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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收益和经济收益的比较分析

2006-10-30 09:46 来源:王清刚 张敦力

  在我国,会计收益被作为企业上市、获取配股资格和分配收益的主要条件。然而,会计收益在确认和计量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缺陷。为客观揭示企业经济活动的本质,如实反映企业的盈利性和盈利能力,会计应更多地从经济学角度来设计收益确认和计量的模式。本文就此作以下比较研究。

  一、会计收益和经济收益的差别

  古典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代表作《国富论》中首先将收益定义为“财富的增加”、“拥部分不侵蚀资本的可予消费的数额”。英国古典经济学家马歇尔在其《经济学原理》中将“财富的增加”这一收益观念引入企业,并提出“增值收益”。英国著名经济学J.R.希克斯认为:“收益是一个人在期末和期初保持同等富有的前提下可能消费的最大金额。”希克斯的收益概念建立在资本保全的基础上,得到了广泛认可,在现代西方经济学理论中占支配地位,并对会计收益理论产生很大的影响。一般认为经济收益以资本保全为基础,是剔除追加投资和利润分配等企业与投资人交易之后,净资产的增加额。

  会计收益的确认理念是产出价值大于投入价值的差额,它遵循一系列会计假设和会计原则,在对本期已发生交易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分别确认和计量本期已实现的收入和相应的成本费用,收入与费用相配比后的差额,即为会计收益。

  经济收益和会计收益的差别:

  1.经济收益可以较准确地反映企业收益的本质——财富的增加;会计收益更多地依赖人为设计的确认和计量模式,包含很多选择、分析、判断和估计程序,较多地关注形式和名义,强调符合特定的会计标准。

  2.经济收益不仅包括已实现收益,还包括未实现收益,可以完整反映企业收益信息的全貌;会计收益更强调经营活动,强调实现、应计、配比、历史等概念,不确认未实现收益。

  3.经济收益更强调资本保全,原资本(期初资本)必须得到保全,成本耗费得到充分补偿后,超过期初资本的部分,才能确认为收益;在通货膨胀较为严重时,会计收益虽然可使财务资本得到保全,但却不能体现实物资本的保全。

  4.经济收益的计量按照“期本净资产一期初净资产”的模式进行,只与资产、负债的计量属性有关,不会因为会计核算模式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会计收益的计量则根据“收入一费用”的模式进行,因采用会计方法和程序的不同而不同。

  5.经济收益的计量结果从属于期初、期末的资产、负债计价,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人为选择和判断的空间很小;会计收益在确认和计量过程中包含大量不确定因素,很多地方需要估计和判断,从而使会计收益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成分,调整的弹性较大。

  二、会计收益和经对收益的确认和计量模式

  会计期间损益的确认和计量,应分析该期间实际发生的交易,确认和计量各种收入和费用,根据会计等式“收入-费用=利润”来计算。收入、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必须遵循收入实现、应计制、历史成本、配比、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等原则。对于资产或负债价值的波动,如无客观事实认定,不予确认。会计收益只确认已实现收益,不确认未实现收益。

  根据经济收益观,期间损益的确认和计量应比较该会计期间期末和期初的净资产,在扣除投资人追加投资,加回已对投资人所分配利润后,即为该期间的损益。若期末和期初净资产相等,资本得到保全;若期末净资产小于期初,资本就没有得到保全,差额为资本亏绌;若期末净资产大于期初,资本不仅得到保全,而且产生盈余,差额即为利润。人们按资本计量属性的不同,又将资本保全分为财务资本保全和实物资本保全。前者强调名义货币资本的保全,后者强调企业实际生产经营能力的保全。在资本保全观下,损益的确认和计量还可能包括未实现收益,如接受的捐赠、重估增值、外币折算差额等。

  根据亚当·斯密的财富增加论,引入经济学中的增值观念,企业收益应为财富的增加,所增加的财富不仅包括支付给股东的胜利和企业的留存收益,还包括支付给员工的薪金、上缴的各种税金(不包括增值税)、对外捐赠等。按照这一观念,经济收益可根据“收益一折旧一外购商品或劳务的成本=本期增值额”的等式计算、企业经营不应单一地追求利润,而应谋求参与企业活动的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谋求企业财富的增加。财富增值的受益者不仅是股东、管理层,也包括一般员工、贷款人、政府部门、其他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

  三、对传统会计收益确认和计量模式的反思

  (一)会计仅设可能扭曲会计收益的确认和计量

  1.通货膨胀严重时,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计量模式会造成费用低估,补偿不足,按现行价值计量的收入和按历史成本转化的费用在逻辑上不能配比,从而使会计收益虚计。

  2.货币计量只反映收益数量,很难反映其质量,会计上反映为同一数量的收益,其实际质量却可能手差万别。财务信息的本质并不在于货币量化的数据本身,而是这些数据所描述的经济过程的本来面目,很多情况下“质”比“量”更重要。

  3.当交易涉及多种货币时,会计上应选择记账本位币,其他币种应按选定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反映。以外币编制的财务报表在进行汇总或合并对,也必须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外币折算也会曲解会计收益的本质。

  4.会计收益仅仅反映企业的短期利润。是按照人为划分的等长会计期间定期提供的。对一个生产经营带有明显季节性或存续时间很短的企业来说,当经营周期和会计期间不一致时,分期计算的会计收益可能会误导信息使用者。

  (二)会计原则对会计收益确认和计量的影响

  1.会计收益根据权责发生制确认和计量,当款项收付的日期与收入、费用的归属期间不一致时,会计上要求通过递延、预提、应计等专门技术进行人为的跨期调整。这容易导致收益操纵。

  2.会计收益只确认已实现收益,而不确认未实现的资产持有收益、接受捐赠的收益等,收益信息揭示的不完整,必然影响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真实盈利能力的判断。从经济学角度看,收益实现贯穿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处于不同阶段的资金形态,其收益的实现程度不同,只有最终以货币形态形成的收益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已实现收益。会计将以债权形式形成的收益也确认为已实现收益,而从经济学角度看,以债权形式形成的收益只能是可实现收益。

  3.配比原则要求收入和为创造这些收入而发生的支出在同一期间确认。配比原则要求在收入和支出之间找到一种合理的配比关系,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种逻辑关系很难找到。这就不可避免地使会计收益带有主观性和武断性,影响收益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比性,也为管理层选择于己有利的分配程序敞开方便之门。配地使企业的现金流量和经营业绩脱节,不利于反映货币时间价值、风险价值和收益质量等。

  (三)会计收益关注较多的是数量,而未足够重视收益的质量

  收益确认不仅要确认数量,更要确认质量。收益的创造是商品价值形成、增值和实现过程的统一,甚至贯穿于企业资本循环过程的始终。在经济学上。收益实现过程与收益实现是有差别的。实现过程从企业投入货币资金开始,通过生产过程将其转变为产品,通过产品销售、取得货款或债权,最终又回到货币形态。只要尚未到达终点,收益就仍然处于实现过程。只有收益实现过程到达终点,收回全部贷款,才是真正的收益实现。会计收益把以债权或其他非现金资产形式形成的收益确认为已实现收益,不利于反映收益的质量。

  (四)会计收益因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不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程序对收益确认产生重大影响。如:一家挪威公司,1992年按所在国规定报告净收益为1.67亿挪威克朗,若根据美国会计准则却高达17.63亿挪威克朗;一家澳大利亚公司,1992年按所在国规定报告利润为5.02澳元,但若根据美国会计准则仅有2.41亿澳元。改变会计政策更是管理当局进行利润操纵的惯用手法,误用和滥用会计政策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

  (五)从构成内容看,会计收益不利于评价企业的盈利性和盈利能力

  会计收益不仅包括企业努力创造的经营收益,也包括大量的非经营收益,如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政府补助、罚没收支、盘盈盘亏、非货币性交易损益、处置无形资产或固定资产净损益等。由于大部分非经营收益是偶然的、非循环的,因而它不能反映企业正常的盈利能力。如果信息使用者不加分析地利用了包含大量非经营收益的会计利润进行评价、决策,必将被其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