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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过后对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现状的思考

2006-05-19 10:59 来源:

  众所周知,“非典”被确定为一种恶性传染病,对社会有极大危害,其治疗具有典型的公共性,需要政府提供公共财政方面的保障。1998年以来,作为市场经济必然的内涵,公共财政理念和框架逐步被引入中国的财政操作体系,我国政府在财力筹集和运用体制上初步构建了公共财政框架。公共财政理念是国家财政应当用于满足全社会公共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进行的以提供公共产品或劳务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分配行为,这种分配具有公共性和非市场盈利性两个基本特征,也体现出公共财政“以民为本”的思想内涵。

  一、“非典”时期我国公共财政支出状况

  公共财政要求为公众提供一个公平的公共服务,在“非典”时期,对农民实行免费医疗,就体现了这个精神。“非典”疫情突发之后,财政部门积极发挥了公共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非典”防治资金的需要。中央财政设立了20亿元“非典”防治基金,各地财政部门也大力调整支出结构,积极筹集“非典”防治资金,用于建立公共卫生应急反应机制,防治“非典”的科研攻关、设备购置、病毒检测试剂研究以及疫情监测、信息搜集和有关人员培训等。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对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众中的“非典”患者实行免费医疗救治,对参加“非典”防治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特殊临时性工作补助并免征个人所得税等一系列政策,为有效阻止“非典”疫情向农村蔓延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有些省份还制定了全员免费治疗的地方性政策。与此同时,财政部门还加大了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对疫情地区、部分困难行业在限定时段内实行了一系列减免税、费、基金政策和贴息政策,帮助受到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尽快克服困难。这些资金保障和财税优惠政策的实施,是财政部门改善公共服务,加强宏观调控,积极应对突发事件,建立有效应急保障制度和机制的有益尝试,也是公共财政理念的实践。

  二、我国当前公共财政下的支出管理尚需改进

  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我国医疗防疫体系的不完善以及医疗设施严重不足等问题开始显现出来,也折射出我们在公共卫生体系和公共卫生安全建设投入上的长期欠账,暴露了财政支出结构性问题。卫生事业费在国家财政支出中的比重近年有所下降,但究竟应如何掌握公共卫生在财政支出领域的比例,尚需从国家对于财政支出有一个整体均衡的角度考虑。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财政支出,无论是支出格局还是管理机制都存在很多弊端,与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相去甚远,我国近些年财力虽然增长较快,但各方需求多,国家经济发展任务重,政府支出项目中既包括一般性公共服务项目,也有经济建设项目,但主要是以经济建设为重心,财政支出更多地投向了经济建设。“非典”疫情引发了我们对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性问题的思索,要使我们整个国家发展,城乡应协调发展,经济与社会也需要协调发展,财政在关注城市的同时也应关注农村,关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需要关注社会的发展。“非典”之后,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农村防治体系的建设,以及需要进一步推进的医疗卫生改革,都需要公共财政支出加大这方面的投入。

  为应对“非典”疫情,国家财政支出结构已经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然而“非典”促使我们更加深入地反思我国财政支出中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实际上自从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目标后,财政制度的改革就开始了,在分税制基本理顺财政收入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借鉴国际先进的公共财政理财经验,财政改革的重点开始转向支出管理,并把它作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工作的一项既定方针。从计划经济下的“包揽财政”到市场经济下的“公共财政”,市场日益成为社会资源配置的主体,财政支出范围和结构有了很大改进。但整个财政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仍是热点纷呈、困难重重,计划经济下形成的统支格局尚未根本打破,现行的支出制度与形势发展还很不适应,也相应地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范围不仅包括市场不起作用的公共领域,也涉及到市场正在发挥作用的竞争性领域,财政支出范围涵盖了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使政府与市场的分工在决策中变得很模糊,财政支出范围界定不清、“越位”和“缺位”并存。在支出管理中市场经济要求政府建立与之相对应的公共财政,政府应该提供那些市场提供不了的产品和服务,即所谓“市场失灵的领域”,而我国目前基本沿袭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给分配模式,财政资金供给范围过大、包揽过多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应由政府管的事情却没有管好,一些必要的公共服务得不到提供,市场失灵得不到很好矫正。主要表现在:财政难以履行好基本公共供给职能,一些地方出现了拖欠国家公教人员工资现象,甚至由于经费短缺而影响了政权机构的正常运转;财政公共建设性支出比重不断下降,在公共交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教育、科技、卫生事业发展等方面投入不足;财政社会保障能力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极不相称。二是我国多年来对财政支出实行的是粗放式管理,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度,支出管理方式落后,资金使用效率低,并缺乏系统严密的监督管理办法。主要表现在:预算约束软化、管理不严、资金分配支出操作不规范等方面,有些支出项目缺乏严密科学的可行性论证,造成重复建设过程中财政资金投入的浪费。

  三、理性的积极财政政策有利于更好发挥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作用

  由于“非典”和洪水的影响,中央财政支出呈扩大趋势,自1998年以来,积极财政政策成为我国政府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和通货紧缩的一把利器,但从2002年开始出现一些积极财政政策是否应淡出的相关讨论,财政政策如何调整又成为热点话题。在当前经济高速增长和潜在的通胀危险形势下,我国积极财政政策已在逐步调整之中了。专业人士认为:积极并不意味着一定是扩张性政策,只要政府合理、灵活、及时地应用各种财政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保证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地增长,就可以被称为“积极财政政策”,它并不排除在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等特殊形势下采取紧缩性财政政策加以调控。今年“非典”之后国家对航空、旅游等行业实行税收减免政策,就是典型的基于现实考虑的积极财政政策。以往积极财政政策以增发国债为主要手段,而当前的经济形势下,这种方法有必要进行调整,包括“调整国债资金使用方向,调整财政政策措施内容,调整宏观政策调控体系”,控制国债和赤字的规模,并在财政政策手段不断丰富、时机较为成熟时进行税制改革,使拉动投资需求转移为调节社会分配、拉动消费需求上来。另一方面如果地方政府为追求地方经济增长盲目投资,造成国有隐性债务增长,最终会转化成国家财政风险,所以地方政府的首要任务应是确保公共服务需要和经济协调发展,而不应当把增长放在第一位,这也是公共财政支出管理的客观要求。

  在新形势下,努力尝试按照公共财政对财政供给范围的要求改进支出管理,财政支出除维持政权的正常运转外,就是尽全力满足全社会公共需要,而不再投入本应由市场去做的事情,进一步解决好财政资金支出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不足。在保障国家机器运转的前提下,重新界定和规范财政供给政策,控制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逐步减少并退出对一般竞争性、经营性领域的直接投入,满足社会保障支出需要,支持代表社会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社会公共和公益性事业发展,以减少财政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下的支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