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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民营中小企融资“瓶颈”的若干建议

2006-09-21 17:20 来源:徐云斋

  厦门要实现民营企业(主要是非公有制中小企业)跨越式发展,配套措施要跟上,其中必需通过改革融资环境,实行融资渠道多元化,方式市场化、结构合理化、手段规范化,促使企业内部完美管理,稳健理财。如果不切实解决这些问题,民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实现跨越发展。

  第一,从法制方面,为中小企业创造宽松的融资环境。厦门要充分发挥拥有地方立法权的优势,按照我国2003年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各项规定,结合厦门市情,制订相关系列条例,确立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有效解决中小企业面监的突出问题,在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和经营管理等方面走上法制的轨道。

  第二,从政府宏观调控方面,要改善政府银行、企业三者的关系,积极为中小企业优化融资服务。一是保持及提高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货款份额,二是加快金融服务创新,鼓励培育和发展中小企业客户,在结算、汇兑、资询评估、财务管理和理财提供多方面服务。三是根据个体、私营企业主等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者,特别是私营企业中的共产党员比重从1993年的13.1%连年提高到2004年33.9%的现实,充分利用工商机关“经济户口”的资料,统一进修订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取消经营实力等项目,使信用评级科学合理地反映中小企业的资信现状和偿债能力,由偏重经营规模转为重视经营绩效,为中小企业平等获得代款创造条件。四是积极创造条件,筹设“厦门中小企业银行”,实行“存款主行”和“代款主行”并重,积极推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

  第三,从银行主观上理性经营行为,把清理金融资产降低不良贷款作为工作重点,集中资金投向大城市,大项目,大客户,大企业。加上上级和集中信贷及降低成本,给中小企业融资又带来了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多是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具有要求急、次数多、金额小、风险大等特点。而且中小企业,情况复杂多变,特别是银行呆坏账的核销不是以纳税企业而是以所有制划分,就加大了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后顾之忧”乃至“惜贷”的心理和做法。同时,单纯依靠银行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担保难”是不现实的。

  为此,大力推动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一是财政支持借用启动资金,企业自主存款,由各级工商联(商会)牵头建立和完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组织,包括基金互助组织,促进担保组织和银行攀手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二是按区建立中小企业风险补尝基金,即由财政部门按中小企业每年纳税额提存组织一定比例基金,建立化解风险补偿基金,保障担保组织和银行双方资金的安全,滚动发展。三是学习和探索发达国家行之有效的“租任金融”,作为一各新型金融工具,兼有融资和融物的双生功能。

  第四,从中小企业方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能够缓解不同表层的中小企业获得贷款,但根本上要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做到依法经营,规范发展行为。同自身市场开拓能力,创新能力、资金筹措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结合,改变把偶然性的成功当成经验和盲目扩大企业,是健康发展首选的道路。

  (作者单位:集美区人民政府)