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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会计执业环境造成的会计信息失真

2006-06-19 10:23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张善恩

  会计信息失真是指会计核算的依据不真实或反映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虚假。

  会计信息失真有其历史性、会计学科本身的局限性等多方面的因素,但关键的是会计执业环境。在会计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的内在动因下,会计执业环境的缺陷给会计信息失真创造了可乘之机。

  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1、“诸候经济”现象使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参与会计造假行为。改革开放以来,地方获得了相对独立的财权和财力,但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使地方政府既有追求自身利益的权利和自由又无须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相应责任。于是出身出现了地方以牺牲市场为代价追求自身利益的“诸候经济”。这是当前我国市场仍从属于政府,而政府又非正常地插手市场活动的结果。以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为例,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由国企改制而来,一些国有企业根本没有近三年内连续盈利的经经营成果,但上市公司能享受国家优惠财政政策,而且能向社会筹集大量资金,能提高当地政府的政绩,所以地方政府通过命令式的资产重组或剥离所谓不良资产制造虚假财务成果,包装那些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使之“合法”地上市。包装过程中中价机构的独立性失去意义,成为听从政府命令的具体行动者,做与不做并上注册会计师本身能左右。

  2、作为公共产品的法律制度不完善,处罚力度不够。企业造“假帐”风险成本低,而“假帐”所带来的风险收益却是丰厚的。所以“假帐”屡禁不止,尤其是上市公司。“假帐”的好处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部门的信任,从而获得资金。如,每股收益高可吸引投资者购买公司股票,股票市价上涨;流动资金和净资产的增加表明企业的偿还债务能力较强,会很容易通过银行贷款或发行公司债券获得资金。在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企业通过“假帐”追逐巨大经济利益所付出的成本代价相对较低。尤其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假帐”暴露的结果是导致股价下跌,公司资产损,损失的是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而受托经营者所受到的处罚是微不足道的。2001年中国证监会公布银广夏造假事件调查结果,查明银广夏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利润7.45亿元;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为银广夏出具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除了按刑法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财政部对银广夏事件的处理结果是:吊销签字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深圳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追究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责任。但银广夏如何对股东的损失进行赔偿问题没有明确的结论。因为相关法律依据不充分,股东的损失得不到应得的赔偿,公司也没有受到严厉的经济制裁。这就是上市公司屡屡造假的外在原因。虽然目前我国的《民法》、《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对证券民事赔偿已有相关规定,但较为抽象,不够具体,操作上存在很大分歧。如,公司法规定,当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或侵犯股东合法权益时,股东有权向法院提出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这一规定只要求停止侵害,并未涉及民事赔偿;证券法中有36个条文规定了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其中33条是关于证券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涉及民事责任的只有2条,而且只粗浅地规定有关机构和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没有明确赔偿金额的计算及如何赔偿。由于缺乏完善有效的民事赔偿法律制度,即使加大对造假公司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力度,也难以弥补投资者的损失。结果是造假者的风险收益仍然大于风险成本,造假行为履禁不止。

  3、行政权力进入会计信息市场,诱导了造假偏好。我国政府在市场建设中的特殊作用,使行政权力成为政府机关干预市场经济的强有力的手段。在新旧体制交替、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并存经济环境下,权力和价值规律同时对经济活动发生作用,出现了我国目前特有的经济现象:假帐盛行,行政权利和经营管理权利勾结在一起,利用虚假会计信息大搞权钱交易,对经济秩序及投资者利益造成严重危害。就上市公司来讲,证券发行采用的是核准制,而会计信息的披露是其形式要件。核准制是符合市场经济的,虽然其本身存在着缺陷。现在我国政府没有配套法律制度来补充制度本身的缺陷,同时过多地干预这一制度的执行。郑州市第一家上市企业郑百文上市前的1994-1995年采用虚提返利、少记费用等手段,虚增利润1908万元,骗取上市资格。上市后业绩不佳,继续在财务会计报告中弄虚作假,虚增利润。2001年终于原形毕露,股价一跌再跌,最后停止交易。《中国证券报》关于郑百文事件有这样一段陈述“尽管我们也强调严格的信息披露,但由于上市公司的选择权主要把握在各地政府的领导人和有关职能部门手中,因此已经获得地方政府审批通过的上市公司在事实上很难被中国证监会否决”。道理很简单,在行政权利的干预下,只要符合地方政府的利益,劣质企业也能包装上市,而核准制也难以发挥其有效的审核、控制作用。

  4、税收征管的计划性,干扰了会计信息市场,严重影响会计信息质量。我国的税收征管计划与依法治税相背离,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矛盾的表现。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这是由市场经济本身决定的。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明确指出,是市场经济带给人类以自由平等的观念,同时也带来了人类的法律社会。在市场经济中,税收的征收和缴纳必须基于税法。而且税收法律应高于行政命令与税收计划。指令性税收计划是政府不适当干预市场的一种官僚主义意志的反映。它往往忽略了税源变化的客观性,迫使企业弄虚作假,少报、延期申报、隐瞒不报、开虚假票据等手段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以避免过重的税负。

  纵观上述分析,会计信息失真最关键的因素是“政府失灵”。因此,从完善宏观经济环境入手,转变政府职能,改善会计执业环境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良策。市场不是万能的,但市场经济规律是客观的;政府要干预市场,但要符合客观规律。政府要在完善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转变职能,由无限型转向有限型、由管制型转向服务型、由部门型转向公共型,实现决策、执行与监督相分离的公共管理模式,提供一个法治的、透明的、清洁的会计执业环境,积极改善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的状况。

  作者工作单位:吉林省抚松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