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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中的会计国际协调

2006-12-30 13:19 来源:郑永辉

  [内容提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会计的国际协调目标正在转变为建立世界公认的会计准则,实现全球会计规范的统一。会计国际协调已经在机构运作、基本规范的制定和会计理念的更新等方面实现了长足的进展。中国要适应会计国际协调的发展趋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改进会计工作。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 会计国际协调 中国会计改革

  会计的国际协调,是指全世界范围内不同会计准则体系为增进各国会计实务的一致性所采取的协调措施。由于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会计的国际协调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值得人们认真关注和思考。

  一、会计国际协调的目标

  会计国际协调源于会计制度的双边协调和地区协调。会计制度的双边协调是指两个国家之间的会计制度协调,即通过双边协定促进两个国家会计制度的相互一致,例如美国和加拿大就曾是这一方面的典型。会计制度的地区协调是指某个地区许多国家的会计制度的协调,即通过多边协定促进整个地区会计制度的相互一致,例如欧盟(EU)在这一方面就有很多的实践。但是这两种协调都是低层次的会计协调,并不适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所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认为,还必须坚定地推行会计的国际协调,逐步实现会计制度国际标准化。

  由于各国所处环境因素的差异,会计国际协调不可能一蹴而就,必然有一个漫长、艰巨而又复杂的利益协调过程,需要各国加强合作,求同存异。根据IASC和会计师国际研究组(AISG)、国际会计合作委员会(ICAG)、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AICPA)、美国会计学会(AAA)等会计专业机构以及某些国际性政府机构的设想,会计国际协调的目标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分近期、中期和远期逐步实现。具体地说,会计国际协调的近期目标就是各国要在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努力探索会计国际协调的思路,使本国会计规范在符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与国际准则和惯例接轨,实现本国范围内会计准则的统一。中期目标就是要在全球欧亚美非等几大经济圈内实现会计的区域协调,即在不同的经济区域范围内统一会计制度,建立本区域公认的会计准则,实现本区域内各成员国会计制度的协调。至于会计国际协调的长远目标,则是要在实现各国国内会计准则、会计惯例和国际准则相互融合的基础上,吸收区域会计协调的积极性成果,建立世界公认的会计准则,实现全球会计体系的完全统一。

  二、会计国际协调的进展

  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要求作为国际商业通用语言的会计进行相应的调整,特别是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各国之间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环境因素差异,使得各国的会计标准、会计规范不尽一致,已经成为经济一体化的羁绊,妨碍国际贸易、投资及审计等的进一步发展,降低会计信息在国际上使用的可比性和可信性,并最终阻碍全球经济的发展。因此,协调各国会计规范,推进会计国际化,消除跨国经贸往来及资本融通上的语言障碍,降低会计成本,已经势在必行。加之近年来市场膨胀、金融工具日新月异及经济交易的日益复杂化,现代财务环境危机四伏,原来的会计模式难以适应高速发展的现代经济环境,更使各国深感会计改革和协调的紧迫性,而科技的迅猛发展、信息技术在会计领域的拓展使用,又为会计国际协调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加速了会计的国际化进程。这些都促使会计国际协调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首先,会计国际协调机构已经全面建立健全并开始有效运作。IASC于1973年成立,已经发展成为由87个国家116个会计团体代表组成的国际机构。这一机构专事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和推动国际会计协调,至1990年即已公布了31项国际会计准则,特别是1989年第32号《国际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E32)的公布,使国际会计准则的权威性、强制性都有了很大增强,并且得到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如国际证券交易委员会(IOSCO)等的强力支持。2000年底,为了更好地开展会计标准的国际化工作,IASC成功进行改组,成立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制定机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使其运作的有效性显著提高。

  其次,会计国际协调的基本规范业已产生,并得到了大部分国家的认可。目前作为会计国际协调的基本规范,主要是由IASB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IASS)。根据全球六大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会计准则接轨———2002全球调查》(《GAAPConvergence2002》)显示:在59个受访国家和地区中,有超过90%的国家和地区表示有意与IASS接轨,其中72%的国家和地区已具备接轨的政策条件。该报告同时还显示:全球有意与IASS接轨计划的国家和地区中,大约有58%均要求上市公司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来取代国内会计准则,除非某些事项未被涵盖。当然,由于环境因素的不同,各国在会计国际协调中对IASS的认可程度也不尽相同。就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因施行IASS对其影响较大,一般均以其为参考制定本国会计规范,直接采用IASS的较少;而对于发达国家来说,由于IASS目前主要是以成熟的市场经济为基础制定的,考虑的重点也是对发达国家的适用性,因而对IASS的认可程度较高,如欧盟(EU)财长理事会提出2005年要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推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澳大利亚也已宣布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等。不过基于本国利益的考虑,某些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却不怎么认可IASS,但令人欣慰的是,这些国家已开始重新审视国际会计准则的引领作用。日本于20世纪90年代中叶起对本国的会计准则进行了全面的改造和修订,重组了准则制定机构;美国也开始主动与IASB进行合作:2002年10月,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与IASB签署了一份谅解备忘录,希望能到2005年消除IASS与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准则(GAAP)之间的分歧。显然,会计国际协调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中的特别亮点之一。

  第三,会计国际协调的内涵不断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文化,会计观念是会计人员对客观世界、职业人生和职业价值等方面认识的有机整体,必将随着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深刻的变化,在继承以往传统观念中好的、有特色并能和时代相适应的内容的基础上,不断吸收和充实新的富有活力的东西。因此,会计国际协调不仅仅是方法上的统一规范,更涉及到对会计理念的提升。2002年11月在香港举行的第六届世界会计师大会准确地把握时代脉搏,首次将会计与当今知识经济的兴起紧密联系在一起,对会计国际协调的内涵进行了深刻的论述。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生产、分配和使用上的经济,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知识转化为资本,成为经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它不但对迄今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上的旧的会计制度提出了挑战,而且对会计人员原有的强调稳定的,静态、保守的一些传统会计观念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使他们的思维定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促使会计职业界树立新的现代会计观念,如信息观念、知识经济观念等等。显然,会计理念的提升将会有效地促进会计国际化,帮助广大会计人员准确把握会计国际协调的“度”,同时也有助于强化会计标准的执行力度,创造与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相适应的新的会计规范和要求,为会计国际协调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

  第四,区域性会计协调得到全面加强。从广义上讲,区域性会计协调是会计国际协调的一个方面,作为最终实现全球范围内会计协调的纽带,区域性会计协调在这一进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解决会计国际协调中国际化和国内化的矛盾、顺利实现会计体系在世界范围内完全统一的必由之路。由于区域成员国相对较少,各国之间的经济依存性较大,且区域经济体本身带有一定地缘性,它们在环境因素上往往有着更多的共性,对会计标准的认同也容易得多,这使区域成员国之间在会计协调上更易达成共识,促使区域会计协调成为可能,并由此发展、壮大和融合,为最终实现全球会计国际协调奠定坚实的基础。目前,欧盟(EU)、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等区域经济体均已基本上实现了相对统一的会计制度,东盟(ASEAN)、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等也在会计协调领域不断合作,区域性会计协调得到全面加强。

  三、会计国际协调与中国会计工作的改进

  针对会计国际协调的迅速展开,我国会计工作应当认真地加以改进。

  一是正确把握会计协调的国际化与国家化。应该清楚地看到会计国际协调和会计的国内统一两者之间既对立又统一:过分强调会计的国家性,就会产生盲目的排外思想,人为阻碍会计国际化进程,影响各国间的经济交往,也使自己难以享受到世界经济发展的“红利”;而忽视会计的国家性和社会性,盲目追捧会计国际化,又势必陷入“国际至上”的误区,导致与本国国情相背离的局面,同样会影响经济发展。要充分认识会计国际协调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在推进本国会计协调时既要立足国情,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到会计的国家性和社会性,把本国会计制度中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又与国际惯例和国际准则相一致的内容以准则的形式加以确立;又要在不违背本国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吸收和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惯例,不断完善会计规范体系,并积极参与当今世界的会计国际协调。

  二是适时调整与会计国际协调中不相容的国内经济法规。会计规范作为一国全部法律规范体系的组成部分,必然要受到该国其他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制约,其他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也会在会计法规中有所体现,它们是不可割裂的有机整体,会计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往往依托这些政策和法律法规,如果不能适时调整和修订这些相关政策和法规,势必给会计国际协调造成相当大的阻碍,同时也会使会计职业界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加大财务风险,甚至引发道德危机。如我国《税法》为征税需要规定了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方法和比例,相应的会计规范中也就有所反映,但这一比例很低,就会导致外贸经营企业在国际贸易中夸大企业资产状况而增加财务风险,甚至陷于财务困境。《GAAPConvergence2002》报告中也显示有49%的国家和地区表示其国内以税务为主的会计体系可能对会计标准的接轨构成影响。因此,我国不仅要注重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同时也要适时修订与之不相适应的经济政策和会计法规,为会计国际协调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

  三是在循序渐进的基础上构建多层次、多结构的会计规范体系。无论是区域会计协调还是在国内实施统一的会计准则,都是为最终实现全球范围内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做准备。但我们知道,不同的国家、地区及区域经济体有着不同的会计环境,且企业数量众多,差异很大,如果采用一刀切的会计模式,势必会恶化它们的生存及竞争环境,影响经济发展,使会计国际协调难以实现。因此,中国在积极参与会计国际协调的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实际国情,按照规模结构、管理水平、市场份额、竞争强弱等因素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分别适用不同的会计处理原则,实行不同的会计监管模式,在循序渐进的基础上构建多层次、多结构的会计规范体系。

  四是抓好会计实务的质量提高。会计国际协调已经形成了很多、很好的规范,至2002年底,我国先后出台了22项企业会计准则,并且财政部还打算再出台11项具体会计准则,争取在三年内形成较为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但是,再好的会计准则最终要通过会计实务加以体现和落实。就目前来讲,国内外会计实务的开展情况和准则的实施程度并不尽如人意,诚信缺失、会计标准的曲解和滥用等财务丑闻时有发生。《GAPPConvergence2002》也显示了这样一个事实:超过51%的国家和地区会因某些国际准则的复杂性而造成实际操作中的障碍。因此,我国进行会计国际协调不能只满足于会计标准形式上的国际化,更需要结合国情,增强会计标准的可理解性,强化其执行机制,提高会计实务质量,使会计工作适应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开放的新需要。

  参考文献:

  1.冯淑萍。关于我国当前环境下的会计国际化问题。财务与会计导刊,2003(5)

  2.于玉林。论全球化与会计人员现代观念。财会月刊,2002(7)

  3.龚兴隆,周斌。关于处理会计准则国际化与国家化关系的几点思考。财会文摘卡,2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