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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财务目标的多重性

2003-05-01 09:01 来源:

  财务目标是现代财务理论的基本问题之一,中外理论界为此进行了多年的研究探讨,形成了诸多观点,但基本是从空间角度进行研究,很少从时间角度、尤其是从时空结合上的研究,造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学术争执。本文拟从时间与空间的结合角度研究企业财务目标,以求得出新的结论。

  一、空间维财务目标

  财务目标,也称理财目标,是企业理财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宿点,是企业财务活动所要达到的目的,一方面具有导向功能与约束功能,另一方面具有评价功能,财务目标的实现与否以及实现的程度如何,是评价财务工作的最终标准。因此中外各国都十分重视企业财务目标的研究。目前有关企业财务目标的观点不下20余种,主要观点有:

  1、利润最大化。

  这种观点认为,企业是盈利性的经济组织,利润代表企业新增加的财富,利润越多则企业增加的财富越多,越能体现出企业的本质,而利润作为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基础,利润越多也表明企业对资源的利用越合理、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但利润最大化作为财务目标存在以下主要缺陷:

  (1)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2)没有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利润作为一种企业最终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净产出,这一产出如果不与资本投资相比较,则难以得出投资效益优劣的结论,同样是100万元的利润,如果投资额不同,其投资利润率或经济效益必然不同,以绝对利润额的多少作为财务目标有可能造成高利润与低效率的矛盾,给财务信息的使用者带来误解甚至决策上的误导。

  (3)没有考虑收益与风险的关系。一般来讲,收益与风险呈正比关系。两个投资额、利润额均相同的企业,其中一个企业的利润已全部转化为现金,另一个尚存在于应收账款,很显然后者的利润风险因坏账损失的存在而大大增加,没有风险意识的财务目标也是不可靠的财务目标。

  (4)没有考虑效益与效率的关系。如上所述,利润最大化可能使得企业以牺牲社会资源为代价来换取盈利。

  (5)没有考虑微观效益与宏观效益的关系。利润最大化目标容易引导企业只注重自身利润的多寡,忽视社会效益与宏观效益。

  (6)没有考虑企业与相关利益者的关系。利润最大化目标将企业作为实体,未考虑构成企业以及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投资者、经营者、生产者、政府部门等利益要求,难以协调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2、每股盈余最大化。

  这种观点认为,为了克服利润最大化忽视投入产出关系,应将企业利润与所有者投资结合起来考虑,以每股盈余作为财务目标。但仍未解决利润最大化中所存在的忽视货币时间价值、忽视收益与风险的关系、忽视社会效益、忽视企业与相关利益者的关系等问题。为此产生了股东财富最大化观点。

  3、股东财富最大化

  传统企业理论认为,企业是由股东(所有者)创立并为股东所有,企业的目标就是使股东的财富最大化,进而企业的财务目标也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在上市公司中,一般来说股票的市场价值反映了企业净资产的多少以及获利能力的强弱,股东的财富决定于股东拥有的股票数量与股票市价,所以财富最大化目标又可直接表述为普通股每股价格最大化,实际上就是股东财富最大化目标。这一财务目标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和风险价值,但没有考虑其他相关产权主体的经济利益,不能反映未来获取收益的风险,此外股票市价的高低又具有极大的波动性,尤其是泡沫经济的发展,更加剧了股价的不真实性,因而缺乏可操作性,准确性也较差。

  4、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认为,随着社会分工的日益深化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企业的经营风险不断增大,风险的承担者由单一的股东变成了股东、经营者、债权人以至于职工,这里的“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职工及政府,相关者利益最大化就是上述各方面关系人的利益均达到最大化。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一方面要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还承担有稳定物价、扩大就业、保护环境、发展技术等一系列社会责任。该种观点认为,“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是实现“社会财富最大化”的前提,这一财务目标的确立,将有利于各方面关心企业,有利于国有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有利于协调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协调股东与职工之间关系,有利于协调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关系。

  5、双重化

  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大企业采用“所有者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其理财的目标,摈弃“利润最大化”目标,自有其合理性,而中小企业的有效财务目标应该是“利润最大化”目标。理由是:中小企业规模小、数量多、生产经营灵活多变、总体上看,所有制结构较为单一,股份制企业少、更多地依赖产品的获利能力求得生存、管理水平不高等,从而形成理财上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财务风险、经营风险都很高、追求盈利的倾向很明显,有了实在的利润就赢得了生存、会计信息系统简单、不完善、不规范、财务管理水平不高,决策、计划简单化,缺乏科学性等,因此中小企业采用“利润最大化”目标更具合理性。这一目标明确并符合企业的根本目标,作为理财约束,在没有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下,是比较严格的,作为评价标准也是客观的,也能大体反映出企业资金的流转状态和企业的获利能力,能实现对企业各利益方满意的回报。从中小企业的角度来看,“利润”对于陷入市场经济竞争海洋中的中小企业意义特别重大,其“利润最大化”的倾向十分明显,以“利润最大化”目标来规划企业生产、营销与理财活动,简单、明确而且操作性强,企业管理者会优先选择“利润最大化”这个很直接地与“利润”挂钩的目标,从而回避“企业价值最大化”这样较为间接化的目标,这其中也体现了一种管理的效率,间接化目标的理解与实施有着较高昂的成本。而“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就显得繁琐,如在具体指标的量化上没有合理的价值参照,中小企业很多没有进行股份制改组,即使发行了股票的中小企业,由于股票不上市流通,市场对企业价值合理的评价也处于缺位状态,从而导致该目标在实践中运用起来比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对于某些所有制结构单一的中小企业,如个体私营企业,利润最大化能反映企业价值最大化;国有独资企业或乡镇企业,“利润最大化”则能有效地消除“承包制”等固有缺陷,促使其进行制度创新,而不是变更财务目标。“利润最大化”对于“放小”改革中的中小企业来说,一能评价企业生存能力,小企业在获利中才能求得生存;二能指导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除了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加强管理上下功夫,在理财上,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决策的科学性,优化资金使用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6、管理者效用最大化

  以往对财务目标的分析,都是站在股东或利益相关者等方面的立场之上进行归纳的,是理想的财务目标,它只能说明企业理财活动“应该怎样”的问题。而从企业财务主管的立场上看,他在理财活动中所追求的现实目标往往是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而不是股东或利益相关者的财富最大化。因为管理者追求的不仅是货币性报酬,而且还有诸如休闲、豪华享受等非货币性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是职工、债权人和股东等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它不等于股东财富最大化。由于债权人和股东之间、职工和管理者之间以及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而且这些冲突在现有的经济模式下是很难解决的,所以企业价值最大化只是非常理想的目标。

  7、效率与公平

  经济管理的目标是效率与公平,而作为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管理的目标就应当和企业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单纯强调利润最大化存在很多弊端,将效率与公平作为企业财务目标,不仅有利于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有利于不同层次、不同权益人的效率目标的衔接,而且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理财行为,进一步促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将效率与公平作为企业的财务目标,也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我国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下,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则是总产值最大化。

  综观上述观点,与所持有的企业观有关,将企业作为所有者观念的,认为财务目标是企业所有者的目标,产生了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双重化等观点;将企业作为实体观念的,认为企业应由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职工、政府、社会公众等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持有,产生了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观点;将企业作为法人观念的,认为企业由经营者运作,产生了管理者效用最大化观点;将企业作为宏观经济的组成细胞,应保持与宏观经济目标以及企业管理的目标的一致性,产生了效率与公平的观点等。这些观点从不同角度揭示了企业财务目标的不同层面,与企业的制度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密切相关,但都是在空间角度的研究。企业作为一种客观存在,除具有空间维的特性外,还具有时间维的特点,即具有生命周期的特点,从企业的诞生、成长、成熟、衰落直至消亡,在其财务管理上应有不同的策略,财务目标也应有所不同甚至大不相同。

  二、时间维财务目标

  从企业寿命周期角度考察,其诞生期表现为进入市场的初期,企业管理的基本目标应是尽量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强化营销管理,扩大市场占有率,尽快在市场上站稳脚跟,为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此时的财务管理目标应是净现金流入量的最大化,以满足日后成长期对现金投入的需求。

  企业进入成长期,意味着企业已处于平稳发展时期,这时供应渠道畅通,产品已有较稳定的客户,市场占有率呈上升趋势,企业已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企业管理的重心是如何延长成长期,以便获得持久、稳定、尽可能多的利润,增强获利能力,树立更好的企业形象,为成熟期的重心转移创造条件,此时的财务目标应是利润最大化与每股盈余最大化的结合,因为利润最大化表明利润的规模,说明企业的整体实力,每股盈余最大化表明利润的质量,说明企业的发展潜力,二者具有互补、借鉴的作用,缺一不可。

  企业进入成熟期,表明企业出于自身能力的限制,与企业环境已处于基本均衡状态,其产品销售渠道、销售量以及利润已达到最高峰,此时企业应十分注重与各方面的利益协调,以求得各个相关利益者的支持,努力拉长成熟期的平台,尽可能推迟进入衰落期,因而此时的财务目标应是相关者利益最大化。

  企业进入衰落期,表明企业产品销售渠道变窄、销量下降、利润减少、现金流量萎缩、企业形象受到冲击,甚至出现偿债困难。为了抑制这一不利局面,尤其是防止债权人大批逼门讨债、甚至提出破产法律诉讼,企业应格外注意与债权人的沟通,及时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必要时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防止破产清算的厄运,此时的核心问题在于涉及企业生存的偿债能力,此时的财务目标应是偿债能力最大化。

  企业进入消亡期,表明企业或者将被兼并,或者将被破产清算,或者将自行解散清算等,总之将在市场中消失,此时的主要问题是如实、尽快结束未了事宜,清理和变现各项财产,清偿各项债务,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并注销税务登记和企业登记,这里一方面要求提高办事效率、缩短清理时间,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另一方面要求财产分配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使各方面的财产权利人得到公平的财产分配或财产处置,这时的财务目标应是效率与公平。

  我们不难看出,上述时间维财务目标的变化,实际上是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所引起的,也是企业机体自身各个器官及其功能变化所引起的,同时也与空间维财务目标密切相关。我们认为,企业财务目标在一定时期内、一定条件下是相对稳定的,从长期来看是可变的、应予以适当调整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环境的变化,客观的评价企业的市场位置及其价值,同时也符合当代权变理论的解释。永恒的、一层不变的财务目标是不存在的,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至于财务目标的一般性与特殊性、总目标与分目标、基本目标与具体目标、所有者财务目标与经营者财务目标、直接目标与核心目标等也同财务目标的多重性有关,但不属于本文的重点,也限于篇幅,在此存而不论。

  (作者:刘百芳  山东财政学院会计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