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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收如何服务新农村建设

2006-03-07 00:00 来源:江苏国税网

  长期以来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一直是制约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历史积累,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面临很大的困难,甚至出现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提出为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明确了方向和目标。

  新农村建设事关中国和谐社会发展的全局,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群策群力。作为调节经济发展重要工具的财政税收如何发挥优势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呢?笔者认为财政税收部门需要制定优惠的涉农财税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安排合理的财税收入分配机制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现在农村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①农村公共品短缺,不能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需要。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医疗卫生设施缺乏、看病难、看病贵,导致“因病致贫”的人口增加;人地关系矛盾恶化,失地严重,社会保障体系缺失引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增加。②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缓慢,农村劳动力就业形势严峻,经济增长乏力。农村劳动力已经由单纯的数量过剩转向了结构性的人才短缺。随着劳务输出规模的不断扩大,一大批有知识有技能的农村青壮年流向城市,留守一些老人和儿童,但流向农村的人才有限。农村经济发展缺少人才推动和支撑。③地方财政困难,到期债务无力偿还,影响政府形象。现有的政府转移支付机制还不能立即有效地解决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地方政府尤其是县乡基层政府还债压力大,影响了政府的正常运转,制约了其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

  针对农村发展中面临的上述问题,笔者认为财政税收部门需要转变服务方向。由侧重城市向城市农村并重转变,发挥财税职能,采取有效措施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一)制定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鼓励民营资本向农村投资。在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除了政府的主导作用外,适当引导社会资本向农村转移,参与新农村建设可以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通过税收减免,税前抵扣,提供优质纳税服务等措施,支持民营资本投入农村建设。适当放松进入限制甚至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基础教育建设,针对不同层次群体提供不同的医疗和教育服务。民营资本向农村转移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改善农村经济发展环境,还有利于减少社会资本对城市金融系统的压力和冲击。

  (二)为回乡创业农民工创造优质的税收环境。由于政府鼓励,市场饱和、市场转移等因素影响,已经有大批的外出务工青年回乡创业,回报农村。他们视野开阔,有一定的技术和资本,又熟悉市场,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但受文化知识水平的限制,他们在创业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如:前期资金少,税收知识缺乏,财务管理风险大等。因此当地政府部门可以为农民工的创业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提供资金支持。包括:①适当减免企业创办之初的税收,提供资金扶持,减少企业的资金压力。②提供优质的纳税申报服务和财务会计支持,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普及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企业的纳税意识。

  (三)在农民培训方面,需要加大财政的支持力度。人才是新农村建设中最稀缺的资源。通过财政支持,利用原有的政府各级培训机构、职业技术学校、农民工自己创办的务工学校等,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思想文化素质和致富本领。此外还要改变以前的培训模式,由单一的技能培训向多元培训教育转变。既要培育他们的技术技能,又要培育他们的市场观念,发展观念,开放意识,经营能力等。使他们学有所用,了解市场,提高经营,持续增收。

  (四)核实地方债务,完善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原有的债务进行全面地清理,进行债务核实、核销。对实存债务制定归还办法,取信与民,改善政府形象。加大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和结构,减轻地方政府的还债压力,增强地方政府为新农村建设服务的能力和动力。

  (五)支持发展农村的文化事业。对规范的农村文化事业团体进行财政补助,发挥他们在移风易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提高农民的思想教育水平,促进乡村文明建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