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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重组引发的思考

2006-03-11 00:00 来源:

  不久前,山东电缆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0720)发布公告称其第一大股东由山东泰山国际电缆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鲁能泰山电缆电器有限责任公司。鲁能泰山电缆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山东泰山国际电缆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持有的山东电缆的国家股权和部分实物资产作为出资与山东鲁能投资公司以实物资产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这样,山东电缆的第一大股东变为以鲁能集团为后盾的鲁能泰山电缆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类似此类重组标志着我国的上市公司重组避开了传统的“输血”式重组,开始向“造血” 式重组的方向转变。

  一、此次重组创造出 1+1〉2的协同效应楷体>

  我国上市公司的重组通常采取的方式是内部重组,即控股公司拿出部分优质资产注入到上市公司中,置换出上市公司的等值不良资产。这种方式优化了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提高了上市公司的业绩。但是,却给控股公司带来了效益下降、职工下岗等一系列的问题,就上市公司和控股公司整体来说,资源配置效率并没有提高。因此,这种传统的重组方式可以称为 lang="EN-US" “输血”式重组。

  山东电缆大股东重组恰恰给我们提供了一种“造血”式重组的模式,即其控股公司在通过重组求大的过程中,避开了“拆掉东墙补西墙”的经营策略,而是采用强强结合的求大方式来运做企业。

  二、为国有股配股提供了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操作模式

  众所周知,我国的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从传统的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是我国上市公司的一大特征。

  由于上市公司在成立之初,母公司就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投入到上市公司之中。当满足配股条件的上市公司打算制定配股方案时,国有股东往往面临两种窘境或者说两大难题:一、母公司在改制之后已经没有经营性的资产再次投入到股份公司之中;二、母公司在改制之后已经没有与股份公司主业相同或相关的经营性净资产,如果以实物资产配股,母公司不得不把与股份公司关联性不强的资产填充到上市公司之中,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稀释。

  山东电缆第一大股东的重组不仅避免了上述国有股东在控股上市公司配股时的窘境,而且可以通过配股把依托鲁能为背景的鲁能泰山电缆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优质实物资产源源不断地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这种重组大股东的操作模式将上市公司配股增资的作用发挥的淋漓尽致,真正地实现了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注资扶持,保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说,该操作模式对国有股配股具有普遍的借鉴意义。

  三、国有股东的重组行为是实现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的方式之一

  由此案例联想开来,我们可以发现,该案例也是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的好办法。国家确定的 lang="EN-US" 1000家重点国有企业、120家企业集团以及100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中,通过发行上市达到筹集资金再发展目的的仅仅是少数。随着我国上市公司向 900家大关的迈进,随着每年数百家上市公司配股方案的实施,股票市场扩容的压力在逐渐加大,未能上市的国有大型企业直接发行股票的难度也随之加大。如果这些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能够在上市公司中寻找到与自己主业密切相关,而其大股东又面临配股难题的目标公司,就可以按照鲁能泰山电缆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路子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上市公司也可以参照此方式为自己寻找有雄厚实力的“靠山”。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机构的参与撮合工作非常重要,从某种程度上讲,中介机构水平的高低决定了这种双向选择的成功与否。

  四、以大带小,实现本产业内资产的整合

  产业内,大型企业寥若晨星,而小企业星罗棋布。有许多小企业自身具有某种专利技术,但却苦于规模过小,无论从资金方面还是从政策方面,都难以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如果这些小企业能够从本企业长远发展的立场出发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一起走吸收合并的路子,就可以实现自身的发展,同时给上市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大股东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收购

  山东电缆大股东的重组模式保证了大股东在上市公司中的控股地位,在该股东协议出让该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时,避免了收购方与多方股东谈判的局面,降低了收购方的谈判成本。这种上市公司容易被有实力的收购方选中,该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从而可以提高自己在谈判中的地位。客观上说,降低了资源优化配置过程中的交易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