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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开放的现状及券商对策

2006-04-17 09:45 来源:

    内容提要: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步伐明显加快,这既是履行世贸组织所规定的义务,也是我国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随着外资证券机构的进入,势单力薄的中资证券公司面临的压力也是巨大的,只有积极应对,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本文作者在对证券业开放现状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我国券商所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解决策略。

  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对证券业开放做出了承诺,由于我们是以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体现出逐步自由化的原则和我国的谨慎态度。到2003年11月,我国已全部兑现了在加入世贸组织谈判时所做出的四项承诺,在时间上提前了三分之一。

  在开放证券业的同时,证券市场的开放也快速启动

  (1)准入一级市场。根据外经贸部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外经贸部与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涉及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外商被允许在境内外上市发行股票。

  (2)QFII正式运行。2003年7月9日,首批获得QFII资格的瑞银证券亚洲有限公司下单买进了4只A股,标志着外资迈开了进入中国A股市场的第一步。

  (3)外资购并参股上市公司全面启动。2002年10月,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这些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使我国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同年11月,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和法人股。

  面对如此快速开放的形势,证券公司应如何应对

  (1)通过购并重组和增资扩股,扩大资本规模和提高竞争实力。

  证券业是较为典型的规模收益递增的行业,与国外证券公司相比,我国的证券公司不仅数量偏多,而且规模过小、实力单薄,规模经济不明显。按中国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我国所有证券公司累加起来的资产总规模也只有6000亿元左右,位于前十五位的证券公司的资本和资产仅占整个行业的一半,而这一数字在美国为四分之三。在这样的格局下,竞争力可以说是无从谈起。加之国外实行混业经营,证券经营机构的资金来源非常广泛,使我们的大多数券商根本无法参与国际竞争。因此,扩大资本规模、实行集约化经营,改变整个行业市场集中度过低的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

  (2)学习外国券商先进的市场理念和市场运作手段。随着开放程度的加大,会有更多的中外合资机构甚至外国独资机构在我国出现,这些金融机构大多历史悠久,在长期的、严峻的市场竞争中经历了多次考验,已经建立了一整套非常严密、成熟的业务经营管理制度以及风险管理制度,形成了十分完善的竞争策略、竞争手段和丰富的市场竞争经验,在世界上的知名度比较高,具有良好的国际信誉。他们不仅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软硬件设备先进,而且拥有先进的理念,而这些理念恰恰是外国金融机构给东道国带来的最重要的东西。实际上,证券业开放的过程,就是证券机构向国外金融机构学习的过程。虽然外资机构在合营公司中没有绝对的控股地位,但其在市场化道路上是有绝对发言权的。

  (3)坚持专业化、特色化和差别化的经营策略,尽快形成竞争优势。长期以来,境内市场的竞争基本上处于同一层次、同一水平的无序状态,其根源就在于业务同质化,缺乏差别服务和特色服务。如在业务品种上,基本局限于经纪、承销和自营这三大业务,而国外发达国家证券公司的业务领域遍及包括发行承销、经纪、财务顾问、兼并收购、资产管理、各种衍生工具等资本市场的各个方面;在交易品种上,目前我国只有7个交易品种,即A股、B股、国债现货、国债回购、企业债券、可转债、基金,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仅衍生工具的品种就达到了1200多种;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私募发行、风险投资、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咨询服务等现代投资银行业务还未真正开展起来。业务及品种的单一使市场上的竞争表现为过度和不足的双重性,一方面在一些传统业务上,如承销和经纪业务的竞争非常激烈,甚至不惜使用价格战;而另一方面各证券公司新的收入来源和利润增长点又没有形成。为使竞争优势早日产生,证券公司要打破传统的思维模式和业务竞争方式,以差别化的经营策略确立自己的业务特色和服务特色。因为差别化不仅是经营手段,也是新形势下一种重要的竞争手段,还是一种非价格壁垒。因此,只有根据自身条件形成自己的核心业务,形成特色和优势才能真正跑赢市场,并实现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

  我们应在巩固经纪、承销等传统业务的基础上,通过业务创新与整合,进一步拓展业务空间,并将证券业务创新的重点定位于企业并购、项目融资、财务顾问、金融衍生工具开发以及资产证券化等领域。

  (4)重构经纪业务的赢利模式。从我国证券行业的收入构成来看,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重要的收入来源,占总收入的比例在40-50%以上,而对经纪类的证券公司而言,经纪业务基本上是其全部收入来源。不仅如此,由于经纪业务提供了巨大的现金流(90%以上)而成为维持证券公司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并成为证券公司其他业务发展的支撑。但是,我国目前是经纪业务存在着收入来源单一、结构不合理及成本高等缺陷。从收入构成看,经纪业务的收入来源主要是佣金收入和利差收入;而在佣金收入中,绝大多数是股票交易创造的,由于没有避险手段,导致系统风险较高;由于硬件配置及独立核算等原因,又使经纪业务的成本高居不下。要改变这种状况,最重要的就是要重构经纪业务的赢利模式。在服务模式上,变主要利用通道提供服务为以信息咨询为代表的综合性服务,并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提供专业化的设计,如具有特色的账户管理、投资计划、风险评估、资产组合等各种资本市场上的服务;在收入构成上,变佣金为主为费用为主,提升与咨询有关的费用比例。要在扩大规模的基础上,实现交易服务平台的统一,将分散的柜台系统改为统一的电子交易系统,这样不仅可以向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服务,而且可以降低证券公司的运营成本。

  (5)积极探索国际化的路径。开放历来是双向的,在外资进入的同时,我们也要充分享受世界贸易组织中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所带来了利益,积极参与跨国经营。面对实力雄厚的国际券商,我们应先以特色服务立足,在逐步熟悉海外证券市场与国际惯例的同时,积累经验、培养人才,为全面参与国际资本市场作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