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 正文

会计集中核算对预算执行审计的影响及对策

2004-12-06 00:00 来源: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孙仁敏

  会计集中核算是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尝试。会计集中核算管理体制目前有很多种形式。主要形式是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支出通过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审核拨付,会计核算中心职能主要是在纳入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集中办理资金结算、集中进行会计核算、集中管理会计档案。其主要特征:一是会计业务实行委托代理,且具有强制性;二是纳入核算单位会计职能弱化,称为“报账员”更为贴切;三是纳入核算单位保留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

  一、会计集中核算对预算执行审计的影响(一)对审计客体和对象的影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后,在收缴方面,财政预算资金的收缴过程由原来的过渡性收缴转换为两种方式:一种为直接缴库程序,由缴款义务人申报,征收机关审核无误后,缴款义务人通过开户银行将款项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另一种为集中汇缴程序,即小额零散税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应缴收入,由征收机关于收缴当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再由国库或预算外资金专户向财政部门报告。在支付方面,财政预算资金的支付过程由原来预算单位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将预算资金转入预算单位的账户的过程,转换为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财政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发出支付指令给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执行支付功能的财政授权支付方式。可见,预算执行审计的客体增加了会计核算中心。

  审计对象是审计客体的经济活动,主要是审计客体因承担和履行职责而发生的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审计对象与审计客体的职责存在直接的关系。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职责主要是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预算单位设立业务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系统,受理审核预算单位的支付申请,对纳入统一核算单位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档案保管,管理单位资金。随着审计客体的增加,客体的职责相应增加,审计的对象也必然增加。

  (二)对会计的责任和审计重点的影响建立会计集中核算体制后,在会计集中核算过程中,被审计单位原来的会计责任在被审计单位和核算中心之间发生了转移。会计核算中心主要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代管资金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同时对会计资料和档案的安全性、完整性负责。但由于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虽然转移,但依然享有财务收支执行权、财产物资管理权、收入的筹集、支出的审批权,仍然是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管理活动的主体。只有弄清了变化后的会计责任,才能结合各自职责确定审计重点,在审计中才能正确客观地进行评价,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三)对审计的方式方法和审计程序的影响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将原来财政国库管理模式由分散型变为集中型,财政部门将成为预算执行审计客体中的主体,而纳入统一核算的各行政事业单位更多的是预算执行审计的延伸,是一种必要的补充。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在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时要多方考虑,既要收集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内部控制制度、资产管理等资料,又要收集会计核算中心的相关资料,来确定审计重点内容和范围。此外,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大量的财政资金收支,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会计电算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对常规的手工审计手段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审计客体的职责分工促使审计的程序也发生了变化,对于预算执行审计程序而言,最大的变化在于审计通知书的发放和审计意见、决定的下达。由于预算执行审计的对象虽然还是预算单位,但具体的会计处理事务又不在预算单位,两者间存在矛盾。所以预算执行审计的程序,从制定审计通知书到下达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将会同以前有所不同。审计中既要协调审计组与被审单位、会计核算中心的关系,又要协调被审单位与会计核算中心的关系。下达审计通知书既要明确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事项,也要明确对会计核算中心的审计事项,在通知书上送被审计单位时,还要抄送会计核算中心。在要求被审计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同时,也要要求会计核算中心对相关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同时也要征求会计核算中心的意见。总之,审计机关在审计程序、审计方式和方法上都要适应会计集中核算体制。

  (四)对审计评价和审计处理方式的影响如前所述,审计客体职责的变化导致其责任的变化,相应的审计处理方式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可能会出现同一审计事项所涉及的过错责任,可能会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计对象,此时界定预算执行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间的会计责任显得尤为重要,明确处理责任承担者,既要对有责任的预算执行单位进行处理,又要对会计核算中心的违纪情况进行处理。审计评价也是如此,例如在内部控制评审方面,对被审计单位要依据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情况,在符合性测试的基础上,评价其是否健全有效。对会计核算中心建立用来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合法、会计监督的相关管理制度,如凭证审核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轮岗制度等制度要调查了解测试,评价其健全有效性。

  二、审计对策(一)在审计方法上要审查预算资金从取得、分配、拨付至使用的各个环节,关注审计重点的转变。应以资金的流动为主要线索,以审计客体在资金流动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为基础,对各个审计客体是否积极履行职责进行全面审计,同时要把握资金流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以便合理确定审计重点,提高审计效率。从审计客体在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中的作用、职能以及各自的内部控制、自我约束效果出发,其重点应放在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资金申请的审核和会计核算中心对预算单位收入支出的审核和执行上。审计部门应重点关注财政部门在预算单位资金申请审核中有无人情拨款和任意追加预算拨款的问题。会计核算中心对预算单位支出的审核也就是审核预算单位是否按预算、按用款计划合规合理使用资金。总之只有围绕资金流动的重要环节和重点内容开展审计工作,才能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效率。

  (二)在审计程序上要注意:1、在下达审计通知书时,对负有会计责任的审计客体都要通知,一般要主送被审计单位,还要抄送会计核算中心;同时,还要明确对双方必须审计的事项及由各客体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要由审计的多个客体做出承诺。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对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需要被审计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共同做出承诺。3、审计报告需要征求多个审计客体的意见。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特别是审计评价,必然涉及到被审计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因此,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时,还必须同时征求会计核算中心的意见,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其共同的书面意见送交审计机关。4、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书要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出具审计意见书,既要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价,又要对会计核算中心会计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价。由于审计针对的同一事项,只需出具一份审计意见书,分别评价双方的责任,在主送被审计单位的同时,要抄送会计核算中心。审计决定书有其特殊性,原则上凡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对被审计单位要体现既对事也要对人,在处理处罚单位时,追究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属会计核算中心失误的应对人不对事,主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所以审计决定只对被审计单位下达,但要抄送会计核算中心,由会计核算中心来配合落实审计决定。对会计核算中心不按照规定办理,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重大失误的,对会计核算中心的主管机关下达审计建议书,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改进审计方式,引入计算机联网审计提高工作效率。会计集中核算制度下,会计核算中心需要处理的账务很多,要求电算化程度很高,常规的手工审计已不适应工作需要。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必须改进审计手段,运用现代化审计手段,通过电脑联网实现审计数据的快速采集,并对采集的账务数据进行深加工处理。同时,还根据会计核算中心使用的财务软件编制配套的审计软件来进行审计,达到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