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 正文

外商投资我国零售业的动向与思考

2006-08-08 17:07 来源:王艳红

  我国自1992年零售业对外开放后,外商投资零售业的政策几经演变,零售业的对外开放程度逐渐加大。并且随着我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在经过短暂的过渡期后,零售业将于2004年对外商投资企业全部开放。外商投资零售企业从单店到连锁,从零售到批发,从沿海到内地,从中方控股到外方控股,进行着有计划的逐步扩张。外资零售企业的进入,不仅为我们带来了国际上先进的经营理念、科学的管理模式和营销策略,而且大大地刺激了我国零售业态的变革和发展。

  一、外商投资我国零售业的现状与趋势

  (一)投资规模普遍较大

  由于进入中国零售业的外资企业大都资金充足、实力雄厚,所以投资规模普遍较大。

  1.从数量上看:迄今为止,国际上50家最大的零售企业已有2/3进入中国。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的《中国零售业白皮书》披露,到2001年底,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在中国已发展到362家,其中110家法人单位,252家活动单位。港澳台投资零售企业有100家法人企业,134家活动单位。

  2.从销售额上看:2001年限额以上外商投资零售贸易业商品零售额占中国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零售业总额的5.29%,占中国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总额的1.46%。在外商投资零售业比较集中的北京,上海,外资所占市场份额分别为该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6%和8.9%。

  3.从采购额上看: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纷纷将全球采购中心移至中国内地,中国已成为国际零售业的重要采购基地。如沃尔玛每年有100多亿美元的中国商品往分布于世界各地的沃尔玛出售。2001年沃尔玛的直接采购额超过100亿美元,家乐福为35亿美元,麦德龙则达到50亿元人民币。采购额呈逐年稳定增长的趋势。

  (二)投资区位选择

  1.宏观的地域选择: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开放区域已扩大到所有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主要集中在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南京、杭州等大中城市。外商投资零售企业有巩固现有零售市场并逐步向中西部发展扩张的势头。

  2.微观的店址选择:在国外零售业被称作是“选址的产业”,店址选择的好坏直接影响销售额和利润。外资零售企业普遍重视选址,遵循着一整套科学的方法,多是经过严格的论证,利用GIS系统,对商圈周围的人口信息、消费水平进行集成。

  (三)投资业态选择

  目前外商在中国零售市场避开了已出现过度竞争的百货店和中国式的食品超市,所经营的零售业态形式主要为大型超市,仓储式商场和会员店。大型综合超市同时具备了食品超市和百货店的双重功能,能够为大众提供更多选择、更低价位、更优质量的商品。到2001年底,家乐福已在中国开设了27家店,沃尔玛已开设了19家店,麦德龙已开设了15家店,继OK店之后,7-11便利店也拿到中国第一张外资连锁便利店经营牌照。

  (四)外资进入我国的策略

  外资零售企业进入我国主要采取合资、自行开设新店、给予特许权和并购四种策略。这些零售巨头在决定采用何种战略之前,通常会对这个市场存在的文化差异以及进入障碍进行综合评估,然后做出选择,而且这四种策略常常混合使用。

  此外,外资为了避免中央政府繁琐的审批程序,部分选择了各种渠道。如地方政府自行批准一些外商独资的零售企业、中外合资合作零售企业、国内一些零售企业委托、聘请或承包给外商进行管理的企业。中外合资,实际上由外方公司进行管理,中外双方成立合资的商业咨询公司,直接管理国内商业企业以及外资提供专用品牌等等。

  二、问题及其成因

  外国零售企业在管理资源、人力资源、资金资源诸多方面优势明显。它们通过全球计算机网络的统一管理,使管理成本大大降低;通过全球采购,得到供应商的折扣和返佣;通过高薪或其他手段挖走中国零售企业的优秀人才,抢占中国市场。

  (一)外商投资我国零售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业态和地域过于集中,导致商业网点的地域性分布严重不合理。根据国家经贸委内贸局最近对全国27个城市零售业所做的调查显示,目前,营业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卖场和超市中,外资企业零售额的比重已达到23%,在百货店中外资所占的比重为6%。外资零售企业绝大多数都避开了已过度竞争的百货商店,而选择位于高端的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大型综合超市,并且近80%的外商投资企业集中在东部城市。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对其周围的大,中、小零售企业的销售额有不同程度的冲击。

  2.地方越权审批严重,部分外商违规开店,经营。虽然中国自1992年零售业才有步骤地对外开放,但各外商投资企业已采用各种途径进入了中国市场。全国各地政府为吸引外资,致使全国有2/3的城市出现了违规审批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1999年底,中央正式批准的中外合资零售商业企业只有21家,实际上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近300家。例如:2001年家乐福未获中国政府批准,独自在全国各地开设超市27家,这违反了我国有关外资企业的规定,家乐福被要求停业整顿。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的股权不得超过65%。而家乐福1家沈阳分店、2家大连分店却拥有100%的股权。2002年6月份,家乐福被勒令将其全资拥有的三家东北超市至少35%的股权出售给两家中国公司。

  3.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对我国流通主渠道的控制权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外资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流通利润,更是为了能够任意销售合资企业在中国生产的商品,进而能够销售其国外母公司生产的商品,能够销售国外其他公司生产的商品。大型综合超市从某种意义上说已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它往往占据有利地形,拥有巨大的人流,具备一个相对完善的物流系统和销售网络,对商品的成功展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对想依靠大型综合超市占领市场或走出国门的我国生产企业来说吸引力是巨大的。外资零售企业牢牢掌握淘汰供应商的大权,通过大量的采购,迫使我国的供应商提供“物美价廉”的超低价商品,使我国的生产企业靠极低的利润惨淡经营。而且一旦外商控制我国的分销领域,我国相当一部分生产企业会沦为外商的加工车间,只能赚取少量的加工利润,很难再大造民族自身品牌。

  (二)问题的成因

  1.投资国本国零售市场的过度饱和或过度竞争。零售业同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西方发达国家的零售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逐渐走向成熟。并且近年来随着国内并购活动的频繁,零售业的集中度也相对提高了,人工成本和经营成本居高不下,零售企业的增长停滞或较为缓慢。而所有这些都促使外国零售商主动开拓全球市场。我国零售市场的逐步开放,为外商零售企业纷纷进入我国零售市场提供了条件。

  2.中国市场前景广阔、发展空间巨大。我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足够的人口规模和良好的经济前景,促使外商零售企业纷纷进入我国零售市场。国内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居民收入的增加和购买力的提高,使我国零售市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又因为零售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劳动力成本低下,外商更愿意分享我国的制造业优势。

  3.竞争优势明显。在经营规模方面,外资在中国的单店投资额达到3亿多美元,沃尔玛、家乐福、麦德龙等在中国的单店平均建筑面积达9.455万平方米,大大地高于我国零售企业的水平;在商品零售价格上,外资零售企业多采用低价策略,这对收入不高的中国消费者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在品牌经营方面,许多外资零售企业经过长期发展,正经营管理,服务、企业定位和购物环境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定的特点,他们早已被世界各国的消费者认可,具有很强的品牌优势。家乐福集团是欧洲最大、全球第二的零售商,它们在世界31个国家拥有9200多家连锁店,去年的销售额达到780亿欧元。从1995年开始,家乐福相继在我国的16个城市开设了28家大型综合超市,并在上海、北京、武汉、广州,大连等11个城市建立了自己的全球采购基地。

  三、规范和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的对策

  (一)按照国际惯例,渐进开放零售市场

  对中国零售市场规范和完善并不意味着国家力图保护民族零售业,限制对外开放。在日益开放的市场中,培育能从事国际化经营的大型零售企业集团,发展充满活力的中、小企业是我国零售业的长期目标。

  1.集中审批权。随着零售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在有效监控的条件下逐步下放审批权。消除中央和地方政府多渠道审批引进外资的混乱现象,保证中央政府对零售业的开放进行有效的宏观调控,促进全国零售市场的均衡发展。

  2.加强对外资零售企业的管理。一方面提高引资标准,让那些具有资本、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零售企业进入我国零售市场。注重外资企业业态结构和资金来源的多元化。做好外资零售企业可能并购我国上市商业零售企业的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尽快建立和完善有关市场准入规则,并对违规进入的外资企业按国际惯例进行查处。对提前违规进入的外资零售企业要停止其再开新店,直到其现有违规店数量达到原定批准数量后才能再开新店。

  3.逐步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中国有关主管部门要在短短的保护期内,努力加快创造均衡的竞争环境,这是中国流通企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国家应该在宏观政策层面,对开放服务贸易持理性态度,缩小内外资企业在优惠政策上的差异,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二)建立和完善新建、扩建、改建大型零售商业网点的市场准入制度,以避免浪费资源,重复建设

  1.根据国际惯例,地方政府可根据其具体情况颁布一些地方法规。各地政府应把商业网点的建立纳入到城市规划中进行综合管理,行业协会组织听证会,根据周围已存在零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零售业态的结构,当地居民的人口和收入状况实际等情况,对零售企业(含外资零售企业)是否设立,新建建筑物的外观、面积、高度是否合理提出明确的要求。

  2.对于外资进入的新的流通领域,应扩大法律、法规的覆盖面,促进零售业的规范发展。如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代理经营管理办法必须加快研究制定。

  3.利用外资,优化我国零售市场的总体布局。鼓励外资零售企业到我国中西部投资,尽量改善我国零售市场东西部差距巨大的布局结构。

  「参考文献」

  [1]刘小燕。《服务贸易总协定》与我国零售业的对外开放[J].国际贸易问题,1999,(10)。

  [2]麦克尔。利维,巴顿A.韦茨。零售管理学[M].机械工业出版社,1998.

  [3]王海坤。“入世”中国零售业意志遭遇第一轮较量[N].中国经济时报,2002-12-13.

  [4]木佳。中国政协委员东方集团董事长张宏伟认为零售业过度开放堪忧[N].中华工商时报,2003-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