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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分析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原因

2004-12-08 00:00 来源:

  自2000年以来,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下,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配合下,认真贯彻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和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全面贯彻“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十六字方针,从“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高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从2002年至2004年6月,共完成经济责任审计事项256项,向市委、市政府提交审计报告、审计要情及审计信息等近千余篇。通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不仅为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使用干部提供了第一手资料,而且使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当家理财的意识增强了,有利地促进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建设和地方经济的发展。有的被审计领导干部说:“现在有了经济责任审计,我们上任一开始,就要严格要求自己,必须按财经法规办事”。从近两年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看,由于问题发现及时、原因剖析透彻、防范措施到位,过去存在的新官不理旧账、盲目投资、内控制度不健全等老大难问题不同程度地到了纠正和控制。目前,我市经济责任审计覆盖面逐步扩大,已显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题及原因(一)一些领导干部的财务知识缺乏,个别人对财经纪律理解不清从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看,虽然大多数领导干部的财经知识不断提高,但是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对财务知识和财经纪律缺乏理解。一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财务知识缺乏。从审计情况看,一些领导干部虽然对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十分重视,而且绝大多数干部还直接分管财务工作,但能够了解财务基本原理的却不是很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水平,有的干部虽对本单位资金的大体情况心中有数,但却看不懂财务报表,对单位存在的成本不实、不良资产等影响会计资料真实性的问题认识不清。二是个别领导干部对有关财经纪律缺乏了解,片面认为只要管好用好资金就行了,而忽视了所有资金和负债均需纳入帐内管理的基本规定,虽然不存在严重乱支滥用情况,但却违反了财经纪律。审计中发现,由于有的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受资金支付困难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没有将负债全部记入帐内,使一些债务体外循环。三是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在履行投资、贷款等经济合同及财务报销签字手续时,未能认清其中的责任,只是盲目签字,当审计发现失误、造成损失而需要界定其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时,却提出了为什么还要承担责任的问题。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不严格。有的单位领导干部不重视财务工作,单位内部管理薄弱,未建立起完善的内部控制、制约机制,使领导干部与内部各部门之间缺少相互的制约,无法保证本单位的各项经济工作置于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之下。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必要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有关人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往往有章不循,有规不守,使内控制度不能发挥应有的效能。从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上看,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帐实不符的问题在一些单位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在:一是购建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部分国有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二是部分固定资产因来源渠道混乱,手续不全,没有及时评估其真实价值,长期账外存放。不做财务处理。三是部分单位固定资产长期不盘点,账实不符情况严重。四是国有资产长期借给其他单位、个人无偿使用。

  (三)领导干部经济行为不够规范。有的领导干部为了完成有关经济指标,扩大企业规模,树立企业形象,在投资决策和经济管理工作中,不能严格遵循经济运行规律,做到规范运作,按客观规律办事。由此导致投资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潜在损失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单位的长期投资收益率低。二是有的企业的投资项目由于被投资企业亏损、歇业已经形成损失和不良投资。三是有的企业已经因投资决策失误而背上沉重包袱。此外,有的工程项目由于没有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决算控制不严,从而导致工程决算不实。

  (四)行政事业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及乱摊派的现象时有发生。近几年来,由于各级财政部门认真执行转移支付、集中支付、政府采购、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等政策,从制度上强化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违纪违规问题逐渐减少,但仍有部分单位因经费紧张、资金困难等原因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隐瞒少计收入、多列支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未纳入专户管理、应缴未缴财政收入等问题。

  (五) 部分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和未决事项较多,有的已经对这些单位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多年遗留的不良长期投资;二是多年形成的不良债权;三是多年形成的潜在亏损;四是历史遗留的对外担保和纠纷等。由于这些遗留问题存续时间长,责任不清,一方面导致有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不愿意或根本就不想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另一方面有的问题也的确很难在任职期间彻底解决,因此致使有些遗留问题一届传一届,时间越长,越难以解决。

  (六)工作交接不清,责任难以区分。由于前几年尚未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部分领导干部对工作交接规定不十分清楚,有的因主管部门未予有效监督,有的因人员变动突然来不及交接,使个别单位的领导干部及机关内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变动时,前后任领导干部交接工作做得不细,甚至是无交接手续,给机关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七)一些单位疏于经常性监督管理。一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在经济责任审计进行时,能认识到自身的经济责任,感到强化财务管理、健全内部各项制度的重要性。但在日常工作中却往往由于忙于业务工作,忽视了对财务工作的经常性监督和管理。而有关主管部门只在领导干部离任时才想到审计,忽视对领导干部及所在单位的日常审计及监督管理。

  (八)外部管理和监督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近年来,我国各项经济监督和经济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但还存在部分管理监督体制不完善,约束机制不健全,有关管理部门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如财政分配体制中存在分配不均的情况,客观上造成一些单位为解决自身经费而出现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在实行收支两条线、专项资金专户管理的财政政策中,由于对资金的跟踪管理不到位,出现了挤占挪用等问题,使国家政策得不到有效执行。另外,各部门统一协调、综合监督的力度还要加强。

  二、解决问题的措施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处理问题固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如何能从源头上控制问题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应该是经济责任审计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方向。针对我市近两年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原因,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 经济责任审计要切实贯彻“突出重点”的原则,保证重点环节和重大方面少出问题或不出问题。从近几年出现问题的趋势看,主要表现在那些权力大、资金多等部门,这些部门一旦出问题,影响坏、损失大。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安排上,选择那些任职期间较长而近期又未实施过审计的领导干部、掌管资金较多或在重要党政部门或事业单位任职的领导干部、干部管理监督部门掌握的群众举报较多或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规模较大而效益又较差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审计。使经济责任审计重点突出。

  (二) 前移审计关口,加大经济责任任中审计和重点资金、重点工程的跟踪审计力度。在2002年经济责任审计现场会议后,按照时领导提出的“经济责任审计要逐步从以离任审计为主向任中审计过渡,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动性和有效性”的意见,将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关口前移。确立了“任中为主,三年审一遍”的总体思路,使领导干部上任时就更加关注自己的责任,有力地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全面履行经济责任,从而使经济责任审计中的问题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去年以来,我们共对370多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过去存在的前任与现任领导交接不清、历史遗留问题无人解决、盲目投资及管理混乱等问题有效地得到了遏制,而且多数单位还加强了内控制度建设,提高了管理水平,使领导干部自觉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明显得到增强。此外,我们还加大对社保资金、农业资金以及重点工程的跟踪审计力度,保证这些资金有效的发挥作用。

  (三)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领导干部综合知识培训的力度。针对个别领导干部对相关的经济、法律、财务管理等知识了解的不够,个别会计人员素质不高,造成本单位财务管理混乱、资料不全、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领导干部财务知识的培训。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要通过培训,使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了解财经法纪、财务核算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加强所在单位的财务核算,强化管理意识,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

  (四) 对新提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自2002年大连市经济责任审计第四次联席会议之后,我市对拟提拔的各级干部,都要求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并在的同时,由审计部门通过案例剖析,提示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和应掌握的法律、法规及财务知识,以规范领导干部的经济行为,保证经济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通过培训,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了自身的经济责任,增强了管理意识、法制观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审计结果看,随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深化,过去部分单位存在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控制。由于国家财经法规逐步完善以及审计监督的深化,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逐年有所减少。

  (五)对前后任领导干部交接不清、经济责任难以划清的问题, 我们会同干部管理部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工作交接制度,在领导干部离任时,履行交接手续,建立交接记录,明确交接范围,对前任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工作业绩、本部门的经营管理状况、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未尽工作事宜等都要交接清楚。不应在交接不清的情况下就离任或调动,以划清新老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和界限,确保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 对历史遗留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有关部门应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条件,予以妥善解决。应将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全面衡量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通过制定领导干部的职责范围、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奖罚制度等手段,促使领导干部既要做好任期内的工作,有要积极处理前任遗留的问题,避免单位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积重难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