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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寓于监督之中是审计发展的必然要求

2004-09-07 00:00 来源:东营市广饶县审计局·周立华

  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的关系,既涉及审计职能问题,又涉及审计具体工作的开展问题;既关系到审计事业自身发展的问题,也关系到审计环境的问题。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好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的关系,坚持改革,与时俱进,上下连动,共同促进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审计监督与服务的辨证关系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是审计部门本职工作的两个组成部分,两者有机结合,各有侧重,不可分割。但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存在这样的事实,当谈及审计部门工作职能时,强调审计监督多,而对审计服务却提得少。甚至有人认为,审计监督是分内工作,审计服务是分外工作。这种对审计职能的片面理解和认识,若在实践上得不到解决,审计监督的成果就难以巩固,经济秩序良性循环的氛围就很难形成。

  审计监督是审计部门的基本职能。但是在突出审计监督职能的同时,不能忽视审计服务职能。这是由两者的相互依存关系所决定的。审计监督是审计服务的基础,审计服务又寓于审计监督之中。离开审计监督去搞审计服务,审计服务就缺乏感染力、号召力,就没有权威性,就不会收到应有的服务效果。相对而言,审计服务又为巩固、扩大审计监督的成果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讲,审计监督是治标,审计服务是治本。标本兼治,才是审计工作根本的目的作用。

  审计服务从广义上讲,就是审计监督本身的服务性。一是针对查出的被审计单位在经济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和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案件,各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以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对被审计单位,对当事人及其他自然人和社会其他单位无疑能起到震慑、教育作用,从大局讲,维护了经济秩序,也就服务了经济建设。二是通过依法审计,为领导在宏观决策、制定政策、完善管理、解决问题时,提供了客观真实的依据,使决策更符合实际,对出现的问题也能得到及时的解决。从狭义上讲,审计服务主要体现在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上。不能只对其处罚了事,也不能就事论事,要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把问题产生的背景、根源、危害程度分析透彻,提出有指导性、针对性、易操作的审计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审计决定要宽严适度,做到是非分明,实事求是,健全内部约束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审计机关要想取得理想的审计效果,并使这种成果转化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的动力,必须把审计监督与审计服务融为一体,有机结合,不能偏废,这也是每个审计工作者的职责。

  二、要做到审计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在国家、地方经济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审计监督为国家与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是一致的,可以说是相辅相成的,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尚不够完善的时期内,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往往会存在一些矛盾,特别是国家实行分级包干财政体制后这种矛盾愈显突出。分级包干财政体制在调动地方积极性方面,虽然起到了一些特有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引发了地方经济活动的非正常运行,滋生了经济封锁和地方保护主义的现象。在这种环境下,地方审计机关既要监督国家财经法规的执行,又要为地方的经济建设服务,这样就导致一些矛盾的存在:首先是地方政府实施一些不规范的发展经济政策和措施,以及在地方行政领导旨意下开展的非正常的经济活动。比如违规集资、乱摊派、乱收费的问题、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专款不专用的问题,政府性基金流失的问题、改变基金用途的问题,超标购车的问题等等。而作为审计机关对这些问题进行检查处理,是应尽的职责,但有些人认为审计部门这样做是只知监督,不知服务。言外之义,就是地方审计机关没有把本地方利益放在首位。这种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使地方审计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其次是存在着一种狭义的审计服务思想,那就是一种创收入的服务。有个别地方审计机关为某些单位开展财务管理服务,收取或协调一定的服务费,这种做法不啻于饮鸩止渴。我们知道,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上述做法,其最终结果是冲淡了监督,沦为别人的保护伞,增加了审计风险,降低了审计权威与信誉。由此可见,地方审计机关必须摆正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坚持监督高于一切的原则,在监督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实现监督,克服违背原则的服务行为,化解监督与服务之间存在的矛盾,力求监督与服务的有机结合和协调统一。

  三、促进发展是审计监督的第一要务党的十六大报告在论述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时,明确提出要“发挥司法机关和行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作用”。审计监督是综合性、高层次监督,是政府了解各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和经济运行情况的有效途径。因此必须搞好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加强审计监督的实效性,作好促进发展这一第一要务。

  一是抓广度,不留死角。凡是有国家资金的单位都要纳入审计视野,同时,要实现审计范围的逐步拓展。在审计主体上,要向经济主管部门、企业集团以及乡镇政府内部拓展,进一步加强审计。在审计客体上,要坚持“全面审计”,不仅要抓好经济综合管理部门、掌管政府预算外资金较多的部门、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较多的部门、有较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部门的审计监督,而且要抓好对国有企业的审计。要特别注意发现企业利用转轨时期财产关系的调整和变化,将公有财产占为己有,钻市场机制不完善的空子,用各种违规手段牟取暴利的行为。同时,要按照“审帮促”的原则,立足服务,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抓密度,不留空间。就是对审计对象实行全方位实施审计监督,增强审计频率。这就要求审计工作做好三方面结合的文章。首先,要搞好事后审计与事中审计相结合。具体到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要适当安排任中审计,及时为领导干部敲敲警钟,提高他们的自律意识,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其次,要搞好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结合。政府审计部门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借助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力量,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方面的审计,但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和业务指导。第三、要搞好经济责任审计与日常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审计部门要在安排预算执行等常规审计时,有意识地为经济责任审计积累资料,关注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的事项。

  三是抓力度,不遗余力。就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的整体效能。审计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实施审计,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决不能姑息迁就。纪检部门要利用审计结果和审计机关发现的线索,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利用审计结果报告,建立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同时,要实行审计结果公示制,将审计情况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扩大审计影响。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审计决定的落实。对无故拖延、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的,不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审计机关对不按规定落实审计决定的,或屡查屡犯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曝光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另外,审计机关还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做好做足“审计促发展”这篇大文章,把审计监督置于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当中,促进各项改革的逐步深化;将审计监督融入到市场经济法制框架当中,促进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和完善;将审计监督贯穿于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当中,促进提供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将审计监督纳入到社会协调发展和稳定的重点工作之中,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四、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服务大局的意识审计机关的地位和职能在宪法中有明确规定。作为高层次经济监督部门,审计机关在工作中要摒弃狭隘的部门意识,紧贴政府经济决策,从全局的高度去开展工作,抓住关键性的、要害性的单位、资金、项目进行审计,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挖掘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工作当好参谋和助手。就广饶县来说,目前正在搞新城区的开发建设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规划建设,这是一项关系到整个县跨越发展的大事,但是大量的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那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因此,审计机关应积极介入,加强监督,查错纠弊,减少损失浪费,打击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促进增收节支和廉政建设。对存在的问题要“重披露、重整改”,审计揭露可以挖掘得更深一些,找出根本性的东西进行归纳分析,供政府参考。在处理问题时,要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及“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办”的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特别是在定性处理问题的时候,要做到:对在跨越发展中因政策不配套而出现的问题,应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对无法可依,一时又吃不透拿不准的问题,要调查研究;对于那些与现行法规不一致,但符合跨越发展、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总体要求,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但由于外部环境不足造成的一些问题,应立足于“保”,予以支持并帮助完善;对那些因工作失误而不涉及重大违法违纪和经济案件的问题,要立足于“帮”,帮助失误者总结经验教训;对那些钻发展改革的空子,弄虚作假,损公肥私,严重损失浪费的,要立足于“查”,严肃查处违纪者;对涉及到人民切身利益的问题,要立足于“宽”,充分体现审计监督的服务内容和目的。

  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还会不断出现,而政府对经济的管理又正在逐步由直接行政干预向间接监督调控转化。从这个意义上讲,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监督部门,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大有作为的,因此,在加强审计监督的同时,还必须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服务大局的意识。

  五、审计监督工作怎样为区域经济服务区域经济,是指行政区域内、以价值和价格表现的生产力以及生产关系相互作用下的一种社会存在方式。审计机关的监督工作为区域经济服务,就是要以国家经济建设的总体政策为基础,并结合该行政区域特点来确定它的政治方位,充分行使宪法赋予审计的监督职能,来协调该区域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以及社会资源合理的分配,最终推动该区域经济健康稳步持续的发展。

  (一)应做好社会生产各个环节的监督与服务工作。1、在生产环节上,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资源投入的监督力度,寓服务于监督之中。提高不同性质、不同类别的社会资源投入合理、可靠的程度,为实现相应的效益打好基础。2、在流通环节上,审计监督工作应加强市场调研,发挥审计职能,疏通渠道、清理障碍、维护秩序。为不同的产品顺利进入市场起到服务作用。3、在交换环节上,审计监督工作应以查证被审计单位的以本单位吃亏为标志的不等价、不合理经济业务为突破口,打击遏止各种利用职务、攫取社会财富的经济犯罪以及其他破坏经济秩序的非法行为,保障国家以及广大劳动人民的经济利益。4、在消费环节上,审计监督工作应站在整个社会经济良性发展的高度,针对消费环节、以及在消费环节暴露的上述生产流通交换环节中不利于本区域经济良性、健康发展的诸如短期行为等消极因素,向有关决策部门提出体制或者结构性建议,充分发挥本区域的经济潜力与经济优势,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的目的。

  (二)审计机关要切实注意研究解决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1、在生产者与所有者的关系上,审计机关应在职责范围内,通过对资产(财产)经营管理者的审计监督,促使其履行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保护诸如生产者的工作收入、劳动保障以及所有者的财产完整、资产收益等基本权益在内的各项合法权益。对于经营管理者不履行职务责任,伤害生产者、所有者合法权益、恶化生产者、所有者相互关系的行为,要予以坚决的制止;2、在劳动者与劳动者的关系上,审计机关可以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从经济的角度对劳动者按劳分配以及依法纳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加剧不合理的贫富悬殊;3、在劳动者与社会的关系上,审计机关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单位对在岗或者不在岗的劳动者以及需要特殊帮助的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积极贯彻、落实、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三)审计机关作为专职的经济监督部门,要向决策部门提供必要的调控信息,做好人力资源配置方面、物力资源配置方面、财力资源配置方面的工作,以促进行政区域内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和区域经济良性稳定地发展。

  最后,在处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上,要明确监督只是一种手段,服务经济建设中心才是审计的真正目的。各级审计机关必须加快实现从单纯监督型审计向监督与服务结合型审计的转变,严格按照“审、帮、促”原则,将依法审计与实事求是有机结合起来,将坚持原则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结合起来,既严格执法,又避免用老的条条框框去衡量、判断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三个代表”的要求,处理好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审计监督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