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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探索

2006-09-18 16:43 来源:石家庄铁道学院财务处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高校财务管理的内涵日益丰富,发生了许多根本性的变化,如财务工作多层次、利益主体多元化、财务关系复杂化、财务管理细致化等,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高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面对机构调整,扩大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机关职能部门设置调整等变化的新形势,石家庄铁道学院在人员编制少、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对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进行了如下尝试。

  一、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及内容

  建立和完善高校财务管理体制,对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其基本原则必须符合六个有利于:一要有利于增强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二要有利于学校财力集中,增强办学实力;三要有利于学校财权和事权的统一;四要有利于学校“大收大支”的财务管理;五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预算管理;六要有利于维护学校正常的经济秩序,更加适应学校管理体制的运行机制,提高办学效益。

  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1 学院财务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力集中、财权下放”的管理体制。校党政群机构、教辅单位。教学单位原则上不设二级财务机构,其会计业务纳入学院财务处日常核算和管理。

  2 成立学院会计服务中心。“中心”隶属学院财务处管理,下设综合部、记账部、结算部,按附属事业单位编制,实行事业编制工资总额包干与收取管理费。沉淀资金融通的净收益相结合的差额管理,经济上相对独立。

  3 实行财务集中核算、会计代理记账制。独立核算、规模较小的校办企业,住房公积金,教学与教辅单位的创收会计业务,工会财务,各分院(系)基金,科研经费等,纳入“中心”统一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后,原单位的资产所有权、债权、债务关系和经费审批权仍归原单位。目前会计服务中心集中核算单位,共设立17套账。

  4 独立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企业和财务管理机构健全的单位,仍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会计负责人实行委派制,由学院直接委派和管理。

  5 实行财会人员竞聘上岗。按编制岗位,采取全体会计人员自愿申请。公平竞争、考核聘任的办法,以达到按岗聘任、优胜劣汰,不断提高财会队伍整体素质的目的。

  二、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做法

  凡是纳入“中心”管理的单位,其财务工作实行“一公开、二不变、三集中、四分离”。具体做法是:

  1“一公开”。即:会计业务处理过程公开。在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下,一项会计业务处理,至少要经过单位的经手人、领导审批、会计服务中心的审核会计、稽核会计、会计主管和出纳等六个环节,整个处理过程是在“一厅式办公、柜组式作业”的运作方式下进行。知情范围的扩大、运作过程的公开,在运作机制上形成了对舞弊行为的有效遏止。

  2“二不变”。一是单位资金的所有权不变。各单位的资金,无论原有的还是以后形成的,其所有权均属原单位;二是单位资金使用权不变。即,属于单位的各项收支、审批使用,仍归该单位管理。

  3“三集中”。一是资金集中。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形成合力,充分发挥“中心”合理使用、有效调控、弥补单位资金短缺的作用。二是账户集中。把各单位(含未纳入“中心”管理的单位)分别在多家银行开设的多个账户,集中到“中心”一个账户上来,有效地遏制了多头开户、资金分散的“弊端”。三是人员集中。会计人员集中在一个办公大厅办公,能够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4“四分离”。一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与执行者分离。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使会计业务由各单位的内部处理变为会计服务中心集中处理,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也与单位分离。这样较好地避免了会计人员实施监督时形成的“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的弊端,也为保证会计信息真实性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分离。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财务审批职能由原单位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由会计服务中心行使,这样审批责任人与实际操作人形成分离,建立了双重制约机制,弥补了财务机构负责人既是财务审批人又是实际操作人、缺乏财务审批与会计监督而不能相互制约的缺陷。三是会计凭证的存放管理与形成单位分离。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凭证由会计服务中心管理并保存,有效地防止了因原单位的凭证自制自存,使会计作假行为发生后,外人很难得知,易于躲避监督检查的舞弊现象。四是会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和职务、职称晋升与所管理的单位相分离,强化了会计监督,避免了财会人员因受制于单位而不能依法行使职权的弊端。

  三、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几点体会

  1 实现了会计秩序的规范化、科学化。通过改革,会计基础工作大大加强,各项凭证的填制。审核、稽核制度得到了完善;账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得到了健全;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填报得到了统一。集中办公后,统一确定使用财务软件,较快地提高了财会电算化的进程。会计信息不再是“领导定调子、会计境数字”,而是会计事务的真实反映,真账假做、假账真做现象从根本上得到防止和杜绝。同时,由于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和收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清退不规范票据,取缔违规收费项目,制止超标准的收费行为,全面规范各单位的执收执罚工作,真正实现了会计秩序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2 促进了行政秩序的有形化、法制化。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有效遏制了有些单位大手大脚花钱的现象,降低了行改成本和费用;会计人员的核算行为得到了有效控制和监督,年度预算和财务会计制度得以全面执行。同时,通过对会计人员的日常监督、严格审核,做到了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堵住了管理上的漏洞,有效地杜绝了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发生。实践证明,改革后,会计核算由“暗箱操作”变成了“阳光作业”,每笔开支都经过服务中心的“镜子”照一照。这样,既给群众一个明白,也还领导一个清白,有利于加强财务监督;使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意识得到增强,减少了一些超标准、超预算的支出,把不合理的财务支出行为制止在萌芽状态;使会计核算的职能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会计监督职能在深度和广度上发展到一个新水平;使会计信息质量得到了保障,会计报表由会计服务中心经办会计、稽核会计审查后送企业负责人审核、签章,再报送有关部门,促进了行政秩序的有形化、法制化。

  3 加强校、银合作,为师生员工提供了优质服务。我院经与多家银行协商,去年择优引进了一家商业银行进校开办了分理处。按双方达成的协议:学院各单位一般应在此行开户,银行(分理处)代发学校教工工资、学生奖学金及各项补贴,协助财务处收缴学生学杂费,特别是采取划卡缴费的办法后,减少了现金流动量,既安全又快捷,为教工、学生办理个人储蓄,优惠学校使用贷款并为特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财务处资金结算业务也将逐步改由银行代办。通过校、银合作,一方面减少了学院财务处工作量,同时也大大方便了教工和学生,足不出校即可办理存、取款业务,既安全又及时;另一方面,银行可吸收全校企、事业单位公有资金、教工和学生个人存款,数额可观且稳定,银行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