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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背景中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

2006-04-14 11:18 来源:吴 庆

  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滞后阻碍了经济增长和经济体制改革

  我国的银行体系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首先,建立了由统一的中央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和众多商业银行构成的银行体系;其次,建立了由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十余家跨地区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百余家城市商业银行构成的商业银行体系;第三,建立了独立于财政部和地方政府的人民银行体系,从而从体制上有效杜绝了曾经反复困扰我国经济发展的通货膨胀。银行体系建设的成绩来之不易,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滞后使银行体系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改革滞后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效率低下,降低了全社会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使一些颇具发展潜力的企业得不到必要的资金,导致我国经济中持续高速增长的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由于内部尚未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普遍创新动力不足。特别是在资产业务方面,在考察还款能力时片面强调财产抵押,从而错失了一些经济效益良好的贷款项目。这一问题至今依然明显地表现在对中小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贷款业务中。这两类企业得到的来自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贷款远远少于它们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实际贡献和它们在发展过程中对资金的需要。

  其实,银行业与典当业的区别在于银行不仅发放抵押贷款,而且能够发放信用贷款。与发放抵押贷款相比,发放信用贷款需要精细详尽的还款安排,而这正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由来已久的弱项。如果我国的金融体系能够及时提高将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效率,我国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是完全有可能的。

  其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滞后使人民银行缺少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的货币政策工具可用,导致中央政府在实施宏观调控的时候无法运用货币政策而只能片面依赖财政政策。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货币政策新旧更替的断层之中。一方面,在大一统的银行体制被打破之后,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中行之有效的货币政策工具(例如信贷规模控制)已经失效;另一方面,尽管已经建立了形式上完整的中央银行体制,但是由于占有银行业务优势份额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尚未改革为真正的商业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尚不畅通,市场经济体制中行之有效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例如存款准备金率)尚不能对其充分发挥作用。在传统的和现代的货币政策工具都失灵的情况下,人民银行不能真正发挥中央银行的作用。所以,只有商业银行体系真正实现了商业化运作,人民银行才能成为真正的中央银行。

  总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滞后既有碍于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也不利于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宏观调节机制。

  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滞后直接影响全局的原因分析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滞后直接影响全局的原因在于它们在我国银行业中占有相当高的市场份额。截至2001年6月底,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存款和贷款总额分别占我国金融机构存款和贷款总额的61.5%和58.1%,占商业银行存款和贷款总额的80.6%和81.7%。由于占有绝对优势的市场份额,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效率就决定着银行业的整体效率。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获得银行业垄断地位不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是我国金融业监管长期以来过多强调市场准入限制的结果。从最大的四家商业银行占有的市场份额来看,我国银行业的结构表面上与英国、德国差不多,其实有本质上的不同。英、德银行业的垄断结构是长期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我国银行业的垄断结构是行政权利造成。这一区别导致两个结果。第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效率太低。2000年底,美国银行中雇员数最多的美洲银行雇佣了136527名全职雇员管理 6100亿美元总资产,而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1999年底以1601370名职工经营89270亿元总资产。第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通过内部改革提高效率的动力不足。80年代曾经提出企业化的改革目标,90年代又提出商业银行化的目标,但改革没有真正触及到各行的内部机制。

  逐步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适度强化市场竞争,有利于提高银行业的效率。在短缺经济时代,我国实施了包括市场准入限制在内的严格金融监管,其目的在于保证国有经济部门的资金供给。短缺经济结束之后,资金市场的短缺已经大大缓解,放宽银行业准入限制的时机已经来临。

  尽管放宽市场准入有利于提高银行业效率,但如果缺乏长远考虑、仅仅为了应付一时之需而被动地开放,有可能徒劳无功,也可能导致危机。在对内开放方面,出于控制金融风险和方便监管的考虑,将一些经营业绩差、不良资产率高的城市信用合作社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可以解燃眉之急。但是让那些经营业绩优异的城市信用合作社继续局限在狭小地域中从事银行业务就值得反思。两相对比,“奖劣罚优”的政策造成了对城市信用合作社的“逆向选择”。可见正确地开放银行业并非易事。我们需要研究符合当代世界潮流和中国国情的银行业结构,制订银行业远景规划,稳健而主动地逐步对内资和外资开放银行业。

  加入WTO将加速我国银行业对外资开放。在已经形成了初具规模的商业银行体系之后,逐步增加对外资的开放程度对完善商业银行体系、提高银行业效率是必要的。从短期来看,外资将带来先进的融资安排方案,能够为我国经济中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资金支持,从而促进经济增长;从长期来看,外资银行将强化国内银行业竞争,逐步降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并迫使其加快改革,有利于货币政策发挥作用。但是,在确定正确方向之后,选择正确路径依然重要。与对外资开放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相比,对外资银行开放国内银行业难度小得多,但风险大得多。

  三、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滞后于银行业对外开放的风险

  我国银行业发生危机的潜在根源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积累的巨额不良资产。按照目前人民银行公布的口径,已经剥离和尚未剥离的不良贷款合计有3.2万亿元。该数字约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存款总额的四成,是2000年国家财政收入的2.4倍、国家财政支出中经济建设费的5.6倍。再考虑到长期以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短借长贷,可以认为:第一,如果其存款被其他银行分流,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流动性不足的弱点很容易暴露。如果进一步引发储户挤兑,它们根本无力独立应付;第二,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状况雷同,如果其中一家发生挤兑,很可能迅速蔓延到其他三家,导致四家银行之间无力相互救助。由于资产规模原因,其他中小银行即使有救助之心,也无救助之力;第三,从理论上讲,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将全部由国家财政承担,实际上在危机突然爆发的情况下,财政也无能为力。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如果发生如此严重的银行危机,结果只有两个:第一,被迫大量增发货币,发生恶性通货膨胀;第二,向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寻求援助,并满足其各种苛刻条件。回顾亚洲及拉美金融危机可以看出:危机国家在经济、政治和社会各个方面都将付出难以估量的代价。

  在银行业开放之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几乎不可能受到挤兑,因为居民和企业仍然将他们的大部分存款存入其中,维持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只要流动性不出问题,到底有多少不良资产公众永远不知道。所谓“水不落,石不出”。居民和企业存款时选择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原因只有一个: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机构数量上占有绝对优势,居民和企业没有什么别的选择。工农中建各行1999年底机构数分别为36908、56539、14368和27889个,而 1999年底其他十余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机构数合计仅有4753个。

  银行业对外开放后,机构数量上的绝对优势将逐渐消失,可供居民和企业选择的其他银行逐渐增加,存款分流将随开放程度呈几何级数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受到挤兑的可能性逐步增。如果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严重滞后于银行业开放的话,一旦部分储户开始“存款搬家”,就有可能动摇其他居民的信心,导致更加迅速而大量的“存款搬家”,这个自我强化的过程有可能迅速引发银行系统的危机。在不良资产比率降低之前,在与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输不起,中国也输不起。

  尽管银行业的危机不会在近期发生,但预计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人才、优质客户和利润的流失将在外资银行开业伊始很快发生。这些变化将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一步步推向危机。由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内部收入分配过于平均,对人才根本没有吸引力可言,外资银行几乎可以任意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挑选员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客户,特别是优质客户,将随员工的流失而丢失。根据当今美国银行界流行的看法,银行80%的收益来自20%的客户。如果这条“20/80法则”在中国也成立,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利润将比优质客

  综上所述,银行业开放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两个方面,改革滞后于开放会带来系统性风险,滞后的程度与风险高低正相关;银行业对外开放不仅不能替代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而且因开放时间表的确定而使改革任务更加紧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改革不仅事关其自身的未来,也关系到整个经济和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