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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的几点思考

2004-06-26 00:00 来源:山东省审计厅·陈立惠

  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的目标(一)摸清失业保险基金的总体规模1、依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确定应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总数(分别按照企业类型和事业单位、其他单位计算)和职工人数(分别按照企业类型和事业单位、其他单位计算),实际参保的企事业单位数量和职工人数。摸清失业保险的实际覆盖面,摸清实际覆盖面与《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差距及差距的真实原因。

  2、确定国家规定的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应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基数和费率,实际执行的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基数和费率。摸清目前实际参保和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现状,摸清实际状况对按照国家规定参保和缴费的影响程度及真实原因。

  3、依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确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人数,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元/人月)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人月)。摸清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现状,摸清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与按照规定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人数是否相符及真实原因。

  4、摸清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年度的上年结余额、年度收入和支出、年底余额(均按会计科目列表),摸清以前年度参保单位和职工欠缴失业保险费金额(分别按参保单位和职工计算)及真实原因,摸清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制度执行情况,包括上缴比例的确定,摸清实际缴纳和欠缴的情况及真实原因,摸清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存量与实际需要量的吻合程度。

  (二)查处失业保险基金违纪违规问题及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中存在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违规投资、截留、减免、欠征收、虚报冒领等问题。

  2、审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

  3、审查失业保险基金征收环节、缴费环节、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的主要内容1、审查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稽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及有效程度,是否按照规定收缴失业保险基金省级调剂金,是否依法征收失业保险费,有无截留、减免等问题。

  2、审查应参保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欠费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应保尽保,是否按照规定的工资基数、缴费比例及时足额缴纳保费,有无欠收失业保险费和违规支付失业金等问题。

  3、审查失业保险基金各项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是否首先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并和促进再就业紧密结合,有无挤占挪用、贪污、损失浪费、虚列支出和以前年度审计查处未纠正等问题。

  4、审查失业保险基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存入财政专户,是否按规定在国有商业银行开户,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是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5、审查失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基金种类分别建账核算,资产负债是否真实,各项支付申请报告手续是否真实,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是否按规定购买国债,有无直接或间接投资造成损失浪费等问题。

  6、检查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分布情况,各市基金结余的平衡程度是否存在因连续几年基金收不抵支、基金支撑能力严重不足,而造成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不完整和欠发失业金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