和执行。在反倾销调查中,最重要的是出口商品的正常价值的确定问题,而正常价值的确定依据的就是被调查产品的真实的生产成本,成本和费用的核算资料是反倾销应诉中重要的举证材料,直接关系到反倾销应诉的胜败。要逐步实现我国会计制度与国际反倾销法有关会计成本核算方面的衔接与协调,提高企业成本资料的通用性。

  2.构建反倾销会计信息支持系统。应诉反倾销需要的是一个全新的信息平台,在内容上除了需要提供相关的会计资料、还包括反倾销的法规、国际市场动态等。所以,迎战反倾销必须构建一个完善的会计信息支持系统。

  首先,出口企业应加强对生产、经营、管理等内部会计档案资料的管理,结合反倾销调查内容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规范自己的财务并详细记录产品的成本核算资料,并应有生产成本的构成和财务收支的详细情况。

  其次,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行业协会在搜集国内外市场信息时具有较大的优势,行业协会应定期提供行业产品的国际国内基本价格标准和本行业出口产品的国际市场分布资料。另外会计中介机构在反倾销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视,会计师事务所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应主要提供反倾销法规、应诉反倾销举证、产业损害评估等方面的资料。

  我国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应该由出口企业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行业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会计中介机构反倾销会计信息系统等三个方面构建而成。这样构建的信息平台,一旦涉诉便能迅速提供有关的会计信息资料,对外国提起的反倾销做出迅速反应。

  3.建立反倾销会计预警机制。在国外对我国出口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之前,制定实施一系列反倾销会计的规避战略,以避免引发反倾销调查。首先,企业本身要做好出口产品的产、销、存分析,掌握市场特点,做好市场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形成分析报告。其次,要了解和掌握目前主要市场上的反倾销法规和有关成本认定的国际基本规则,在出口定价上进行会计控制,原则是出口产品的价格不能低于其在国内市场的销售价格。另外通过现代管理方法搜集和分析竞争对手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收集竞争对手的相关资料,包括生产成本、费用开支、销售价格、当地市场行情等。通过掌握国内竞争对手的情况,可以避免在国际市场上出现同行竞争,保障行业整体利益;通过监控国外竞争对手的营销情况可以帮助企业进行营销定位,确定出口数量和速度。

  4.转变营销策略,树立全面质量观。企业在产品营销方面要着眼于以服务、质量占领市场、避免低成本、低价格策略。从对廉价要素的依赖转向对技术要素的追求,自主开发知识产权,树立创新观念,提高产品附加值。企业协调自己的生产、销售与供应,通过国际市场会计信息来确定并及时调整出口价格。贯彻循序渐进的战略,会计及时计量出口产品进入一国市场的速度和数量,避免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市场的迅速增长而引发反倾销调查。注重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以降低市场过分集中所带来的风险,也能达到避免反倾销的效果。

  5.大力培养反倾销会计人才。我国反倾销会计还处在起步阶段,面对反倾销诉讼日益增多的情况,急需一大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反倾销会计人才,反倾销会计业务因其特殊性和复杂性,与其他会计相比,对会计人才有更高的素质要求,除具备一般会计人才应具备素质之外,重点还需通晓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法务会计,熟悉国际贸易知识,具备熟练的外语交流能力。高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应根据目前市场上对反倾销会计人才的需求增设反倾销会计专业教程,根据反倾销会计要求进行课程设置,有目的的进行反倾销会计人才的培养。由于反倾销会计的广泛性和专业性,单靠高等教育培养还不够,还要求广大的在职会计人员不断学习国际反倾销法律和国际贸易知识,由单一型会计人才成长为复合型人才。只有有了人才优势,才能真正支撑起反倾销会计这个极具开发价值的会计新领域,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建设服务。

  [参考文献]

  [1]周友梅。国际反倾销及我国会计所面临的问题。对外经贸财会,2004(1)

  [2]潘煜双。反倾销应诉中的会计问题。财会月刊,2004(7)

  [3]彭珏,高晓玲。应对反倾销的会计资料问题及对策。经济体制改革,2004(3)

  [4]陈素芳。反倾销中的会计问题。中国经贸,2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