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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金融组织效率及金融中心建设

2006-04-14 11:22 来源:杨钧儒 蒋亮

  一个区域的金融组织体系对本区域内经济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区域金融资源合理配置方面。显然,区域金融组织结构合理程度将直接影响区域金融资源效率。我国东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正在扩大,这已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影响西部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复杂而众多,但从金融资源配置的角度看,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无疑是一个关键因素,而金融组织的结构不合理又是导致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

  西部金融组织的构成特点及效率分析

  空间结构行政化,难以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经济决定金融,经济规模不同,要求与其相适应金融组织群理应不同。然而在西部,几乎每一级行政区划内都有同等规模的金融组织群,甚至在许多经济很不发达的偏远地区,各类金融机构与区域内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极为相似。虽然近几年进行了一些调整,撤并了一些机构网点,但都是“砍尾巴”,去掉了最末尾的部分,基本格局依然没有改变。这种以行政层级为依托的结构显然和经济发展所要求的格局是不一致的,其效率自然很低。

  商业银行主体结构单一,使西部资金流失严重目前我国西部地区缺乏东部的深发展、浦发、福建兴业等区域性商业金融机构。一些全国性商业银行总行出于资金效益最大化的考虑,加强资金统一调度,使资金流向了贷款收益较高的东部地区。据测算,通过上存资金,西部资金净拆出等渠道到东部的资金占西部资金总额的10%以上。使原本就亟需资金支持的西部经济面临 “失血”问题。

  企业融资服务体系不完整,削弱了宏观资源配置效率从国外成功的经验看,一个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所安排的融资服务方式是不相同的。一般说来,企业创立阶段的资金大多是靠私人积累和亲友借贷;在企业初具规模、有一定市场阶段,风险基金等开始介入;在企业各方面运作比较规范,有了一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担保公司、银行等开始进入;当企业盈利比较稳定,各方面运作规范成熟,各项机制健全,企业主要从资本市场获得资金。然而我国绝大部分风险基金、高科技企业“孵化”基金等风险资金(包括进入我国的国外风险基金)集中在东部地区;西部没有资本市场。因而在从资本市场募集资金方面,西部和东部企业存在着巨大的差距:1998、1999年东部地区有528家和 522家上市公司,而同期西部地区只有 148和169家上市公司。中西部上市公司1998、1999年募集资金仅占全国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总量的26.8%和25.98%。没有风险基金等的扶持,西部地区企业成长速度明显落后东部。缺乏证券市场助推,西部地区企业缺少向金融资本转化的机会,难以达到生产要素和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西部地区以“银行主导的资源竞争和资源配置还使得金融资产结构更加单一,金融体系趋于僵化”,严重阻碍了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削弱了宏观资源配置效率。

  组织体系的安排缺乏“西部特色”,难以有效促进西部经济发展从理论上说,由于各区域的经济基础、结构和水平的差异性,使得各区域金融市场本身必然有层次性,不同层次的区域金融市场应有不同的发展策略和模式。不同的区域金融市场层次和结构必然要有相应的组织体系。西部地区资源丰富,地域广阔,但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中市场调节失灵的地方和环节较多,客观上要求政府介入进行弥补以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从而通过政策性融资活动间接地吸引、诱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和私人部门从事符合政策意图的投融资活动。从实际情况看,西部缺乏专门针对自己区域特点而设立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西部开发银行等。

  西部金融组织构成原因考察

  组织结构的路径依赖体制改革以前,我国金融组织空间结构是一个十分单一而又被行政化了的金融组织体系。一个金融机构就是一级政府部门,其自然就要进入行政体制的级层结构。尽管在许多地区,经济本身对金融并不存在多少需求,但还是设立相应的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体制改革重要成果的专业银行体制,只不过是对金融的初始体制作了简单分解,每家专业银行仍是一级政府部门。于是原来的金融组织结构不但没有被触动,反而规模扩大。另外,随着经济改革中金融因素对资源配置作用的日益突出,以及体制改革给国有专业银行赋予的大量政策禀赋,使它们掌握了配置金融资源的各类“规模”与指标。对地方政府而言,掌握了专业银行就等于控制了资金,控制了资金就意味着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乃至社会稳定;多一个专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就等于增加了一条向上争取更大规模资金的途径。因此,分权让利改革后具有独立利益的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也强化了区域金融组织结构。

  金融政策的影响一是设立商业银行的“门槛”较高。东西部地区经济差距较大,收益差别明显,按照同一个标准在两个地方设立新的商业银行,显然不利于西部地区。二是统一的准备金制度和利率政策影响。由于西部地区的货币信用水平远远低于东部地区,因而其现金漏损率较高,再加上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资金流出,使西部地区货币乘数低于东部地区,因此,西部地区商业性金融机构可用资金较少,获利空间较小。另外,由于西部地区业务经营活动的成本高于东部,在统一的利率政策下,其边际收入实际要低于东部。这样,商业性金融机构更不愿进入西部。三是金融监管的差异。由于新设金融机构大多集中在东部地区,所以对东部地区金融监管的重点在市场准人层面,而对金融机构业务运营的监管有所忽视。相反,西部地区金融监管则侧重于经营合法性和风险性等方面,监管手段侧重于行政性。同时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数量有限,且以国有银行为主,监管力度相对较大。

  环境建设滞后一是硬件环境建设滞后。西部地区自然环境差,交通、通讯欠发达,严重制约了金融机构的效率提高。二是地方政府对市场干涉过多,法制建设滞后,一些地方随意乱摊派乱收费。三是体制环境不利,市场、资金、人才管理体制等制约金融业发展的基本因素依然没有能得到根本改变,极大的遏制了金融业的发展。四是政策环境较差,行政性色彩较浓,缺乏有效的、可行的投资权益保障机制,严重阻碍了新的商业性金融机构进入。

  调整组织结构,建设西部金融中心

  金融组织的产生与变迁既不是随意的,也不是可以按某种意志和外来模式人为创造,其只能由基本的经济因素来决定。各个地区的市场或经济活动规模禀赋差异明显,决定了金融组织结构分布的常态是非均衡的。我国西部地区不但总体经济和东部地区有明显差异,同时西部各地经济发展差异也十分巨大,如1999年西藏的国内生产总值只有 105个亿,重庆为1488个亿,相差 13.17倍;又如宁夏和青海1999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为242亿元和238.39亿元,分别仅占四川国内生产总值的6.52%与 6.42%。这一客观现实决定了西部金融组织结构理应和东部不同,同时西部内部各地也有所差别。因此,在西部大开发中,要使金融真正有效地促进西部经济发展,必须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调整西部现有的金融组织结构。具体地来说,应调整西部金融组织空间布局,围绕中心城市聚集金融组织群,并调整各类金融组织的构成,形成有西部特色的完善组织体系,真正形成具有“金融发展极”意义的金融中心。

  从整个西部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在逐步引导金融组织向中心城市收缩时,完全有必要采取各种倾斜政策,进一步诱导其在一些经济更好的地方更大程度积聚,以形成1—2个西部地区的金融中心,真正成为西部地区的“金融发展极”,带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但是,从西部现有金融组织的构成状况看,单纯地将机构群积聚在一起并不能形成“金融发展极”意义上的金融中心。因此,应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西部金融组织构成体系。

  加快西部货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的货币市场体系不仅是传导央行货币政策意图有效的市场载体,同时也为各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机构提供了调节资产负债结构、强化资产流动性管理的市场手段及工具。在西部大开发背景下,有效依托区域综合资源禀赋,适时推进货币市场建设步伐,实现金融市场化体系建设和区域金融业健康协调发展的良性互动,是金融积极支持区域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进步的必要条件。因此,要在西部金融中心通过建立西部交易信息网络,提供必要的市场平台,积极塑造市场交易主体,加快市场的制度建设,完善债券结算和资金清算系统等方式,加快西部货币市场体系建设。

  完善西部资本市场体系除扶持和培育西部具有增长潜力和带动力强的公司上市外,还应在西部培育建立第二层次的证交所,为我国经济发展战略西移,建立资金“回流机制”创造条件。同时应增建和完善功能齐全的产权交易所,为非上市的国有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公开拍卖、股权托管创造条件;扩建实物资产转让调剂市场,帮助大中型国有企业盘活实物资产和金融机构进行不良债务变现。另外,还应组建中外合资的西部中长期信贷银行。西部大开发,基础设施先行,然而基础设施的投资风险较大,以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现状,不适合集中从事这类业务。可以组建中外合资的西部中长期信贷银行,利用国际先进的银行信贷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广泛吸收国内外资金,为西部建设服务。

  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组建西部开发银行目前我国现有几家政策性银行的资金规模和效率很难适应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需要,而国有商业银行若承担大量的政策性任务,又会严重妨碍其商业化进程。因此,通过建立西部开发银行,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在西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等方面的先导性作用,意义十分重大。西部开发银行的资金来源可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并吸收社会捐赠。

  积极扶持和培育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主体一是应实施有差别的金融机构设置管理条件,适当降低西部地区设置区域性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在资本、营运规模等方面的条件,大力促进西部各类金融机构的发展,提高金融效率。二是积极引进中信、民生、光大、发展等全国或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扩大其在西部金融中心地区的分支机构设置;积极发展西部地区城市商业银行等地方性金融组织;积极改革和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使其更好地为农村经济服务。三是建立创业基金、风险基金和资源开发、科技开发、旅游等区域性投资发展基金,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建设西部金融中心构想

  从实际情况看,西部地区的所有中心城市距离金融中心所要求的绝对标准都有很大差距。为此,除了从组织结构上按照区域金融中心的模式加以调整外,还需要一些具体软硬件措施,才能真正建成西部金融中心。

  首先,要做好西部金融中心的地理定位西部金融中心位置除了要考虑其本身要有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相对较好的基础,还要考虑其地理位置在西部大开发中的战略意义。我们认为,将金融中心设在西安、成都或重庆为宜。除了它们本身是西部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的中心外,这些地方也是连接东西部的门户,其独特的区位优势决定了它们在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将发挥“桥头堡”的作用。

  其次,要加快金融产业发展步伐一是要深化商业银行体制改革,特别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治理结构,切实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二是加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各商业性金融机构要完善内控机制,管理性机构要严格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配合银行,充分利用呆帐准备金,加强呆坏帐核销。同时,要完善呆帐准备金制度。三是要积极构筑“政策洼地”,推动西部金融业快速发展。如实行差别的准备金和利率政策、适当倾斜信贷政策、优惠的金融机构税收和利润留成政策,优先给予西部金融中心各项改革试点权等,推动西部金融中心超常规发展。

  第三,要搞好金融中心的环境建设一是创新观念,更新思维,为西部金融中心构建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二是加快发展信息产业,为金融中心建设提供良好的硬件环境。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加快金融电子化建设,开办电子银行,发展网上金融业务,建立一个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网络和资金清算系统。三是规范信用秩序,创造良好的社会金融环境。四是为金融中心的建立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条件。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引进高级管理与经营人才力度,壮大金融人才队伍。同时,完善人才市场体系,逐步形成各类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为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