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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与会计体系创新

2006-09-06 09:39 来源:余应敏

  [摘要]作为现代企业制度核心的公司治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运作的效率;现代意义上的会计体系正是适应公司治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二者间存在着显著的相关性。本文认为,处于转轨经济中的我国公司治理和会计体系需要创新。

  [关键词]转轨经济 公司治理 会计体系 创新

  一、引言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此,我国进入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轨经济时期,大量的文献研究证实,目前我国经济仍具有典型转轨经济特征,始于1992年的我国会计改革虽已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斐然成就,但毋庸讳言,要使我国的企业会计体系完全适应市场经济尤其是直面经济全球化大潮所带来的冲击,仍长路漫漫。公司治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绩效,现代会计体系正是适应公司治理的需要而逐步发展起来的。面对日益全球化的国际形势以及加入WTO后的外部环境,处于转轨经济背景下的我国公司治理与会计体系惟有与时俱进,积极借鉴发达市场国家的先进经验,全面总结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来会计改革的经验教训,不断创新,才能使我国的公司治理与会计管理跻身国际先进行列,为资本市场乃至国民经济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公司治理通常涉及三方面内容:一是企业控制权的配置与分享安排;二是对董事会、经理人员和工人的监控及绩效评价;三是激励方案的设计与推行(钱颖一,1995)。由于企业是一组契约关系的联结,是一个法律虚构(legalfiction)(JensenandMeckling,1976)。契约具有不完备性,不可能在其中把参与者的所有权利和义务都规定下来而存在契约漏洞(default),于是就产生了剩余索取权(claimtoresidue)和控制权(con trolrights)的分享问题,公司治理正是在二者的分享安排中实现的。理想的公司治理为:股东是剩余索取者,拥有“每股一票”的投票权,通过投票选择董事会,再由董事会选聘经理;经理的收入一般由合同薪水加奖金、利润分成与股票期权组成,他们既是合同收入索取者又是剩余收益索取者,拥有对企业日常运行的决策权;债权人获取固定合同收入———利息,一般无投票权,只在企业处于破产状态时,才取得控制权;工人得到合同收入———工薪,不分享剩余控制权。因而,企业剩余索取权的分享常态是股东与经营者共享;企业剩余控制权则是企业合约中未予明确的状态出现时的相机处理权(谢德仁,2001)。企业控制权的分享取决于企业的产权性质,从效率角度考虑,它应与剩余索取权相对应,其分割应与剩余索取权相吻合。一般地,它在股东与经营者间的分享程度取决于股权集中度,股权集中度越高,股东分享的控制权就越大。

  二、我国公司治理的现状分析

  由于各国社会经济制度、传统文化背景、市场环境不同,形成了不同价值取向的公司治理模式,通常按投资者行权方式的不同分为外部控制主导型、内部控制主导型和家族式等几种。就目前而言,尚难以判定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归属:我国公司多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股权相当集中,大股东是国家,法人、个人与外商持股比例不大;《公司法》所规范的治理结构与德、日的相近,如设立监事会及规定职工代表的地位等;存在类似于德、日治理结构中的银企关系,强调职工权益,如在所有者权益中设立公益金等;股市发育程度较低,交易规则、信息披露机制不太健全,市场作用有限。与发达市场国家相比,我国的公司治理尚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产权关系不清晰,带来的问题有:⑴国家大股东长期缺位、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经营者腐败现象严重,国家作为所有者的意志与利益被虚置、国有资产流失、权益受损;⑵股权结构不合理,一股独大、社会公众流通股所占比例过小(约35%左右),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现象普遍,控股股东非法占用、侵吞公司资产、造假而不分股利等漠视中小股东权益的现象普遍,利用关联交易操纵会计行为时有发生。二是股东控制机制行政化,公司内部监控职能弱化。1999年深交所统计资料显示,有41%的上市公司董事长由总经理兼任,股东大会职能往往被少数大股东垄断,董事会缺乏独立性与监督机能、控制功能萎缩,对一些高管人员而言,董事会只不过是一枚橡皮图章,其控制权被操控。三是国有控股公司的经理人员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经营低效率。四是外部治理机制不健全,监督制衡机制虚化。经营者缺乏来自经理市场与资本市场的竞争,作为公司治理一项重要制度的独立审计,由于诸多原因使其“经济警察”的名实难符(陈汉文,1999),职能作用远未有效发挥。五是国有股尚不流通,股东对经营者不满时不能有效行使“用脚投票”的权利,股市应有的约束内部人行为的作用不能发挥等。

  三、会计体系与公司治理:相关性分析

  信息披露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国对公司信息披露均做出了具体要求,且无一例外地把会计信息作为信息披露的重点加以规范,究其原因,我认为这不仅因为会计信息是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作出理性经济决策的依据,更重要的还在于:完善、有效的会计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两者间的相关性主要表现在:⑴财务会计通过调和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与可靠性,可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逆向选择源于内部人比外部投资者掌握了更多的公司信息,管理者通过扭曲或操纵提供给投资者的信息、牺牲外部者利益的方式来谋取信息优势利益,而道德风险涉及激励管理者努力工作的问题,由于股东和债权人不可能观察到公司高管人员的努力程度和工作效率,经理有可能偷懒或将公司财务恶化归结为不可控因素的影响而推卸本应承担的责任。信息不对称使投资者无法正确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是导致内幕交易、恶意圈钱行为的根源,影响证券市场的定价功能与资源配置效率,制约股市的规范、健康发展;⑵充分披露的会计信息有利于增加管理透明度,降低代理成本,抑制“内部人控制”,防治经理人员自利行为引发的过度职位消费问题,遏制管理腐败。“内部人控制”是两权分离、委托代理过程中存在的现象。“内部人控制”有积极的一面,而内部人控制问题必然会导致委托人利益因代理成本增加而受损。鉴于目前我国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抑制其消极的一面显得尤为重要;⑶可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市场对公司的监控。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信息披露是影响公司行为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力工具。会计信息是投资者理性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股东具有行使表决权能力的关键,一个强有力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市场对公司进行监管的典型特征。公司能否建立一套透明、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来确保投资者风险评价、监督经营者决策行为所需信息,对吸引投资、提高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人们普遍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缺陷、治理结构创新阻力大是造成我国目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主要原因之一,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会计与独立审计制度本来就是公司治理的重要控制手段;⑷能促进经管人员激励机制的形成与完善。公司理论认为: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通常包括报酬机制、控制权机制、声誉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仅就报酬机制的设计而言,大多数薪酬方案是以衡量管理人员努力程度的两种指标———净收益和股价为基础的。在某特定年度里,净收益与股价所体现的业绩,决定了管理人员的工资底薪(年薪)、奖金、业绩评分、股票期权和限定用途股票等的发放数量。一般而言,对经理等高管人员的短期激励措施通常以净收益为基础、并随之增减而调整,长期激励往往以股价和企业净收益为业绩衡量标准。报酬契约以会计收益为依据反映管理人员的努力程度,可使管理者关注净收益,从而使报酬契约更有效;⑸促进提高董事会的有效性与对股东责任的履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处于关键地位,它是公司的核心领导层、最高决策者与法定代表,也是股东大会信任托管公司业务的重要机构、代表和利益维护人。随着经营管理日益专业化,对董事会成员的要求也越来越高,既要努力工作、诚实守信,又要承担经管决策的风险。为强化对公司的监管、维护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作为一个整体应提高独立性。发挥董事会的决策与控制作用,离不开及时而可靠的会计信息;⑹公司会计信息还是评价董事会、监事会、人力资源价值的重要依据与参照系。

  四、我国企业会计体系的创新

  笔者认为,我国的公司治理建设基本参照日德模式,而1992年以来的会计改革沿用了美英模式,二者的借鉴对象存有差异,导致人们对改革的目标预期难以趋同,从而不能理性地评价改革的成效,会计造假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为弥合会计改革与公司治理需要间的差异,应进行会计体系创新。

  1.会计观念创新。⑴修正传统会计收益观,确立全面收益观念。传统会计收益是分期确认与计量的结果,局限于提供一个短期利润,对长期收益反映不足,尽管有严格的准则规范,仍有很大操纵空间,而且它是建立在币值稳定假设基础之上的,随着企业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及币值波动的影响,与真实的全面收益差异不断加大。故应拓展会计利润处理的视野,重视全面收益信息的披露,防止利润操纵或不正当盈余管理行为的发生。1997年FASB第130号财务会计准则指出,全面收益包括由收益表提供的净收益(反映已实现并已确认的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以及那些在资产负债表部分表述的已确认但未实现、平时不计入收益表的项目;⑵树立投资者利益至上观念,关注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更应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根本利益,逐步确立所有者财富最大化的价值观念,防止过分强调兼顾各方利益而忽视了股东设立企业的目的和原动力;⑶树立正确的会计信息供求观,根据公司治理需要改进会计信息的生成机制。就时下而言,笔者认为,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2.会计确认、计量与财务报告披露手段的创新。决策有用观认为,有用的会计信息是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信息。⑴在会计确认方式中,权责发生制坚持交易或业务观,只确认有交易的活动结果,对无交易活动的事项即使是客观存在也不予确认,因而,无论在对权利和义务发生与否的认定上还是在对收入和费用的金额计量中,均充斥着主观判断与估计,所确认利润额的令人怀疑,影响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难以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市场应变能力和支付能力而存在重大缺陷。收付实现制不考虑收入费用的恰当配比,只关注当前的现金流量,对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也存有偏颇。但它在预测方面仍有明显优势,当前的现金流量是确定而可靠的,毕竟“一鸟在手胜于十鸟在林”(葛家澍,2002)。进行会计收益等事项确认方式的创新,就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吸收收付实现制的优点,序时反映公司的真实收益;⑵计量是确认的基本条件之一。单一的历史计量模式已难以满足会计确认的需要,有必要引入新的计量属性。鉴于我国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如原材料供应与产品销售、贷款和担保、资产置换或债务重组等涉及计量标准选择问题的业务频繁,从长远来看,仍应借助公允价值(Fairvalue)进行公允的计量,以维护交易双方的公平利益;⑶及时提供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等预测信息可提高财务报告的相关性。然而,至于如何披露预测信息,会计界远未达成共识。理论上最佳的披露形式是编制完整的预测财务报告,但难于操作。笔者认为,应鼓励企业在表外自愿披露一些有一定依据的前瞻性或反映管理当局意图的、与预测企业未来价值相关的会计信息,拓宽非财务信息的披露范围;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披露实时财务信息,缩短定期财务报告的编制期与发送时限,提高信息的时效性。

  3.会计规范体系的变革。以制度、准则为主体的我国会计规范与国际会计标准虽在主要方面已基本一致,但仍存有缺憾:⑴全国统一的会计规范尚未形成,会计规范不配套、不协调,难以生成可比的信息;⑵规范中有关资产计价、非货币性交易、借款费用与所得税会计处理等表述重叠过多,既有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挤干资产水分的创新内容,也不乏国际上早已摒弃的所得税会计处理的递延法、研究开发费费用化等陈旧方法。回避公允价值概念,采用账面价值等更有因噎废食之嫌;⑶对于已客观存在的新业务如人力资源、商誉等无形资产、股票期权、养老金计划与社会保障(含银色会计)、衍生金融工具、物价变动与通货膨胀、社会责任和绿色环境会计,以及一些带有国别差异性的问题诸如收益平滑、长期租赁资本化等问题的会计规范显得较迟缓;⑷在会计规范国际化问题上会计界仍然莫衷一是,妄自菲薄现象严重,更有甚者主张直接采用国际会计准则或美国会计准则,究其根源,往往是忽视了尚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的我国国情;⑸会计信息透明度不高,不利于市场竞争机制作用的形成与发挥。笔者认为,应尽快修订完善基本会计准则,构建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为业务核算、报告等具体准则提供科学适用的理论基础;扩大《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范围,及时协调、完善会计规范体系;加大会计执法检查的力度,强化对规范实施的监管;加强中西方会计规范差异的比较研究,在逐步国际化的进程中,不断提高规范制定的透明度,使会计规范的经济后果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关心规范的建设和发展。

  4.会计学科体系的创新。笔者不赞成将管理会计成本会计、税务会计、财务管理与审计等学科合并,设立一个大一统的财务会计学科,也不主张划细会计门类,将财务会计再分为核算方法相同、内容不独立、讲述方法重叠的各分支学科,如资产会计、投资会计、权益会计、负债会计、损益会计等。笔者认为,大财务与大会计之争没有实际意义,反倒觉得,根据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考虑各专业课程实际学习时间缩短的事实,着力扩充各学科的信息含量,按职能调整学科内容,赋予相应功能,尽量减少学科间相互借用的情形乃当务之急。至于实务中各岗位如何分设,似不会受会计学科本身内容调整的影响,毕竟学科建设本来就是由培养目标决定的。

  参考文献:

  [1]葛家澍,陈少华。改进企业财务报告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2]青木昌彦,钱颖一。转轨经济中的公司治理结构[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5.

  [3]陈汉文等。公司治理结构与会计信息质量[J].会计研究,1999,(5)。

  [4]谢德仁。企业剩余索取权:分享安排与剩余计量[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5]于东智。转轨经济中的上市公司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02.

  [6]JensenandMeckling.Theoryofthefirm:ManagerialBehavior,AgencyCostsandOwnershipStructure.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1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