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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衍生模式

2001-11-28 00:00 来源:证券时报

  除仿真股票外,股票期权还有一些其他衍生方式,由于篇幅所限,下文对其中的股票升值权、受限股票计划和互换期权的基本方法做简单的介绍。

  股票升值权

  股票升值权(Stock Appreciation Right,即SAR)是股票期权的一种衍生形式。该权力的持有者可以获得被授予股票时的市价与使用权力时股价之间的价差,在兑现时,通常以现金的形式支付。其内在机理是,在股票期权制度中,既然存在着股东授予价(即行权价)与经理人员出售价之间的差额,那么,公司先从股市回购股票,将这些股票授予经理人员,然后,经理人员在获得这些股票后,再将它们以高于授予经理人员,然后,经理人员在获得这些股票后,再将它们以高于授予价的市价卖出,即程序复杂又需支付各种交易费(包括交易税等),不如直接计算经理人员买卖股票期权的差价收益,并将此差价收益作为激励工具。

  与股票期权相比,股票升值权一般不授予经理人员购买股票或分红的权力,也不要求他按照授予价支付相应现金来购买公司股票;同时,这种方式不以公司股份总额的增加为前提,因此,对公司的可流通股份不会形成“扩容”。其不足是,对经理人员的约束程度较低。

  受限股票计划

  受限股票计划(restricted stock plan)是设定有某种专门条件的赠与型股票期权,经理人员只有在符合这一条件时,才能运用股票期权赋予的权力。受限股票的特征有三:一是赠与,即股东将一定数额的股份以期权方式赠与或低价(如面值)售予经理人员;二是在规定期限内经理人员不可转让已获得的股份;三是在规定期限内,公司有权将赠与股份收回,或以经理人员购买时的价格购回股票。受限股票的典型情况是,当股东赠与或授予经理人员股票期权后,如果在执行期到期之前,该经理人员离开公司,那么,他已获得的赠与股份或未售出的股票期权,将由公司直接收回或以行权价收回。

  受限股票通常以直接向经理人员赠送股份为主要奖励(激励)方式,经理人员获得奖励的股份,不需付款,但在有些场合,这种奖励是以股东出售低价股份(如票值)的方式进行的,此时,经理人员需要支付少量现款。经理人员在获得受限股票后,一般情况下,不随即获得该股票的买卖权(即不能随即出售),只有在规定的经营业绩或其他目标达到后,才有权将这种股票卖出获利。

  互换期权

  互换期权(swapping options)是指在公司股价下落条件下,为了保证股票期权预期目标的实现,避免经理人员的利益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调整行权价的方式。采用股票期权的主要目的有二:激励经理人员和留住人才。为了达到第一个目的,在股价因非经营业绩因素下落且持久低迷时,许多公司采用了“互换期权”制度。例如,当股票市价从50元/股下落到25元/股时,公司就收回已发行的旧期权而代之以新期权,新期权的授予价为25元/股。在这种“互换期权”安排下,当股票市价下跌时,其他股东遭受损失,而经理人员却能避免损失。为了达到第二个目的,许多公司对经理股票期权附加限制条件。一般的做法是,在期权持续期为10年的条件下,规定在期权授予后1年之内,经理人员不得行使该期权,第2-4年间,经理人员可以部分行使期权。这样,如果经理人员在限制期内离开公司,就将丧失剩余的期权。这一方法,又称为“金手铐”(Golden Handcuffs)。

  目前上市公司中清华同方的做法即属于较为典型的附加限制条件的股票期权。其持股计划规定,股票认股权经授予满一年后进入行权期,股票认股权持有人每年的行权许可比例是第一年最多行权授予数额的30%,第二年30%,第三年40%。尚未行权部分可继续行权,但不得超过计划内允许十年持有的有效期限。公司每年设立两个行权窗口期。在窗口期,公司受理行权申请,股票认股权持有人以现金方式行权。并在董事会刊登股份变动公告之日起,认股权持有人行权的股票过户至个人名下,自由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