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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共同基金治理存在6大问题

2006-07-13 16:44 来源:财会信报·邱钰晴

  美国证券投资基金在全球投资基金中占据主导地位,迅速扩张的资产规模以及成熟高效的治理结构对全球基金业有着明显的导向效力,但在实际运作中也反映出其治理机制存在的一些问题。综合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投资者对董事会缺乏了解

  美国金融企业强调投资者的决定权,因此如果投资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缺乏了解,董事会将难有建树。事实上,同基金投资者对基金经理和基金家族的熟悉程度比较,基金投资者对董事会特别是独立董事的了解甚少,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独立董事职能的实施。由于投资者与董事会缺乏沟通,投资者无法监督董事行为,从而当投资者与投资顾问利益不一致时,独立董事可能导向投资顾问一方,使投资者利益受损。

  股东对成本费用的漠视

  由于美国基金业的资产规模快速扩张,在这种兴盛的背景下,股东对于基金成本的费用支出情况是不甚关注的,一是因为费用率较低,二是因为投资者相信基金经理的成功运作值得这笔费用支出。这种观念导致了基金公司费用率看似合理,实际绝对值偏高。而事实上,基金成本费用如同庞大的分母,降低了投资回报率。

  购买基金的费用收取存在双重标准

  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向来是按照不同价格购买相同产品,其差距之明显令人吃惊。在实际操作中,个人投资者受到不平等待遇,他们要比机构投资者交纳更多费用。通常情况下,为扩大基金资产规模,无论是在募集期还是开放期,基金公司都会对机构投资者减佣或者免佣,甚至会赠送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以及达成进行违规交易的内部约定。显然,个人投资者因不能为基金带来显著的利益而遭遇歧视。

  经纪人获取灰色报酬

  美国大部分个人投资者在购买收费基金时都愿意支付一定比例的销售费用,因为他们希望获得客观、公正的专家理财建议,所以,经纪商有责任在繁多的基金群中为投资者挑选最好的投资品种。然而,经纪人为了获取灰色报酬,其行为常常与其职责背道而驰。据调查表明,经纪人和经纪公司销售共同基金时主要获得两类隐性报酬:一类是一般意义上的销售奖励,另一类是附加佣金,或叫额外补助,支付额外佣金的基金就有可能获得更多的市场份额。基金公司在支付额外佣金时会采取比较隐蔽的做法,并非直接将现金塞入经纪人的口袋,而是在特定的经纪商那里通过指定投资交易来完成。

  无论是何种灰色报酬,普通基金投资者都不可能了解,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顺从经纪商的推介选择并不理想的基金品种,或者暗中承担了额外的基金运作费用,最终影响到自己的投资收益。

  独立董事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为特殊的监管者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严明规定的法律条文并不能使独立董事的职能充分发挥。一方面,独立董事的薪酬没有成为一个有效激励。由于独立董事在基金里占有的利益很小,因而董事的利益与基金股东的利益没有达成一致。而且投资顾问会向基金提供实质上的各种服务———行政管理、组合管理、销售等,这使得独立董事很有可能偏向投资顾问。从而独立董事的薪水越高,他就越有被基金顾问控制的嫌疑。

  另一方面,信息资源不足。独立董事有效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信息的充分披露,否则独立董事的作用无从发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信息披露并不从充分,从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独立董事职能的实施。

  投资顾问利益取向导致不良行为

  投资顾问是一个独立的实体,它以受托人的身份管理共同基金资产,因此投资顾问公司与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不是完全一致的。在管理基金时,投资顾问很有可能为了其自身利益而损害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基金的违法操作主要集中在市后交易与短线买卖两个方面,就这样,投资顾问提供给机构投资者获取非法收益的机会,作为回报,这些机构则会向基金公司投入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长期资金。投资顾问从而获得巨额的管理费,在这之中,只有普通投资者的利益被损害。

  此外,由于共同基金是开放式的,投资人有“用脚投票”的赎回权。然而,严峻的基金市场状况使预期极其不确定,为了吸引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往往会失去构建声誉的耐心,培植出关注短期效益行为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