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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评价投资型保险的收益水平

2006-04-07 17:15 来源:

  1999年10月23日,平安保险公司在上海推出了国内第一个投资连结保险——平安世纪理财保险。该产品的问世,掀起了国内保险业产品创新的浪潮。友邦、中国人寿、泰康相继推出分红保险,新华推出“创世之约”投资连结保险,太保推出“太平盛世。长发”万能保险等一系列新的保险产品。从产品形态上,这些不同的险种可以分为三大类,即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和分红保险。这些保险的一个共同特点是产品的价值是不固定的,随着保险公司的投资经营情况而波动。因此,目前国内保险业界一般将这类产品统称为投资型保险。由于决定这些产品竞争力的关键是各保险公司给予投保人的回报水平,所以保险竞争也从传统的价格竞争转变为保险公司投资管理水平的竞争。于是各公司纷纷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公司的投资实力和以往取得的投资业绩,那么,消费者究竟应该如何正确看待和理性地评价各保险公司投资型产品的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收益呢?

  不宜简单地比较不同产品所公布的投资收益率

  按照保监会的规定,经营投资类产品的保险公司都必须向投保人公布自己产品的投资收益或分红信息。但由于各类保险产品收益率的评估与计算依据和方法不同,简单地以投资连结产品的单位价格增长率、分红保险的分红率和万能产品的结算利率来评价一个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和给客户的回报水平,容易得出不正确的结论。

  分红产品运作原理是当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出现盈余时,将盈余的一部分返还给投保人。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三个方面,包括利差益(即保险公司的实际投资收益率高于产品的预定利率而出现的盈余)、死差益(即当保险公司经营的实际死亡赔付低于保单定价时假定的死亡赔付而出现的盈余)和费差益(当实际发生的费用率低于保单设计时假定的费用率而出现的盈余)。有的分红产品只分利差,有的分红产品的分红则包括利差、死差,还有的分红产品三者均包含在内。因此,我们在选择分红保险时要了解红利的来源、以往的分红情况(如长期分红率的高低、分红率是平稳增长还是波动激烈),同时还应结合保单的现金价值、所缴保费、保险责任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而不宜通过单纯地比较不同产品分红率的高低,来得出孰优孰劣的结论。

  对于投资连结保险而言,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投资帐户的资产价值以投资单位价格和投资单位数量来计量的(评估日资产价值=累计投资单位总数×单位价格,不考虑退保或领取费用)。一般投资单位价格的年增长率可作为评估投资帐户的收益情况、风险程度和投资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但客户在进行比较时还需考虑投资单位价格是否是扣除资产管理后的价格。国际上的惯例是所公布的投资单位价格是已扣除管理费后的价格,在国内的保险公司中,平安保险公司采用了这种定价法,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采取先定价再扣除资产管理费的方法。如果客户在比较单位价格时,不留意不同产品在这些细微方面的不同,则会得出不精确的结论。从下面的例子不难看出,假如两公司投资帐户的投资收益率均为20%,资产管理费为1.2%,分配进入投资帐户的投资金额相同,如仅从单位价格来看,客户在A公司获得的收益似乎高于B公司1.2%,但客户购买A公司的投资单位数则较B公司减少了1.2%,实际上客户在两公司的资产价格是相等的(见表一)。所以,在通过比较投资连结保险投资单位价格来评价不同产品投资收益的高低时,一定要了解价格的计算依据,否则容易得出不正确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