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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专业投资机构制度的海外比较及其借鉴

2001-12-30 00:00 来源:国通证券研发中心·罗旭

  Q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制度,即外资专业投资机构制度,是指允许经核准的合格外国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严格监管的专门帐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批准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市场开放模式。QFII实际上是一种配额制度,目的为方便控制汇率,以免因为在大量资金流动下,买卖时因兑换成该国货币而造成汇率波动。目前印度、台湾实施了有关制度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 台湾的QFII制度:

  台湾于1990年12月28日颁布该项制度,允许外资专业投资机构自1991年起直接投资台湾股市,规定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外资专业投资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投资台股。最初获准进入台湾证券市场的外资机构投资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1)若是外资银行,它的总资产要在西方大银行排名前500名之内,且持有证券资产总额在3亿美元以上;(2)若是外资保险公司,要求从事保险业务10年,且持有证券资产总额在5亿美元以上;(3)若是基金管理机构,要求公司成立满5年,且经营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总额在5亿美元以上。1991年3月,台湾核准第一家外资专业投资机构直接投资台股。

  1993年以来,台湾监管当局不断放宽成为QFII的资格条件:

  (1) 增加QFII的类别。1993年QFII主体从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拓展到外资证券商和台湾岛内证券商拥有控股权的海外证券商,1995年拓展为外国政府投资机构和养老基金,1996年包括了共同基金、单位信托或投资信托;

  (2) )放宽经营年限要求。1993年把可担任QFII的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年限从不少于10年放宽到不少于5年;

  (3) 放松实力要求。1993年有资格成为QFII的外资银行从总资产为世界前500名降为世界前1000名;

  (4) 放宽证券投资要求。1993年对可以申请成为QFII的外资基金管理机构其经营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额从5亿美元以上放宽到3亿美元以上,1995年进一步放宽到2亿美元以上。对成为QFII的外资保险公司投资证券金额的要求从开始的不少于5亿美元放宽到1995年的不少于3亿美元。现行的QFII的资格条件包括:(1)若是外资银行,它的总资产要在西方大银行排名前1000名之内,且具有国际金融、证券或信托业务经验;(2)若是外资保险公司,要求从事保险业务3年,且持有证券资产总额在3亿美元以上;(3)若是基金管理机构,要求公司成立满3年,且经营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总额在2亿美元以上; (4)对证券公司而言, 净资产超过1亿美元且具有国际证券投资经验; (5) 其他机构投资者包括:外国政府拥有的投资机构、经营历史不少于2年的养老基金、经营历史不少于3年的互惠基金、单位信托、投资信托并且其管理的资产不少于2亿美元。

  台湾QFII制度的演变情况详见表一: 资料来源:(1) LEE-RONG WANG,CHUNG-HUA SHEN,"DO FOREIGN INVESTMENTS AFFECT FOREIGN EXCHANGE AND STOCK MARKETS - THE CASE OF TAIWAN",APPLIED ECONOMICS, 1999,31, 1303-1314; (2) 台湾证券交易所。

  在资金运用方面,一开始要求QFII将汇入资金基本上全部投于证券,1991年底允许QFII将汇入金额的10%存入3个月期的新台币定期存款账户,1992年初更允许这10%的金额可投资于距到期日3个月内的货币市场工具,1994年又允许QFII使用的3个月期定期存款账户到期后可以续存3个月,1995年将可投资货币市场工具的限额从10%提高到30%.1998年台湾允许QFII投资期货市场,2000年允许投资台湾本土公司发行并在本土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资信级别较低的金融债券。

  当前QFII的投资范围包括:(1)上市交易和柜台交易的股票;(2)上市交易和柜台交易的受益凭证;(3)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普通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公司债券;(4)定期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开放式基金、以现金结算的认购或认沽权证、国际金融机构发行的新台币债券等。QFII的投资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除红利部分需交纳20%的预提税外,QFII免交资本增值税

  台湾证券市场自由化进程将加速推进,可能在近期内取消对外资控制上市公司股权的上限设置(银行、电讯及新闻出版类上市公司除外)。长期而言,随着加入WTO,台湾将最终取消QFII制度。

  二、 印度的FII制度:

  印度的FII(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制度类似台湾的QFII制度。 1992年印度政府发布外国机构投资者指引(GUIDELINES FOR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开启外资参与印度证券市场的大门。根据1995年11月印度证监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BOARD OF INDIA, 简称为SEBI)公布的SEBI(外国机构投资者)指引规定,外国投资者必须具有专业能力、财务实力、良好声誉、历史业绩并受注册地金融监管当局严格监管,经印度证监会和印度储备银行(RESERVE BANK OF INDIA,简称为RBI)批准后可取得FII资格。 FII的投资范围包括印度一级和二级市场上市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认股权证)、未上市的债券、印度国内的互惠基金及单位信托。FII投资单一印度公司股权上限为10%,所有FII投资单一印度公司的股权上限为24%,但特殊情况可达40%.投资所得在扣除10%资本增值税和20%的股利与利息所得税后可以汇出,无需进一步审批。

  尽管开放程度不及台湾,印度也不断调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在原有的养老金、互惠基金、投资信托、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顾问公司、机构投资组合管理公司、受托人、被授权人、受托代管公司的基础上,最近FII的范围扩大后涵盖捐赠基金、大学基金、基金会和慈善基金等。印度证监会允许外国证券商代表注册的FII在印度运作,外资可与印度伙伴合作设立合资股票经纪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商人银行。FII可开立外币帐户和非居民卢比帐户,两类帐户之间的资金流动以市场汇率结算。近年来,印度资本市场的规模和深度均因引入外国机构投资者而有所发展。

  三、 外国机构投资者对当地市场的影响:

  有关QFII对股市和汇市影响的论战由来已久。支持者认为,由于稳定效应和示范效应,外国投资对本国股票市场影响正面。发展中国家股市投资者以散户为主,易追涨杀跌,不利于市场稳定。外国机构投资者注重基本分析,利于股市的深化、稳定和成熟。反对者认为,外国投资者本身是不稳定和不确定的。外资的流入会托高股价,但其流出将拖低股票价格。如果没有严格监管,大量而突然的外资出入会加大股市的波动。另一方面,外国投资将伴随频繁的货币兑换,不利于货币汇率的稳定。汇率风险的增加会影响对外贸易,并加大对冲成本。

  台湾与印度的情况均表明,外国机构投资者的进入增加当地市场的资金供给,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台湾证券交易所,印度证券交易所。

  截止2000年底FII在印度证券市场的累计净投资达120亿美元。

  实证研究表明,外资的进出会加大本币汇率的波动但对股市波动的影响轻微,另外,在外资流入之前,股价的波动主要由非基本因素变化引起,在外资流入之后,股价的波动由基本因素和非基本因素变化引致(LEE-RONG WANG,CHUNG-HUA SHEN,1999)。台湾的QFII总体买超,先亏后盈。外国法人从1991年4月起获准汇入4.47亿美元,其中多于台湾股指4900点左右建仓,结果指数下跌到4000点,亏损累累。1992年外资汇入资金增为8.46亿美元,但股指进一步下滑至3000点,QFII总体平均获利率为-11.62%.1993年初,台湾股市徘徊于3000-4000点,外资继续吸纳当地投资者避之惟恐不及的绩优股,并一反台湾股市超短线进出的作风,采取中长期投资策略,且操盘人也逐步本土化,当年第4季度台湾景气回升,股指上升到6000点,平均获利35.94%,结果重视基本面研究的外国法人机构成为1993年和1994年多头市场的赢家。

  QFII进入不但影响了台湾的投资理念,而且提高了台湾市场机构投资者的比重。

  表二:台湾投資人類別交易比重 年份 台湾自然人 台湾法人 外国自然人 外国法人

  1996 89.3 8.6 0.0 2.1 1997 90.7 7.6 0.0 1.7 1998 89.7 8.6 0.0 1.6 1999 88.2 9.4 0.0 2.4 2000 86.1 10.3 0.0 3.6 2001 85.5 10.1 0.0 4.4

  资料来源:台湾证券交易所

  四、 QFII制度对中国的影响与对策

  首先,改变市场结构、资金供求。

  由于外国机构投资者的进入,我国证券市场以散户投资者为主的市场结构将会有所改善,机构投资者占比将会逐步提高。市场资金的供应渠道将进一步趋于多元化,股票市场与外汇市场的联动性会进一步增加,投资者将会密切注意金融监管当局审批QFII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市场的影响,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会加大,外汇市场和证券市场的国际化程度会逐步提高,那些在国际化进程中进展较快的国内金融机构将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先机。

  其次,影响投资策略与投资理念。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的主要目标是通过短线操作获取二级市场价差,对股票价格的涨落关注过多,对上市公司本身的经营和效益则关心不够。客观地讲,这种投资理念是我国特有的经济制度和证券市场制度的产物。随着越来越多的外国券商和外国投资者进入我国,国内券商和投资者与国外的接触日益频繁,国际上流行的投资理念将逐渐被我国的投资者接受。投资者会更加重视上市公司及其股票的投资价值,中长期投资、组合管理和风险管理意识也将深入人心。

  最后,金融创新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由于在国外市场上的丰富经验,QFII对金融衍生产品研究与开发将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境内外券尚、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等在金融创新方面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对风险管理的要求会越来越高,各方对熟悉国内外市场运作的高级金融人才的争夺将迅速升级。

  我们的对策:

  宏观对策:精心策划,配套改革,逐步开放。

  我国建立QFII制度,需与加入WTO的承诺条款相协调,本着金融互惠的原则选择信誉卓著、实力雄厚的外国机构投资者进入中国市场,适当保护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如金融业、电信业等,定期检讨开放效果,密切注意对外汇市场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相关政策,注意与外汇管理和金融监管制度协调,加快税收制度、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改革。

  微观政策:公司再造,扬长避短,争创优势。

  QFII制度实施后,人才将再次成为各方竞争的焦点。国外券商、外资银行、保险公司、合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会以优厚的待遇良好的培训机制和人尽其才的发展环境吸引国内人才,国内金融必须千方百计地创造条件,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争取占领人才制高点,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不断优化组织结构,引进先进的研究方法,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全面提升技术水平,加快国际化步伐。一方面,QFII的证券交易将成为二级市场上崭新的竞争领域,另一方面,国内机构也可能通过海外的分支机构或设立离岸基金等方式吸引外资。可以预见,那些成功进行公司再造的金融机构将在未来的竞争中赢得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