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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货币政策目标及管理初探

2006-07-07 17:00 来源:

  在转型经济中,与财政政策相比,货币政策对经济起飞的直接推动作用是有限的。货币政策到底应该起什么样的作用?或者说,在经济转型和起飞中货币政策的目标是什么?为了达到货币政策的目标,我国的货币当局应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措施?本文将就这些问题作一些探讨。

  一、货币理论中的一些误区

  新货币的创造基本上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有偿,一种是无偿。然而,在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下,任何新货币的获得都不是没有代价的,它们无一不是通过某种资产的转型机制,如负债的增加或手中其它债券的减少等,得以实现的。如果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到货币的供给在很大程度上是内生的,即货币供给的增加是由经济社会内部因生产和流通的需要而产生的对货币的需求所决定。①换句话说,中央银行不能随心所欲地控制货币的供给,尽管它可以通过利率等改变货币供给的成本,并进而影响经济。货币供给的这种内生性决定了货币政策不可能作为推动整个经济起飞的主要政策措施。

  遗憾的是,目前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货币理论通常把货币的创造看成似“直升飞机撒钱”。这一形象比喻出自于该类理论的奠基者,货币主义大师和诺贝尔奖获得者米尔顿·弗里德曼。

  现在理论界(包括西方主流学派)似乎存在着一种谈“货”色变的感觉。认为货币供给的增加(如大于实际GDP的增加时)必然会带来通货膨胀。特别是当中央银行为弥补财政赤字而发行货币时,这种思维就更为主导。事实上这种思维忽略了货币影响的传导机制。其实,货币对通货膨胀的影响仍然是通过影响总需求而实现的。当人们手中拥有更多货币时,他们就可能对商品的购买形成更多的需求。此时,如果供给跟不上,通货膨胀就可能产生。相反地,当人们手中拥有更多货币以后,不形成新的购买需求却把它们储存起来,于是,这样的新货币不可能增加需求,当然也就不可能引发通货膨胀。这也同时说明弗里德曼的货币恒等式实际上是站不住脚的(至少在中国是如此)。因此,在一般情况下,控制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关系仍是控制通货膨胀的根本之道。

  然而,我们无论如何仍然必须警惕,在任何一个时点上,人们手中所拥有的货币,其所形成的购买力都远远大于该时点上社会所能提供的商品总量。这同时意味着通货膨胀的危险无时无刻不在我们的身边。这就如同表面平静的活火山,随时可能喷发。而当人们手中所拥有的货币越多,这座火山蓄积的能量就越多,其所形成的潜在危险性就越大。当然要使这潜在的危险成为实在,必须由某种机制所触发。值得注意的是,当中央银行持续不断地通过发行货币来弥补政府的财政赤字时,同样可能造成人们对未来预期的不确定性并进而引起恶性的通货膨胀。南美国家七八十年代的例子大都是出于这一原因。

  预期可以说是影响经济的重大因素,当一种具有非积极作用的预期成为普遍时,它对经济所造成的杀伤力应该是无与伦比的。而事实上人们的预期很大程度上是非理性的,通常受他人和媒体等的引导。因此,保持经济的稳定,维护人民对政府及国家经济未来的信心乃是经济起飞必不可少的条件。

  二、经济转型时期货币政策的目标

  在经济转型时期,货币政策的唯一目标应该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这里所说的货币币值的稳定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1)国内价格的稳定。例如,通货膨胀的目标可定在0.5%,上下浮动不超过-1%~2%;(2)汇率的稳定。

  由于货币的供给本身具有内生性,因此货币政策的目标不可能包括推动经济增长和促进充分就业。此外,一个较为理想的物价水平(或通货膨胀率)本身也意味着在现有经济结构条件下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一种较为理想的平衡。就一个开放型的经济社会来讲,汇率的稳定也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减少外商对中国进行贸易和投资的风险和交易成本。总之,在经济转型时期,货币政策的宗旨在于为一个不断求变、求新的社会提供一个稳定和安全的经济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对一个发达的经济大国,如美国来讲,稳定汇率从来没有被列入货币当局的政策目标之中。其理由是这一任务已经被他们的贸易伙伴国的货币当局完成了。然而中国的经济地位还没有达到这样一个大国水平,因此稳定汇率必然是中国货币政策的目标之一。相反,由于欧元的出现,欧共体中的国家也无需再把稳定汇率作为货币政策的目标了

  三、货币政策的目标管理

  在确定了货币政策目标以后,需要考察的是,货币当局应采取什么样的手段和工具以实现货币政策的目标。我们把这一任务称之为货币政策的目标管理。

  一个有效的目标管理体系必须首先设计好规则。规则的作用在于当目标发生偏离时,当局知道应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进行纠正。在西方成熟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当局所能采取的直接手段(或工具)无非有三种:公开市场业务、调整准备金率和改变贴现率。由于这三项手段不能直接影响货币政策的目标(如通货膨胀等)而必须通过多种中介途径,因此货币当局在进行货币政策的目标管理时,通常会选择一中间目标(或指标)进行调控。目前主要的中间目标有两种:一种是货币供应量指标,另一种是利率(如同业间拆借利率)指标。例如,假定货币当局选择货币供应量指标为中间目标,则当发生通货膨胀的偏离时,中央银行就下调货币供应量指标。而为了达到这一中间目标,中央银行可采用货币政策三大工具中任何一项。通常情况下,人们把以货币供应量指标为中间目标的货币政策的目标管理规则称之为货币供给规则(Mon-eySupplyRule),而把以利率为中间目标的管理规则称为利率规则(InterestRateRule)。

  研究表明,利率规则在实现货币政策的目标上比货币供给规则更为有效。目前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主要的货币政策目标管理规则。最后,还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规则的设定只是针对通货膨胀这一唯一的货币政策目标的,当货币政策的目标也同时包括稳定汇率时,相应的规则研究则非常少见。这当然是因为西方主要发达国家的货币政策目标并不包括稳定汇率。

  所谓双“规”齐下是指货币供给规则和利率规则的同时使用,而对信贷量、利率和外汇的直接管制显然是由传统的计划经济所留下的阴影。由此我们看到,中国的货币政策目标和中介目标能完成得如此出色,乃是因为中国的货币当局采用了几乎是无所不用、“兼收并蓄”的目标管理方法。

  然而更为紧迫的是,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五年以后,资本市场和外汇市场将全面开放。由于外资银行的介入,传统的计划管制方法也将失去其现有的作用。而留给我们的似乎只有三大工具。因此,我国货币政策的目标管理任务将变得更为艰巨,而这也将是我们亟待研究的一个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