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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下货币危机起因应对

2006-07-07 16:28 来源:

  在全球化时代,由于国民经济与国际经济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而汇率是这一联系的“纽带”,因此,如何选择合适的汇率制度,实施相配套的经济政策,已成为经济开放条件下,决策者必须考虑的重要课题。

  一、货币危机的主要诱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全球化的加速,经济增长的停滞已不再是导致货币危机的主要原因。经济学家的大量研究表明:定值过高的汇率、经常项目巨额赤字、出口下降和经济活动放缓等都是发生货币危机的先兆。就实际运行来看,货币危机通常由泡沫经济破灭、银行呆坏账增多、国际收支严重失衡、外债过于庞大、财政危机、政治动荡、对政府的不信任等引发。

  (一)汇率政策不当。众多经济学家普遍认同这样一个结论:固定汇率制在国际资本大规模、快速流动的条件下是不可行的。固定汇率制名义上可以降低汇率波动的不确定性,但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货币危机常常发生在那些实行固定汇率的国家。正因如此,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放弃了曾经实施的固定汇率制,比如巴西、哥伦比亚、南韩、俄罗斯、泰国和土耳其等。然而,这些国家大多是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而被迫放弃固定汇率,汇率的调整往往伴随着自信心的丧失、金融系统的恶化、经济增长的放慢以及政局的动荡。也有一些国家从固定汇率制成功转轨到浮动汇率制,如波兰、以色列、智利和新加坡等。

  (二)外汇储备不足。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保持的理想外汇储备额是“足以抵付三个月进口”。由于汇率政策不当,长期锁定某一主要货币将导致本币币值高估,竞争力降低。货币危机发生前夕,往往出现经常项目顺差持续减少,甚至出现巨额逆差。当国外投资者意识到投资国“资不抵债”(外汇储备不足以偿还所欠外债)时,清偿危机会随之出现。在其它众多不稳定因素诱导下,极易引发撤资行为,从而导致货币危机。拉美等地发生的货币危机主要是由于经常项目逆差导致外汇储备减少而无法偿还对外债务造成的。如阿根廷公共债务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2001年底为54%,受阿比索贬值的影响,2002年年底已上升到 123%。2003年阿根廷需要偿还债务本息达296.14亿美元,相当于中央银行持有的外汇储备的2.9倍。

  (三)银行系统脆弱。在大部分新兴市场国家,包括东欧国家,货币危机的一个可靠先兆是银行危机,银行业的弱点不是引起便是加剧货币危机的发生。在许多发展中国家,银行收入过分集中于债款收益,但又缺乏对风险的预测能力。资本不足而又没有受到严格监管的银行向国外大肆借取贷款,再贷给国内成问题的项目,由于币种不相配(银行借的往往是美元,贷出去的通常是本币)和期限不相配(银行借的通常是短期资金,贷出的往往是历时数年的建设项目),因此累积的呆坏帐越来越多。如东亚金融危机爆发前5年—10年,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信贷市场的年增长率均在20%—30%之间,远远超过了工商业的增长速度,也超过了储蓄的增长,从而迫使许多银行向国外举债。由此形成的经济泡沫越来越大,银行系统也就越发脆弱。

  (四)金融市场开放过快。许多研究材料表明:一些拉美、东亚、东欧等新兴市场国家过快开放金融市场,尤其是过早取消对资本的控制,是导致货币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金融市场开放会引发大规模资本流入,在固定汇率制下导致实际汇率升值,极易扭曲国内经济;而当国际或国内经济出现风吹草动时,则会在短期内引起大规模资本外逃,导致货币急剧贬值,由此不可避免地爆发货币危机。在转型经济国家中,捷克本是一个较为成功的范例。1992年底,捷克经济出现复苏迹象,物价稳定,财政盈余,外国直接投资增加,国际收支状况良好。然而,为加入经合组织,捷克加快了资本项目开放步伐。1995年10月生效的新《外汇法》规定了在经常项目下的完全可兑换和在资本项目下的部分可兑换,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义务。由于银行体系脆弱和有效监管缺乏, 1997年底大量短期外资外流,最终引爆了货币与金融危机。据统计,在还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就匆匆开放金融市场的国家已有3/5发生过金融危机,墨西哥、泰国都是比较经典的例子。

  (五)外债负担沉重。泰国、阿根廷以及俄罗斯的货币危机,就与所欠外债规模巨大且结构不合理紧密相关。如俄罗斯从1991年一1997年起共吸入外资237.5亿美元,但在外资总额中,直接投资只。占30%左右,短期资本投资约70%。由于俄金融市场的建构和发展一直是以债市为中心,债市的主体又是自1993年后由财政部发行的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国债(80%是3个月—4个月),这种投资的短期性和高度的对外开放性,使俄债市的稳定性弱,因而每每成为市场动荡的起源。在危机爆发的1997年10月,外资已掌握了股市交易的60%—70%,国债交易的 30%—40%。1998年7月中旬以后,最终使俄财政部发布“8.17联合声明”,宣布“停止1999年底前到期国债的交易和偿付”,债市的实际崩溃,迅即掀起股市的抛售狂潮,从债市、股市撤离的资金纷纷涌向汇市,造成外汇供求关系的严重失衡,直接引发卢布危机。

  (六)财政赤字严重。在发生货币危机的国家中,或多或少都存在财政赤字问题,赤字越庞大,发生货币危机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财政危机直接引发债市崩溃,进而导致货币危机。

  (七)政府信任危机。民众及投资者对政府的信任是金融稳定的前提,同时赢得民众及投资者的支持,是政府有效防范、应对金融危机的基础。墨西哥比索危机很大一部分归咎于其政治上的脆弱性,1994年总统候选人被暗杀和恰帕斯州的动乱,使墨社会经济处于动荡之中。新政府上台后在经济政策上的犹豫不决,使外国投资者认为墨西哥可能不会认真对待其政府开支与国际收支问题,这样信任危机引起金融危机;加剧东南亚国家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政治腐败,“裙带资本主义”不断滋生“内部交易”长此以往,造成外国投资者和民众对政府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1998年5月一6月间的俄罗斯金融危机的主要诱因也是国内“信任危机”。

  (八)经济基础薄弱。强大的制造业、合理的产业结构是防止金融动荡的坚实基础。产业结构的严重缺陷是造成许多国家经济危机的原因之一。如阿根廷一直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问题。20世纪90年代虽实行了新自由主义改革,但产业结构调整滞后,农牧产品的出口占总出口的 60%,而制造业出口只占10%左右。在国际市场初级产品价格走低及一些国家增加对阿根廷农产品壁垒之后,阿根廷丧失了竞争优势,出口受挫。再如,东南亚金融危机前夕,泰国、印尼等国产业长期停留在劳动密集的加工制造业,在中国大陆与东欧转型国家的竞争下,逐渐失去原有的价格优势,出口不断下降,外汇收入持续减少。俄罗斯危机也是因为产业结构存在严重问题,经济复苏与出口创汇过多依赖石油生产与外销,国际油价下跌,外汇收入减少,还债能力被大大削弱。

  (九)危机跨国传播。由于贸易自由化、区域一体化,特别是资本跨国流动的便利化,一国发生货币风潮极易引起临近国家的金融市场发生动荡,这在新兴市场尤为明显。泰国之于东亚,俄罗斯之于东欧,墨西哥、巴西之于拉美等反复印证了这一“多米诺骨牌效应”。尽管危机通常只在一个新兴市场出现,但是惊惶而失去理智的投资者往往将资金从所有新兴市场撤出。这是因为:一方面,投资者担心其它投资者会抛售证券,如果不捷足先登必将最终殃及自己,因此投资者作出抛售决定是理智的选择;另一方面,如果投资者在一国资产(如俄罗斯债券)上出现亏空,他们会通过在其它新兴市场出售类似的资产(比如说巴西债券)弥补整个资产的亏损。这对于单个投资者来说是完全正常的。然而,从整体上看,众多投资者撤资会造成了一种不理智的结果,势必将相关国家置于金融危机的险境。

  (十)基金组织政策不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存在造成或者至少是加剧了金融危机。20世纪80年代—90年代,IMF等国际金融机构依据与美国财政部达成的“华盛顿共识”,向要求遭受危机、等待救援的国家硬性推出“财政紧缩、私有化、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三大政策建议。原世界银行的首席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著名经济学家、“休克疗法”的创始人、哈佛大学教授杰弗里·萨克斯等,猛烈抨击:IMF的“华盛顿共识”,认为IMF造成的问题比解决的多,该组织迫使受危机打击的国家提高利率,从而加深了衰退,使情况变得更加严重。由此导致一些国家的经济崩溃和社会动荡。“华盛顿共识”倡导的是一个“各国政府被跨国公司和金融集团的决定压倒”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对IMF更深刻的批评涉及到IMF的救援行动会引起道德风险,即对陷入危机国家的救助,会引起投资者和一些国家不理智的行为,因为他们相信在遇到麻烦时总会得到国际救助。

  综上所述,20世纪90年代国际金融危机频频发生,先后肆虐于西欧 (1992年—1993年)、墨西哥(1994年—1995年)、东亚(1997年—1998年)、俄罗斯(1998年)、巴西(1999年)、土耳其(2001年)、阿根廷(2001年—2002年)等国家或地区。大多数遭受危机侵袭的国家几乎走过了同样的道路,最后尝到了同样的苦果。这一历程可概括为:固定汇率一快速增长一币值高估一财政赤字不断增加、国际收支持续恶化一货币贬值、金融危机、经济直至社会危机一全面衰退一被迫作休克性调整,最后接踵而来的是一个十分痛苦漫长的恢复期。

  二、货币危机风险的防范

  就历史经验来看,货币危机的爆发,通常都经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能量积蓄,最后由某一个或几个因素引爆。综合国外的经验教训,应对货币危机的防范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适时调整汇率。建立与本国经济发展状况相适应的汇率制度。经济学家们越来越倾向:发展中国家应确立起相对稳定、适时调整的汇率制度。相对稳定便于贸易与投资,减少相关汇率风险。适时调整是要避免币值高估或低估,以免给货币投机留下可乘之机。有条件的经济大国应当使汇率更加灵活,以减少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对国内金融市场与当局货币政策的影响。问题的关键是,在实施某一种汇率制度的过程中,必须采取相应配套措施,以便使该汇率制度在适宜的环境中运行。欧洲货币体系在1979年—1983年间,每7个月调整一次。1983年—1987年间,每18个月调整一次。而在1987年—1992年这段时期,没有作过任何汇率调整,实际已变为一种固定机制,事实证明这种机制使欧洲无法应对德国统一带来的利率上升的冲击。一般来说,货币贬值在短期内可以带来好处,但会延缓产业结构的升级,因此从长期来看,不利于一国竞争力的提高。新加坡根据市场供求,通过有步骤地推进货币升值政策,不断实现产业升级,从而增强长期竞争力。

  (二)适度储备规模。就货币危机国家(地区)来看,货币危机的最终生成与当局外汇储备不足紧密相关,而新加坡、香港等国家(地区)能成功击退投机者的攻击,最后主要依靠的是雄厚的外汇储备。但是,外汇储备并非越多越好。外汇储备迅速增加,会改变该国基础货币的投放结构,削弱央行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增大本币的升值压力;同时,在国际储备货币币值剧烈变动之下,随着外汇储备的增加,维护外汇储备安全的成本就越来越大。因此,应根据一国的进口、外债以及干预市场等支付需要,确定适度的外汇储备规模。

  (三)健全金融体制。健全的金融体制要依靠:企业具备充分的财务管理能力,良好的财务结构,使资产与负债的比率保持合理的水平;具有足够的风险管理能力和竞争能力的金融机构;符合国际标准的会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在市场竞争机制基础上的银企关系;有效监督机构尤其是独立的中央银行,以避免因为政治需要而影响央行的正确决策。金融体系是构筑在信用基础之上的,信用的丧失会动摇金融稳定的基础。为降低东亚金融危机的冲击,新加坡迅速采取的对策是提高对金融体系的信任,增加金融机构经营的透明度,积极放宽对金融市场限制,下调最低现金比率等,提高银行部门竞争力。

  (四)谨慎开放市场。根据国际经验,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需要较长的准备时间,即便如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发达国家,也是在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的20多年之后,才完全取消资本项目的管制。放宽对资本帐户的限制应当有序实施,首先放宽对长期资本流入的限制,然后随着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管理能力的增强,再逐步放宽对短期资本流入的限制。墨西哥与泰国的教训表明:急于求成将导致灾难性的货币危机,发展中国家全面开放金融市场时,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比较成熟的国内市场;比较完善的法规制度;熟练的专业技术人员;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有效的政府管理机构和灵活机动的应变机制;与金融开放相适应的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规划;一定的经济实力,包括适宜的增长速度,足够的国际储备,充分的支付能力,有效的融通手段和能力等。

  (五)有效控制利用外资。有效控制短期资本流入的有效措施之一。在新兴市场中,智利对控制短期资本流入可堪称典范,主要措施有:外资的投资期限不得少于一年;对数额超过10万美元时,要求缴存10%的无偿准备金(实际类似于“托宾税”);外资在智利的投资,需将引入资金的30%存入央行一年,且不计利息;对国内公司在海外发行债券,要求平均期限不得短于4年;国内银行的外汇敞口不大于银行资本与准备金的20%等。智利的上述措施较好地控制了通过资本账户流入境内的资金净额与流入结构,特别是短期投机资金的流入,使流入资金中直接投资占较大比重,因此多次成功抵御金融危机的“传染效应”。对于引进的外资,应导向生产而不是消费领域,形成多样化的、有效的出口生产能力。

  (六)控制举借外债。在全球化时代,积极地举借外债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决策者的一个明智选择。然而,过度依赖外资是引发新兴市场货币危机的重要原因。因此,外资在国内总投资所占比重要适度,利用外资要与国家的对外支付手段和融资能力相适应。

  (七)稳健财政体制。阿根廷、俄罗斯等国的货币危机表明,庞大的财政赤字同样具有极大的危害性,这是因为:其一,由于央行缺乏独立性,政府通过行政力量直接向银行举债,这不仅影响了银行的稳健经营,而且易于引发通货膨胀;其二,由于政府的巨额资金需求,导致市场利率上扬,私人部门筹措资金的成本居高不下;其三,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而向企业征收五花八门的税收,增加企业负担。严重财政赤字的危害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重视,最突出的要算是不断扩展与深化的欧洲货币联盟,欧盟的《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凡是准备或业已加入欧元的国家,其年度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其GDP的3%。欧盟的这一硬性标准被经济学家们普遍用来衡量一国经济与金融安全的警戒线。

  (八)保持区域金融稳定。全球化下金融危机爆发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区域性,一国发生货币危机,临近国家非常容易遭受池鱼之殃。欧洲货币危机、东南亚金融危机以及新近的“南方共同市场”发生的危机等都是如此。相反,欧洲货币危机、墨西哥比索危机之所以能够很快得以平息,是因为德国与美国这两大经济强国起着重要的稳定作用。

  (九)建立风险转移机制。其一,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西方国家普遍建立的存款保险制度,为稳定金融体系提供一道安全屏障。泡沫经济破灭后本是十分虚弱的日本金融机构,经过东亚金融危机的冲击已是岌岌可危。日本政府通过向存款保险公司提供特别融资,有效遏制了危机在国内的蔓延和肆虐,避免了对社会和经济造成更大的冲击;其二,建立不良债权的担保抵押机构,降低金融机构坏帐。为应对20世纪80年代发生的金融危机,美国建立不良债权担保抵押机构,实现应收账款债券化。储蓄贷款协会通过将应收账款以适当的贴现率兑付给应收账款购买机构,或者以此为抵押发行定期可流通债券,进而置换出资金,转移了风险;其三,为降低俄罗斯金融危机的冲击,匈牙利政府做出决定:通过立法迫使银行解决坏帐问题。将国有银行出售给外国战略投资商,以此吸引国家所需要的资本和专业技能。波兰政府则设法让银行建立起负责尽可能收回坏帐的特殊部门。

  (十)夯实经济政治基础。货币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象征,无严重政党纷争、廉洁高效的政府、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等政治与社会稳定是实现经济稳定、持续增长的基本条件,是实现货币稳定的重要前提。其一,优化产业结构,使出口多元化,并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企业及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其二,促进和扩大内需。发展中国家政府不能过分依赖国外(主要是西方)消费需求的旺盛来拉动本国经济,应更多地依靠国内需求来促进经济的增长,为此要适当抑制超额储蓄,鼓励居民扩大消费,要不断增加基础设施和其它公共开支项目,健全金融体制,使居民储蓄有效转化为国内投资,促进经济增长。与此同时,要防止持续大规模投资引起经济过热,产生经济泡沫。其三,确保政治与社会稳定。

  三、货币危机爆发后的应对

  由于各国国情以及政治、经济以及外部环境不同,应对危机的方法与手段则有较大差异。但是,经济全球化下货币危机的爆发有着明显的共性,突出的表现就是“传染性”,因此一些有效的应对危机的措施对他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控制资本外流。在出现急速、大规模资本外流时,一是由政府单方面宣布控制资本外流。发达的金融大国日本,通过立法规定,当出现非常情况(包括:国际收支平衡难以维持、日元汇率急剧波动、资本移动对金融或资本市场带来不良影响)时,有关部门可对资本交易实施管制的权力。虽然相关法律几经修改,但是“非常情况”的总原则依旧保留。经济学术界对马来西亚于危机期间决定对资本外流施加控制表示支持,但是认为,控制资本外流的措施造成的长期不利后果大于带来的短期好处,因为这会鼓励国内逃税和资本外逃,打击外国投资者的积极性。二是由IMF等国际组织出面斡旋,宣布“冻结债务”,防止发生债权人(国际银行、投资家)单方面撤资;建立一种能够以适当方式使债权人与债务人分担损失的机制。

  (二)实行本币管制。例如,为阻止国际炒家攻击马来西亚货币林吉特,马来西亚政府于1998年9月1日宣布对外汇实行管制:外国人兑换林吉特及对外账户间的资金调动须经中央银行的准许;所有金融资产买卖只能通过授权储蓄机构进行;外资基金在股市投资需持股一年后才能将股票变现汇出国境。由于林吉特不能在国外交易,投机炒家无法积累巨额林吉特伺机炒作,马来西亚因此免受投机狙击。货币管制措施不仅遏制了林吉特外流,还使流失在外的资金在短期内大量回流,阻止了外在金融风暴波及本国经济,稳定了林吉特的兑换率和国内的消费价格,创造出一个有利于经济复苏的环境。

  (三)迅速金融调整与强力金融监管。1999年巴西政府为平息金融动荡,首先调高银行利率,防止资金大量外流,稳定金融市场。当市场相对稳定后,又及时分期下调利率,减轻对企业的冲击。对金融动荡中参与股市炒作、有违规行为的金融机构和企业进行调查,对查出有违规的金融机构和企业给予经济制裁。央行还公布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强金融市场管理,规定任何银行和企业不得联手进行投资基金的操作和交易,任何银行不得为自己管理的基金进行担保,任何金融机构不得用自己发行的债券对自己的业务进行担保,所有银行和金融机构必须按季向央行报告对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加强对外汇交易的监管,使交易透明化,对外汇交易在时间和数量上进行限制。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力地打击了金融机构的不法行为,对稳定金融市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四)及时的、一步到位的币值调整。从迄今发生的货币危机来看,在与市场投机的较量中,货币当局很少有大获全胜的。即便是为数极少的胜利(如东亚金融危机中的香港),也是付出了惨重代价占因此,一旦货币危机爆发后,理智的选择是:及时的、一步到位的币值调整。东南亚危机使相关国家(地区)货币在3个月内贬值15%—30%。这表明:第一,即使有充足的储备(墨西哥1994年有300亿美元的储备),试图在不贬值货币的情况下稳定金融市场是徒劳的;第二,必须马上进行一步到位的贬值,而不是逐步贬值,避免白白耗费外汇储备。

  (五)防止商业银行连锁倒闭。为防止银行出现连锁倒闭的恶性危机,墨西哥先后采取了以下对策:政府要求商业银行提高坏帐准备金率,增强银行自身的“抗灾”能力。由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一定数量的外汇和本币,以保障其最低限度的支付能力,特别是维持其偿还外债的能力,以防止因某一银行一时无力按时偿付外债而引发更大的金融危机,造成更大规模的资金外逃;投入资金,支持企业重新安排债务,主要是欠银行的债务,以免因倒帐引发银行危机;及时干预即将倒闭的商业银行,必要时由财政部和央行直接接管,并禁止储户提前结清挤兑;建立与完善银行储蓄保护基金,这是一个向商业银行提供风险保护的半官方机构;限制商业银行向中央银行透支,鼓励商业银行扩大国内储蓄,减少对外资的依赖,减轻对外风险。

  (六)采取一揽子稳健财政政策。为了严格控制政府的开支和降低财政赤字,在货币危机发生后,巴西政府宣布削减联邦政府开支,暂停招聘并裁减公职人员,暂停所有国家公务员的晋级和提升,暂停增加公务员的工资和发放其它资金;对公共部门的采购进行严格的控制。调整税收增加收入,社会福利开支过大是造成巴西中央财政赤字主因,国会通过了改革福利制度、增加税收的议案,提高对在职和退休公职人员征收福利税的税率;对军人开征福利税,以减少政府用于社会福利的开支。与此同时,中央银行还决定调低对外资征收的金融经营税税率,以吸引外资。

  (七)争取国内民众的理解与支持。货币危机通常集中反映的是国外投资者与国内民众的信心危机,稳定国外投资者的信心,尤其是争取国内民众对反危机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对有效缓解和战胜危机非常必要。如东南亚金融危机蔓延到韩国后,韩国上下万众一心,官员与民众踊跃向国家捐献金银珠宝和外汇,献计献策,这对韩国迅速稳定经济局势,摆脱危机,恢复经济起到了极其重要作用。

  (八)必要的行政管制。行政管制肯定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在危机恶化的紧要关头,行政管制的必要性毋庸置疑。通货膨胀是货币危机的一个重要结果和表现,稳定人心、稳定政局,必须稳定物价,为此政府应在恰当时机控制物价和工资上涨,打击囤积居奇,对直接影响居民生活的商品与服务规定价格的上涨幅度,并要拿出一部分外汇平抑物价,采取严厉手段打击干扰市场秩序包括金融市场秩序的恶意投机行为。尽管行政管制通常能够迅速稳定社会秩序,但是会损伤市场运行机制。

  (九)区域合作机制的快速启动。为有效应对货币危机的发生和蔓延,有关地区性、双边合作协调机制应迅速启动。欧洲经济与货币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等已经从正反两方面充分表明,区域合作能及时获得金融支持能力以防止信任程度下降,平抑市场动荡,比国际合作或接受IMF的救援更加有效。经历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之后,东亚国家之间正日益密切彼此的经济与金融合作,包括加强央行之间的磋商、货币互换协议等,这将显著增强未来该地区防范与应对货币危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