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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骗开信用证诈骗银行资金的主要手法

2006-04-19 10:57 来源:唐则平

  最近,我们审计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时发现,广东省某织造厂有限公司、广东省某金属有限公司、广东省某铝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5家为外商独资和合资企业)于1998年2月至1998年10月使用超值抵押和虚假购货合同、协议等手段,在中国银行广东分行所属支行和建设银行某支行等9家金融机构,骗开没有贸易背景的信用证4O笔,诈骗银行资金1205.62万美元,造成银行重大经济损失,仅中国银行1家支行就形成直接损失人民币1000多万元。上述6家企业骗开信用证诈骗银行资金的主要手法是:

  一是使用超出抵押物价值的抵押物作担保,骗取银行信用,从而达到骗开信用证,诈骗银行资金的目的。1998年5月广东省某织造厂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董事长等人用27350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实际价值为688万元,按商业用地估价为3524万元抵押给中国银行某支行,在该行骗开无贸易背景的信用证10 笔,金额为港币963万元(折合126.54万美元),同时获取贷款1480万元。该支行虽然采取了法律行动,申请法院破产还债,拍卖抵押物,收回了部分资金,信用证项下的垫款及其欠息仍无法全部收回,形成直接损失1000多万元。

  二是使用虚假的进口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骗开信用证,大量骗取银行外汇资金用于走私活动。1996年以来,广东省某铝业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利用71 份假出口报关单核销登记手册,涉及保税进口铝锭14126.86吨,致使保税加工贸易项下进出口贷物的价值出现严重倒挂现象。海关现已初步查实,该公司假出口铝型材8496.64吨,铝棒4597.29吨,折合进口铝锭14126.21吨,价值人民币17148.86万元,涉嫌偷逃进口环节增值和关税人民币3700万元。该公司走私货物急需大量外汇资金,于是又以进口铝锭为名,于1997年底至1998年8月编造虚假的进口事实,使用虚假进口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在中国银行某支行、建设银行某支行等2家金融机构骗开无贸易背景的进口跟单信用证8笔,诈骗银行外汇资金393.15万美元,导致上述金融机构形成大量垫款无法收回。

  三是骗开无贸易背景的信用证后,用假报关单核销,企图逃进外汇管理部门的监督,继续诈骗银行资金。1998年4月至1998年7月,广东省某金属有限公司(外商合资企业)在中国银行某支行骗开10笔,金额450.97万美元兑贸易背景的信用证后,用7份假报关单向国家外汇管理某市支局申请核销,企图用假报关单掩盖虚假进口事实,逃避监督,继续诈骗银行资金。

  四是骗开信用证被查处后继续非法占有被骗银行资金。广东省某贸易分公司编造虚假进口事实,在中国银行某分行和工商银行某分行骗开信用证4笔,金额35万美元,该行为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某中心支局发现后,依然不将诈骗的外汇资金10.70万美元归还被骗银行,而汇到非付汇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某分行结汇,采用假退汇核销办法逃避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督,继续非法占有被骗银行资金。

  五、编造虚假进口事实骗开无贸易背景的信用证。广东某电缆有限公司和某布厂提供虚假的进口合同协议,编造虚报进口事实,以进口原材料为名向中国银行2家支行和工商银行某支行等4家金融机构申请开具8笔无贸易背景的进口跟单信用证,骗取银行外汇资金199.94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